高價周轉件是指企業庫存的髙價周轉件會計核算上設定同科目。核算其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以及攤入運輸成本的高價周轉件的價值。本科目應設定“在庫髙價周轉件”和“高價周轉件攤銷”兩個明細科目分別核算,並按不同的機型設定明細帳。
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高價周轉件,借記本科目,貸記“器材採購”、“銀行存款”、“預付帳款”、“應付帳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按計畫成本核算的企業,應同時結轉高價周轉件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於計畫成本的差異,借記“器材成本差異”科目,貸記“器材採購”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畫成本的差異,作相反的會計分錄。為本單位飛機維修領用的髙價周轉件,按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借記本科目(高價周轉件攤銷),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周轉件)。機務維修部門退回已領未用的高價周轉件,用紅字作與領用時相同的分錄。銷售給其他單位的高價周轉件,按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畫成本核算的,應同時結算轉材成本差異。收回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出租的高價周轉件在備査傅登記,收回的租金,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