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驛城區醫療保障局

駐馬店市驛城區醫療保障局

駐馬店市驛城區醫療保障局是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市驛城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橡林街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退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體育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體育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套用服務信息化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文電、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二)醫藥服務和基金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審核審批工作。
(三)醫療救助管理股。負責全區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困難群體的醫療救助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其它救助性醫療保險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股。貫徹落實全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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