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委老幹部局

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市直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01〕24號),設定中共駐馬店市委老幹部局。中共駐馬店市委老幹部局是市委組織部管理的,主管全市老幹部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市委老幹部局
  • 機構規格:正處級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將老齡工作及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職能,移交給市民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 定全市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指導全市老幹部工作。
(二)做好老幹部安置工作,檢查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承辦老幹部離休後提高待遇及市管離休幹部增加離退休費的審批工作;負責省管離退休幹部離退休費初審呈報工作。
(三)抓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做好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市老幹部醫療保健規定、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醫療保健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逝世後的有關喪事處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老幹部發揮作用的組織指導工作,指導全市老幹部關心下一代工作。
(六)負責編制各個時期的老幹部名單,搞好全市老幹部的統計工作。
(七)做好外地老幹部來駐參觀考察的接待和市老幹部外出參觀考察、慰問看望等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
(八)管理市直幹部休養所、市直老幹部活動中心、市直老年大學。
(九)承辦市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老幹部局機關內設3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人事、機構編制、文秘、信息、調研、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後勤服務及外地老幹部來駐的接待和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老幹部發揮作用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的社會宣傳和調研工作。
(二)安置科
參與擬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政策規定,檢查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負責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離休幹部榮譽證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市管幹部離退休幹部增加離退休費和生活補貼的審批工作;負責省管離退休幹部離退休費初審呈報工作;負責全市離休幹部的統計和老幹部信息採集、上報及管理,做好涉及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信訪工作;做好離休幹部易地安置工作。
(三)保健科
檢查落實老幹部醫療保健政策,協調有關部門抓好老幹部病房、優診室的管理使用和老幹部體檢及健康療養工作;承辦市直老幹部及老幹部遺屬有關方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辦理老幹部喪葬、後事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老年文體活動,做好涉及老幹部醫療保健方面的來信來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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