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航運管理處成立於1987年7月,同時成立了駐馬店地區港監所(2002年更名為駐馬店市地方海事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事業單位,科級規格。全處現有幹部職工68人,內設一室八科(辦公室、行政管理科、計畫統計科、船舶檢驗科、港航監督科、航務管理科、船員管理科、安全監督科、財務科),受省交通廳航務局(省地方海事局)和市交通局雙重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市地方海事局
- 主管部門: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駐馬店市地方海事局在省地方海事局和市交通局的雙重領導下,根據法律、法規和擔姜欠的授權,負責本市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監督、船舶及船舶設施檢驗和防止船舶污染等行業管理職能。組織水上安全檢查,維護水上交通秩序,組織或參與水上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主要職責是:
1、貫徹和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參與全市有關海事法規、規章的擬訂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制訂全市地方海事系統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統計工作和信息引導工作。
2、負責轄區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核准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負責禁航區、交通管制區等水域的劃定;負責轄區船舶進出口簽證管理和渡口的安全監督管理。
3、負責船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審檢和監督轄區船員培訓機構的資質;負責船員證件的管理工作。
4、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船朵設辨舶檢驗和審圖工作。協助省局做好全市船舶修造廠的生產技術條件認可。
6、會同有關部門審理全市通航水域內的橋樑、跨河線路等工程方案。
7、負責各項海事規費的徵收稽查和統一管理榆紋頁工作。
8、指導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9、指導和組立愚織轄區頸重汽妹各級地方殼和嘗海事機構的現代蒸達旬化管理工作,推進全系統的科技進步。
10、承辦省地方海事局、市交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