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和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職責。
(三)將煤炭市場經營資格管理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承擔原由省商務廳承擔的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
(五)將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負責市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監督檢查等職責劃入市商務局。
(六)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七)加強對外經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良好服務。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全市相應的發展規劃、規定、辦法和措施,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全市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生豬及畜禽屠宰活動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全市豬肉質量安全。
(五)承擔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和兩用物項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工作。
(八)執行國家和省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研究擬定我市反壟斷相關政策,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領域中的相關反壟斷調查和取證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定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依法審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指導經濟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執行國家有關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定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十二)執行國家和省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市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和運行情況預警機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
(十四)組織、申報並指導以駐馬店市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大型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
(十五)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文秘、會務、督查、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保障、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屬企業單位領導班子及人員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治審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對外開放服務辦公室(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訴權益保護中心、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台商投訴權益保護中心)
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擬定全市對外開放長遠規劃、相關政策和措施;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負責對外開放相關政策和課題研究工作;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商投資環境治理工作,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承擔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
編報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負責全市國內外貿易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申報管理國家、省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和外事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核監督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科
參與擬定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和健全、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的促銷行為,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
(六)商貿服務管理科
承擔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擬定我市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國家、省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指導流通企業體制改革;組織實施我市有關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研究提出全市發展飲食服務業政策措施和配套意見;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七)市場運行調節科(駐馬店市繭絲綢協調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方面的政策建議,參與組織解決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承擔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和繭絲綢協調工作。
(八)對外貿易科
指導、協調全市商品進出口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市內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九)服務貿易科
執行國家、省有關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擬訂技術貿易政策和促進服務出口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十)機電和科技產業科(駐馬店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擬訂全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加工貿易管理政策和有關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進口機電產品招標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責責技術進出口管理;負責國家有關扶持高新技術產品資金和項目的申報、引進工作;負責兩用物項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一)外商投資促進科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的情況,參與擬定全市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定外商投資政策;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項目庫;參與組織全市重大對外招商活動,指導全市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利用外資目標任務的分解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外商投資管理科
管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備案和申報工作;負責審核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變更備案;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十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我市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及對外投資的統計工作;申報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類除外);組織企業申報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經營權並實施管理;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爭取政府間雙邊和多邊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
(十四)經濟技術協作科
研究擬定全市企業經濟技術協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編制協作規劃;組織協調經濟技術協作洽談活動;指導商品展覽展銷市場建設;指導全市性重要展覽展銷活動;指導企業跨區域投資活動;指導全市企業經濟技術協作工作;協調市外駐駐經貿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五)國際經貿關係科
執行國家、省經貿政策,貫徹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市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管理外方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的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市贈款);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組織全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開展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六)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離休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其他事項
(一)市商務局掛駐馬店市招商服務局牌子。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省制定的需要進行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的戰略性、敏感性行業和領域目錄。市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國家、省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重大安全事項,召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研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併購安全審查的主要責任,市商務局承擔依據目錄提請併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併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三)市商務局負責商務部、省商務廳分配我市的部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負責國家、省分配我市的糧食、棉花、煤炭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辦事指南
為便於各位客商了解駐馬店,來駐馬店進行投資經營,現將駐馬店的基本情況和鼓勵外來投資的有關規定簡要介紹如下:
一、優勢
1、區位優勢
駐馬店市位於河南省中南部,淮河、漢水兩大水繫上游,西部是低山丘陵,東部為廣闊的平原,古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之稱。全市轄西平、遂平、上蔡、汝南、平輿、確山、正陽、新蔡、泌陽九縣及驛城區,198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總面積1.5萬平方公里,總人口835萬。
駐馬店區位優越,交通便利。境內京廣鐵路、京珠高速公路和106和107國道縱貫南北;省道、縣道縱橫交錯,四通八達;阿深、新陽、上舞等高速公路正在緊張施工,北至新鄭機場、南到武漢天河機場不足兩個小時的路程,水路東通安徽,南入長江,直達上海。
2、資源優勢
(1)土地資源:駐馬店土地資源豐富,土地面積15083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積10347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的68.6%;崗地面積1144平方公里,占7.6%;山地面積1950平方公里,占13%;丘陵面積1642平方公里,占10.8%。耕地總面積1328萬畝,人均耕地1.81畝。土地利用現狀是:耕地占土地總面積的51%,其他各類土地占49%。土壤共有黃棕土壤、砂姜黑土、潮土、水稻土、粗骨土、石質土六個大類,以黃棕土壤、砂姜黑土面積最大,分別占42%、33%,為本市主要土類。耕地土壤養分狀況是:有機質含量偏低,缺磷少氮,一部分土壤缺鉀。
有10萬畝指標可調控使用,其中高新區有3000畝土地可用於項目開發。
(2)水資源:駐馬店水質好,水利資源豐富,水資源總量約60.95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8.86億立方米,地下水24.63億立方米);人均730立方米,是全省人均值的1.3倍。有大型河流2條,中型河流42條,小型河流100多條,大型水庫4個,中型水庫9個,小型水庫149個。
水價:工業用水:2.10元/噸;生活用水:1.70元/噸。
(3)電力資源:兩個電廠現有電力總裝機量83.04萬千瓦,年發電量15.24億千瓦時。駐馬店古城電廠和香港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合資投建的一期規模為2×300MW燃煤發電機組項目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覆,正在實施;雙方已簽訂的規模為開發建設2×1000MW擴建項目的二期合資契約,正在積極爭取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
河南藍天集團投資的2×39萬千瓦燃氣電廠項目,預計2007年上半年建成投入運營。
電價:工業用電:0.47元/度;生活用電:0.56元/度;直供用電:0.38元/度。
(4)供熱能力:駐馬店熱電廠供熱能力最高可達 260 t/h,年平均供熱量僅30 t/h。規模為2×250MW的第二熱電廠正在積極籌備中。
暖氣價:110元/噸,月供暖量可達144000噸。
(5)西氣東輸管道從我市穿境而過,供氣量豐富。工業用天然氣2.00元/噸,生活用天然氣1.86元/噸。
(6)礦產資源:礦產資源分布廣、儲量大。初步探明的礦產有49種。主要有煤、石油、鈾、鐵、銅、金、銀、鋁、鋅、化工灰岩、矽灰岩、石英脈岩、水晶、大理石、花崗岩、鉀長石、螢石、金紅石、磷礦、磚瓦粘土、河砂等。其中煤資源豐富,煤田面積達200多平方公里,儲量達7億噸;煤質好,發熱量在5000--7000大卡;花崗岩、大理石種類繁多,主要分布在泌陽、確山、遂平,具有一定的開採價值;化工灰岩、石英脈岩、螢石儲量分別居全省第一、二和四位。
(7)農產品資源:駐馬店地處北亞熱帶向暖溫帶過渡的交匯地帶,屬中緯度地帶,雨量充沛,氣候溫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適宜發展糧油生產和畜牧業,是國家和省重要的糧油生產基地。素有“天下糧倉”、“中州油庫”、“芝麻王國”之美譽。糧食總產量近三年連創歷史新高,2006年全市糧食總產量622萬噸,占全省糧食總產量的八分之一。駐馬店“小磨香油”以味醇質優名揚全國。平輿、泌陽、正陽分別為全國白芝麻、香菇、花生生產第一大縣。上蔡的花木、確山的板栗、汝南的蔬菜等特色農業在全省乃至全國有較高的知名度。
(8)勞動力資源:駐馬店總人口83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31.36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的88.5%,非農業人口94.95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的11.5%。從業人員為533.3萬人,其中第一產業356.3萬人,第二產業72.1萬人,第三產業104.8萬人。勞動力資源豐富,勞務輸出工作為經濟發展帶來活力,一般體力型勞務以新蔡縣為中心,技術型勞務以驛城區為中心,帶動西平、遂平、汝南、確山、泌陽等縣城鎮。勞務輸出人員務工類別繁多,護理工、對台漁工、修理工、電工、電焊工等輸出較多,能做到根據需要可招之即來,來之能用。
3、優勢行業
(1)糧油加工業:駐馬店是國家和河南省重要的糧油生產基地,糧油加工業是駐馬店主要支柱產業之一,相關行業有麵粉加工、油脂加工、食品加工、飼料生產等。
(2)醫藥生產業:河南天方藥業是以新藥開發、化學原料藥、生物原料藥、中藥及成品製劑生產、銷售為主的大型醫藥工業企業,是全國512家重點企業之一,也是國家科技部和中科院共同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於2000年12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年產片劑68億片,居亞洲第一位,擁有抗生素髮酵噸位5000立方米,居全國同行業第二位,年產乙醯螺旋黴素500噸,居全國第一位。公司生產的11個類型350個品種規格的產品暢銷全國及西歐、東南亞、中東的一些國家和地區,河南天方藥業綜合實力和主要經濟指標穩居全國同行業前十名。駐馬店華中正大是天方藥業和泰國正大共同舉辦的合資企業,主要生產飼料級金黴素,產量居全國第二,是全國知名的獸藥生產、出口企業之一。
(3)化工業:駿馬化工、藍天集團、遂平華強等是我市大型化工企業。河南省駿馬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是以生產尿素、碳銨、高濃度複合肥、甲醇為主,集氨觸媒、塑膠編織、壓力容器、精細化工、油脂產品、醫藥中間體等多種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綜合性化工企業集團,進入全國化肥100強,全國化工500強企業。主導產品大量銷往東南沿海及東北等省區,並出口到歐盟、朝鮮、韓國、新加坡、日本、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河南藍天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燃氣、化工、石油、電力、生態旅遊等多種行業為一體的綜合性企業集團,該公司承建和經營西氣東輸豫南天然氣支線(鄭州-駐馬店)項目,並建設了兩個以煤為原料的20萬噸的甲醇工程和一個以燃氣為原料的40萬噸甲醇工程,成為全國最大的甲醇生產基地。
(4)機械製造業:駐馬店中集華駿車輛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機械廳最早定點生產掛車的專業廠,國家機械部汽車改裝定點企業,2004年和深圳中集、中集車輛合資,主要經營專用車輛改造、掛車及配件、汽車配件、汽車(不含小轎車)、機車、農用車、鑄造件、農機等。
(5)輕工業:包括造紙、印刷、皮革加工及製品、塑膠加工及製品、食品及釀造、工藝美術及製品,家具、五金機械、鞋帽等15個行業,100多家企業,有一批掌握一定技術的熟練工人。“十三香”成為國內知名商標。
(6)紡織、服裝業:擁有康茂、銀馬、威龍紡織、西平男兒風、驛都帽服等一批生產、加工棉布包袋、棉織品、服裝的生產、出口企業。我市擁有大量的服裝生產的熟練工,吃苦耐勞,對工資報酬的要求也不高,這為我市服裝生產業降低生產成本,增加自我積累和增強市場競爭力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駐馬店市康茂工藝製品有限公司上百個產品全部出口,產品暢銷美國、歐洲、日本、香港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成為河南省最大的棉布包袋生產企業。
(7)建材業: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是由原確山水泥廠改制組建的豫南地區唯一一家旋窯水泥生產企業。企業年總產量達500萬噸。公司採用旋窯工藝生產的“豫南”牌系列水泥,煅燒溫度高、產品質量均勻、穩定性強、有害成分低,具有優質、高效、低耗、環保和工藝先進、自動化程度高等優勢,具有廣闊市場。
二、優惠政策
1、土地方面
(1)新上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按征地成本價實行劃撥供地。
(2)新上項目依照土地法規必須實行協定出讓供地的,按土地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優惠供應土地。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經認定為高新技術產業的項目,以及產業帶動作用較大的特殊項目,由負責供地的人民政府研究確定,可以將土地出讓價款中政府的收益,部分或全部用於支持投資企業發展。
(3)新上項目屬於地方重點扶持產業的,以出讓形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首期土地出讓金可以繳納50%,其餘部分可在企業批准用地之日起3年內分批繳納。分批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項目,需待應繳出讓金全部繳清後發給土地使用權證。
(4)外來投資企業兼併資不抵債的國有、集體企業,原企業使用地為行政劃撥的,只要不改變土地用途,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繼續以劃撥方式由新企業使用。對採取有償使用的,可以將一定年限的土地出讓金沖抵債務;受讓方一次性繳清土地出讓金有困難的,可通過契約約定的方式分3年繳納,首期土地出讓金可以繳納40%。
2、稅收方面
(1)外來投資企業新建的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在執行國家規定的免、減稅收優惠後,經企業申請、政府批准,3年內按稅率上繳地方企業所得稅部分的50%用於支持企業發展。外來投資企業從事工業、交通運輸業等生產性項目,在執行國家規定稅收優惠政策後,經過企業申請、政府批准,5年內按稅率上繳地方所得部分的50%用於支持企業發展。
(2)外來投資企業從事旅遊資源開發、國際經濟、科技、環保、信息諮詢等項目,經政府同意,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5年內上繳地方企業所得稅全部用於支持企業發展。
3、費用收取方面
(1)對外來投資企業,全市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最低收費標準的50%收取。
(2)投資項目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按0.8‰收取註冊費。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超出部分應收取的註冊費由同級財政承擔。
4、服務方面
(1)簡化審批和年檢手續。實行“一個視窗受理,聯合辦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次性辦結”。屬於省級以上審批許可權審批的證照和項目,在3個工作日內辦完呈報手續,並爭取上級部門儘快辦結。
(2)市政府對外來投資重點企業實行掛牌保護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外來投資企業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
5、獎勵方面
(l)引進市外個人、企業、團體和國家的無償資金供本地政府安排使用的,資金到位後由所在地政府按引資額的6%對引資人一次性進行獎勵。
(2)從市外引進生產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l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納稅後,由當地政府按照企業所納地方稅額的10%連續3年對引資人進行獎勵。
6、其他方面
(l)鼓勵外來投資企業以收購、兼併、控股、參股、租賃、承包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產權改革和資產重組。被收購、兼併國有企業資大於債,以淨資產價收購,一次性付清價款的,可按20%以上的比例給予優惠。
(2)外來投資企業兼併、收購國有、集體企業過程中,辦理土地、房產等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契稅可減半徵收。
通知公告
各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市管各企業和各院校,各人民團體:
為迎接2013年“中國農洽會”勝利召開,按照“持續求進、著力提升”總要求,進一步加大開放招商力度,營造“迎盛會、大招商”的濃厚氛圍,努力實現開放招商工作重大突破,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迎盛會、大招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開展“迎盛會、大招商”活動,是搶抓國內外產業轉移機遇的有效措施;是確保“農洽會”取得實效的根本保證;是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新跨越的內在要求。目的在於引導全市上下集中精力抓招商、一心一意謀發展,掀起“大招商、招大商”熱潮,促進一批項目簽約,引進一批龍頭企業,加快產業集中集聚,以優異的成績迎接中國農洽會的勝利召開。
二、活動時間
2013年5月至8月。
三、目標任務
(一)每個縣區圍繞主導產業簽約5億元以上項目2-3個,力爭簽約1個10億元以上項目。
(二)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簽約一批項目。每個縣區至少引進1個億元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三)對接洽談一批大項目。每個縣區要緊盯1-2個基地型、龍頭型、集群式大項目進行對接洽談,力爭活動期間取得重大突破。
四、工作重點
(一)突出主導產業招商。各縣區要緊緊圍繞各產業集聚區主導產業和項目統籌布局謀劃招商項目,按照《2013年駐馬店市產業招商行動計畫》,引導產業關聯度大、成長性好的項目向產業集聚區集中,積極承接經濟發達地區集群式產業轉移,促進主導產業集中聚集,發展壯大。
(二)突出戰略性新興產業招商。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各縣區要立足實際,積極探索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律,超前謀劃,以“區中園”建設為抓手,著力引進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高端裝備製造業和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力爭引進一批科技含量高、有支撐帶動作用的好項目,逐步形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三)突出招大引強。重點瞄準中外500強企業、大型跨國公司以及行業領軍企業,加強對其產業布局、投資趨向的精準分析,找準這些企業和我市產業優勢的結合點,緊盯龍頭企業、關注產業鏈核心環節,實施“一對一”、“點對點”對接,著力引進投資在30億、50億元以上的基地型、龍頭型、集群式大項目。重點抓好10個實行市領導分包的重大項目,力爭活動期間有實質性進展。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產業招商專項活動。活動期間,每月都要舉辦一次有針對性的產業招商專項活動,進一步培育和壯大產業集群,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活動:一是5月份在東莞舉辦的“電子玻璃配套項目”專項招商活動,責任單位:市產業集聚區;二是6月份在深圳舉辦“電子信息產業園項目”招商活動,責任單位:經濟開發區;三是7月份在武漢舉辦“農產品加工業推介會”,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四是8月份在長三角開展產業招商活動,同時在蘇州舉辦的“裝備產業對接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驛城區。其它縣區要根據本地實際,舉辦一次產業招商活動,可邀請市領導參加。
(二)抓好產業鏈招商。以做大做強主導產業為目的,加快產業形成集聚效應,以現有企業為支撐,廣泛開展以商招商、延鏈補鏈。由市領導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組織已在我市投資的企業家,圍繞產業鏈招商,邀請一批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參加對接會,重點圍繞醫藥化工、農產品加工、裝備製造、輕工紡織、電子信息等產業同企業家進行廣泛對接。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單位要把招商引資作為經濟發展的頭等大事來抓。堅持招商引資“一把手”工程,落實 “二分之一”工作法,按照活動要求,認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招商引資的具體措施,確保活動落到實處。活動期間,各縣區洽談的重大項目可邀請分包縣區的市級領導進行協調對接。
(四)加強檢查和督導。活動期間,加強督導和檢查。一是實行周報制度。各縣區在每周一要及時準確地上報上周活動進展情況、項目洽談情況、項目簽約和項目落地情況。二是每月由市領導主持召開一次匯報會,重點匯報活動開展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下步措施。三是實行通報制度。每半月在駐馬店日報對各縣區的活動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考核獎懲。為檢驗大招商活動成果,表揚先進,鞭策落後,活動結束後,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活動期間各縣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評並將結果進行通報。同時,考評結果列入年終招商引資評比表彰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