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鳴佩(1842~1927),字韻石,鎮安鎮南安莊纂村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鳴佩
- 別名:韻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人物歷史,人物家境,人物逝世,
人物歷史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考取廣東督學部“恩科貢生”第一名。“食奉之祿,則為民;穿佛之衣,則為神,”這是馮鳴佩生前的座右銘。他出任紅豆鄉(現鎮安、白石、托洞等大部分地區)鄉政和西寧縣(鬱南縣)儒學官(相當於教育局長)期間,實行“興修水利、興學育人”的愛鄉愛民措施。他先後籌建穀倉,籌得稻穀200多擔修建豬乸陂,150多擔稻穀修建崗坪陂,使莊纂、新圍、黎屋、崗坪等幾個村莊400多畝荒地變成水田。光緒九年(1883年),他兼任紅豆鄉超明學校董事長及學校名譽校長。在此期間,他每年都從俸祿中捐10石稻穀補充學校經費,同時,還經常與老師切磋學問,增添學生知識。光緒十七年(1891年)天大旱,農作物嚴重欠收,民不聊生。馮鳴佩於當年成立 “農會”,並籌設義倉,捐獻俸祿,實行救災救民。僅此一年新開倉濟民稻穀達400多石,賑濟災民人數達2000餘人。在任西寧縣儒學官期間倡辦“興事學會”,回到家鄉開設興文學校(高級國小)。民國2年(1913年)大興新學,馮鳴佩在家鄉設立 “馮氏獎學會”,他變賣了考取“貢生”時族會獎給他的田產投到馮氏獎學會。民國4年後,他隱居故鄉,出任本村興文學校董事長,並在校執教直到去世。
人物家境
馮鳴佩一生對子女及親屬管教極嚴,曾在書廳里寫了一訓示以警戒親人:“貪官不可當,財色不可謀,民權不可侮,國法不可犯”。鄉里人向馮鳴佩投訴其子慫恿他人聚眾賭博、盜竊,作為族老的馮鳴佩警告兒子,若不改邪歸正,將死無葬身之地。但其兒自恃一身武藝,不聽勸導,馮鳴佩大義滅親,設計把他捕來處死。後來他的親家“千七文”(鎮安豪紳)到肇慶府告其濫用私刑,肇慶府卻對馮鳴佩的義舉給予讚賞。
人物逝世
馮鳴佩民國16年去世時,縣長劉學修親撰祭文,肇慶府送來祭旗,祭奠時間長達7天,外來送葬者300多人,陪棺柩巡遊數村,縣、鄉派出一隊衛兵沿途鳴槍放炮為其送行入土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