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卓慧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西安
- 出生日期:1937年10月
- 職業:學者
- 畢業院校:陝西師範大學
- 學位/學歷:本科
- 專業方向:歷史系
- 職務:教授
- 主要成就:法律史專家
- 學術代表作:《羅馬私法進化論》等
個人簡介,學術成就,主持與參與課題,主要學術成果,獲獎及社會反響,
個人簡介
馮卓慧,女,1937年10月出生,陝西省西安市人。1959年畢業於陝西師範大學歷史系,1959—1981年任教於天水市師範、市三中。教授中外歷史、中學語文。1981年2月至今調任西北政法大學法制史教研室任教。其間1987—1988年,由教育部公派赴蘇聯列寧格勒大學作為訪問學者,從事中外法律文化研究。長期在西北政法大學從事法制史課程的教學與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外國法制史、羅馬私法等。1992年晉升為法學教授,兼任全國國外法制史研究會理事、顧問等職務。
學術成就
馮卓慧教授的主要學術貢獻是數十年紮實地挖掘與利用地下出土的考古文獻資料,印證古籍傳統文獻與羅馬法、漢穆拉比法典、古印度法等進行對比,以第一手原始資料為論據,按照民法學界較習慣的羅馬私法體例梳理論證了中國古代自商、周、漢、唐以來民事和經濟法律發展的脈絡體系,以及其進化、吸納、融合的進程,批駁了西方法史界自梅因以來流傳的“中國古代無民法”的錯誤觀點。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12年第一季度(2012年5月2日)成果綜述》中對她所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評價道:“有的具有極高的敬業精神,皓首窮經、筆耕不輟。如西北政法大學馮卓慧教授以70多歲高齡,獨立完成61萬字專著《商周漢唐民事法律制度的架構及演進——卜辭、金文、漢簡、唐代帛書及石刻民事法律資料研究》,運用大量第一手原始資料,有力駁斥了西方學者所謂‘中國古代無民事法律’的偏見。以飽滿的精神、嚴謹的態度、驚人的毅力完成了價值厚重的研究成果,值得肯定、令人敬佩!”;2012年10月25日《中國社會科學線上》以“古稀學者皓首窮經為民法溯源——駁斥西方中國古代無民法說”為名,寫出記者霍文琦採訪中法史界、羅馬法界學者范忠信、徐國棟的評價。總結該研究是“跨學科考證教百種原始古文獻”,“用史實駁斥中國古代無民法論”“對中國早期民法文化追根溯源”,“唐朝法律與羅馬法比較研究或系首創”。學術成就被載入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30周年叢書第一卷《外國法制史研究導論》、第二卷《外國法制史研究基礎理論(下)》,第三卷《外國法制史研究法的移植與法的本土化》,《孤寂的輝煌》,以及何勤華主編的《中國法學家訪談錄》第三卷。另有曾憲義主編《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國》(國家“十·五”重點出版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有所收集,國家十·五重點圖書出版項目《中國法制史考證、夏商周法制考》也有部分收錄。
主持與參與課題
1、《西周法制史》,1987年法務部項目(與胡留元合作);
2、《長安文物與古代法制》,1988年法務部項目(與胡留元合作);
3、《夏商西周法制史》,1998年法務部項目(與胡留元合作);
4、《商周漢唐民事法律制度的架構及演講——卜辭、金文、漢簡、唐代帛書及石刻民事法律資料研究》2007年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主持並獨立完成。
主要學術成果
(一)著作類
1、《長安文物與古代法制》,與胡留元合著,法律出版社,1989年5月出版;
2、《西周法制史》,與胡留元合著,陝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
3、《中國古代親職教育文選》與胡留元合著,未來出版社,1985年;
4、《羅馬私法進化論》,獨著,陝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5、《羅馬私法》,與汪世榮、許曉瑛合著,陝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8、《外國法制史新編》法務部統編教材(參編)民眾出版社,1993年;
9、《夏商西周法制史》與胡留元合著,商務印出館出版,2006年出版;
10、《唐代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帛書、敦煌文獻及律令所見》,獨著,商務印出館2014年2月出版;
11、《漢代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漢簡、敦煌文書所見》,獨著,商務印出館,2014年4月出版;
12、《商、周民事、經濟法律制度研究——卜辭、金文所見》獨著,商務印書館,2014年4月出版。
(二)論文類
1、唐《御史台精舍碑》碑銘並序評註,馮卓慧、胡留元《西北政法大學學院學報》1982年10月。人大複印資料《中國古代史》1983年第1期全文轉載
2、唐《御史台精舍碑》初探,胡留元、馮卓慧,《人文雜誌》1983年第2期;人大複印資料《中國古代史》1983年5月全文轉載。
3、從陝西金文看西周民法規範及民事訴訟制度,胡留元、馮卓慧,《考古與文物。1983年第6期;《周文化論集》(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選)三秦出版社,1993年全文收。
4、驪山刑徒辨析,胡留元、馮卓慧,《人文雜誌》1983年第4期。
5、西周誓審——兼與殷代神判之比較,胡留元、馮卓慧,《西北政法學院學報》1987年第1期;
6、西周刖刑,胡留元、馮卓慧,《西北政法學院學報》1984年第1期;《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84年第2期文摘。
7、西周軍法判例——《師旅鼎》述評,馮卓慧、胡留元,《人文雜誌》1986年第5期。
8、鬲從盨所反映的西周契約關係,馮卓慧,《考古與文物》1985年第6期。
9、西周金文中司寇及其官司機構,馮卓慧、胡留元,《考古與文物》1989年第2期。
10、戈巴契夫的立法改革,馮卓慧,《法律科學》1989年第3期。
11、古印度婆羅門教法的種姓制度——兼談婆羅門教法在東南亞的影響,馮卓慧、胡留元,《外國法制史論文集》中山大學出版社1990年。
12、古代兵役制度比較,馮卓慧,《西安政治學院學報》1992年第2期。
13、第一部將羅馬私法系統化的法學巨著——評蓋尤斯《法學階梯》,馮卓慧,《法律科學》1992年第2期。
14、中世紀歐洲城市法,馮卓慧,《西安石油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1期。
15、中世紀歐洲商法與海商法初探索,馮卓慧,《西安石油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2期。
16、試論漢代民法的基本原則、權利主體和客體,柳慧(馮卓慧筆名),
《西安石油學院報》社會科學版1994年第1期。
17、從幾件敦煌吐魯番文書看唐代法律形式,馮卓慧,《法學研究》1992年第3期。
18、《琱生毀》所反映的西周民法規範和民事訴訟程式,胡留元、馮卓慧,《法律史研究》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3年5月。
19、羅馬法與中國古代契約,胡留元、馮卓慧,《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羅馬法國際會議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
20、羅馬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馮卓慧,《法律科學》1997年第3期。
21、法律移植問題探討,馮卓慧,《法律科學》2001年第2期;《法律移植與法的本土化》,法律出版社2002年。
22、商代婚姻觀念制度與古代東西方各國婚姻觀念制度異同考析,馮卓慧,《法律科學》2002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2年第10期全文轉載。
23、中國古代關於慎刑的兩篇稀有法律文獻,馮卓慧,《法律科學》2005年第3期;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5年第9期全文轉載。
24、中國古代慎行思想研究——兼與20世紀西方慎行思想比較,馮卓慧,《法律科學》2006年第2期。
27、《盟吐蕃碑》——中國古代法中的和諧觀分析,馮卓慧,《法律科學》2007年第3期。
29、殊途同歸——從兩大法系契約法理論的發展演進看契約法的發展馮卓慧
台灣《法令月刊》第五十九卷第5期(2008年第5期)。
30、從傳世的和新出土的陝西金文及先秦文獻看西周的民事訴訟制度馮卓慧
《法律科學》2009年第4期;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9年11期全文轉載。
32、進退有序的稅收制度——西漢經濟發展的法制之本,馮卓慧,《西安財經學院學報》2009年第5期。
33、從“耳後大秦珠”到《唐律疏議》——羅馬法對唐代契約法的影響,馮卓慧,《大陸法系及其對中國的影響》法律出版社2010年。
35、從《四時月令》詔令看漢代的農業經濟立法,馮卓慧,《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1年第3期。
36、漢代民事訴訟制度考略,馮卓慧,《西部法學評論》2011年第1期;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11年第5期全文轉載。
37、古代法律文化觀及其現實意義,馮卓慧,《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考》陝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
38、漢代的經濟立法和經濟制度研究,馮卓慧,《西安財經學院學報》,2011年第3期;《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1年第4期文摘。
獲獎及社會反響
1、專著:《夏商西周法制史》2009年獲法務部第三屆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2011年獲第二屆中國法律文化研究成果三等獎;2009年獲陝西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
2、專著:《西周法制史》1995年獲陝西省教育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又獲陝西省1988—1989年度優秀優秀圖書獎,1991年全國社科圖書獎。
3、專著:《羅馬私法進化論》1996年獲陝西省教育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1992年獲《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學術成果(專著類)一等獎。
4、專著:《長安文物與古代法制》1997年獲陝西省教育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5、論文:《羅馬法精神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1998年被法務部頒發優秀論文證,並被收入法務部直屬院校“九五”優秀論文集《法學論叢》。
6、論文:《商代婚姻觀念制度與古代東西方各國婚姻觀念制度異國考析》2007年獲陝西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獎。
7、論文:《從傳世的和新出土的陝西金文及先秦文獻看西周的民事訴訟制度》2011年獲陝西省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
8、教材:《外國法律制度史教程》1992年獲陝西省法學會科研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