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兵(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副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7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馮兵,男,1970年3月出生,四川達縣人,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曾任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24年4月,馮兵經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石阡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4年4月,馮兵作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被銅仁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兵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0年3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7.09--1990.08  貴州省師專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90.08--1994.09  貴州省銅仁市坪茶中學教師;
1994.09--1997.09  貴州省銅仁二中教師;
1997.09--2001.11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科員;
2001.11--2003.05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勞動調配科科長;
2003.05--2004.11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4.11--2007.04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2007.04--2010.03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茶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0.03--2011.08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茶店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08--2011.12  貴州省銅仁市(縣級)茶店鎮黨委書記;
2011.12--2012.01  貴州省萬山特區茶店鎮黨委書記;
2012.01--2012.02  貴州省萬山特區委辦公室主任;
2012.02--2015.09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辦公室主任;
2015.09--2016.01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區委辦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員會黨組副書記,謝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03--2016.05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謝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05--2016.07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謝橋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6.07--2020.02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仁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2020.02--2021.01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淇灘鎮黨委第一書記黨委書記;
2021.01--2021.02  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縣委常委;
2021.02--2021.09  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主持縣政府常務工作);
2021.09--2021.12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提名);
2021.12--         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職務任免

2023年10月31日,銅仁市萬山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免去馮兵的銅仁市萬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馮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銅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經銅仁市委批准,銅仁市紀委監委對銅仁市萬山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馮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兵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隱匿證據、打探案情,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和向公職人員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導致上報數據嚴重失實;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
馮兵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銅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馮兵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銅仁市萬山區第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4年4月23日據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訊息,銅仁市萬山區原副區長馮兵(副縣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銅仁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石阡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石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馮兵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通報

2024年4月,銅仁市紀委監委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2016年至2023年,馮兵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工程老闆和下屬等人所送高檔菸酒、手機等禮品,並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出資修建、裝修花園。馮兵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於2024年4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