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俊(明朝官員)

馮俊,字士彥,廣西宜州人。明代天順四年舉進士,歷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福建、湖廣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都御史,巡撫四川。為人秉性剛毅,執法不畏權勢,為官清廉。

基本介紹

  • 本名:馮俊
  • 字號:士彥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廣西宜州
  • 主要作品:《河池州治記》
  • 主要成就:為人秉性剛毅,執法不畏權勢,為官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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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歷

馮俊(1430年―1496年),字士彥,廣西宜州人。明代天順四年(1460年)舉進士,歷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福建、湖廣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都御史,巡撫四川。為人秉性剛毅,執法不畏權勢,為官清廉。

為官經歷

馮俊一生專事“伸冤理枉”,遇事敢為,不與趨炎附勢者同流,亦不為權貴所屈。
正統二年(1437),他奉旨往廣東審理案獄,處理數百起冤案錯案。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會劉銘謀殺案。當時,廣東海康人吳金童攜妻女逃難到新會,新會豪強劉銘誘姦吳妻未遂,賄賂奸徒誘殺吳金童並棄屍河中。吳妻被迫負幼女投河抱夫屍而後死。兇手劉銘逍遙法外。馮俊一經查訪核實後,即逮捕劉銘等人處以極刑。
成化十一年(1475),馮俊赴福建任按察副使,一到任,百姓即紛紛控訴建寧衛指揮楊曄的罪行。楊曄是當地一霸,侵吞軍費,盤剝百姓,蓄“貨貲巨萬”,殘忍成性,肆意殺人。曾有一人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楊曄令人放火焚棺,把人活活燒死在其中。建寧府一帶為楊曄所慘殺者數十人,但因楊曄是官曆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四朝的東陽大學士楊榮之孫,權勢極重,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庇護,負冤者無所申訴。馮俊對控訴楊曄的狀子一律受理,每案必親自審理,不到半月,全部查實,即下令逮捕楊曄。 楊曄潛逃京城, 馮俊即上疏憲宗皇帝, 在京師捕獲楊曄, 處以死刑。
弘治八年(1495),馮俊巡撫四川。馬湖(今屏山)府世襲土官知府安鰲,對各族百姓敲骨吸髓,每歲收入銀萬兩,姦淫婦女不可勝數,用宗教巫術殘殺不滿其統治的各族百姓。安鰲甚至與中央政府分庭抗禮,迫走長官王大慶,並殺害王的胞弟。四川歷任督撫懼怕安鰲勢力,不敢懲治,安鰲橫行二十幾年。馮俊入川不到半年,即授計智擒安鰲,將其投獄判罪,“明正典刑”。
馮俊曾撰寫過《河池州治記》,讚揚慶遠府太守孫某和宜山縣知縣陳某在宜山興利除弊、安民養民的政績。 在廣東任布政使期間,有一次,馮俊赴梧州參見督府,歸來入寢室見房內均是洞房裝飾,又有一濃裝艷服年青女子待於其中,馮竣慌忙退出,詢問其妻緣由。其妻解釋說:這是為他納妾。馮俊當晚留宿官府。第二天把女子的父母招來,送與財禮令其擇婿改嫁。馮俊對貪污、賄賂更是深惡痛絕。在四川任職時,有一故人之子恰好充當馮俊的僚屬。一天,此人上門送馮俊4條墨, 馮俊接過墨後覺得異常沉重,用布一抹發現是塗墨的金條,馮俊怒不可遏,用力將金條扔回,那人滿臉愧色告辭而去。

一生清廉

弘治九年,馮俊病逝於四川,清點遺物時,僅有俸銀十兩,金帶三條而已。明孝宗遣官諭祭,遷葬宜山縣城西南九龍山北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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