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頓斯條款是指馬頓斯是俄國出席第一次海牙和平會議的代表,他在會上發表了一項聲明:“凡遇有本條文中未規定之事項,則有種種國際法之原則,從文明人民之慣例上,從人道之原則上,自良心之要求上,發生事變之兩交戰國與其人民之間,應在此原則之保護與支配下。”這聲明載入海牙第四公約的序言中,故稱為:“馬頓斯條款”。 基本介紹 中文名:馬頓斯條款國家:俄國人物:馬斯頓意義:國際戰爭法中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該條款在國際戰爭法中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