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馬鞍山市行政服務中心)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馬鞍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一般指本詞條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為最佳化經濟投資發展環境、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辦事民眾而於2001年7月1日設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 地址:馬鞍山市印山東路匯通大廈 
  • 服務宗旨:便民,高效,廉潔,規範
  • 成立日期: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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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是市委、市政府為最佳化經濟投資發展環境、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方便辦事民眾而於2001年7月1日設立的。2007年6月19日,市編委批准設立馬鞍山市政務公開辦公室,與市行政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個機構。中心位於馬鞍山市花山區梅花園11-1號(江東大道和菊園路交叉口),為市政府派出的正縣級行政機構。

內設機構

政務服務中心內設辦公室、業務一科(負責行政審批工作)、業務二科(負責政務公開工作)。2015年6月份,根據市政府有關檔案要求,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業務二科整體劃轉至市政府辦,業務一科更名為業務科,中心現有管理人員8名。中心有43個單位和部門進駐辦公,視窗工作人員147名,涉及行政審批(服務)項目155項。

服務宗旨

中心的服務宗旨:便民、高效、廉潔、規範。中心實行“陽光審批”,所有行政審批項目公開運作;中心還在部分行政審批項目中實行“並聯審批”“一審一核”和“告知承諾”制,對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實行專人負責的“綠色通道”審批方式。

中心發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2008年,積極推行以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中心”集中,事項進“中心”到位,部門對視窗授權到位,中心視窗負責人配備到位的“兩集中、三到位”工作;2009年,強力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再造工作,通過流程再造,總體達到審批環節壓縮三分之一,辦理時限壓縮三分之一,申報材料減少20%,一般事項辦事者往返次數為1--2次的效果。
市紀委、監察局在中心設立“投訴受理中心”及投訴電話,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服務視窗單位及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給予及時的回覆。

地址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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