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是市政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管理和服務對象為凡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市區各工業園區以及園區內企業,公共事業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建設的個人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 職責: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 服務對象:規劃區內從建設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 成立時間:1978年9月
  • 局長:阿克斌
發展歷程,機構職能,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發展歷程

1978年9月,馬鞍山市規劃設計處成立,屬市建委領導。
1992年2月,馬鞍山市城鄉規劃管理處更名為馬鞍山市規劃管理局。
1996年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馬鞍山市規劃管理局列入政府系列的部門管理機構,規划行政主管部門。
2002年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市規劃管理局更名為城市規劃局,隸屬市建委領導。
2005年8月,市城市規劃局調整為正縣級機構,仍由市建設委員會管理。
2006年1月中共市城市規劃局黨組成立。
2006年11月,市城市規劃局從市建委劃出,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機構職能

市城市規劃局內設科室7個,下屬單位1個,主要職能如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專項經費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局年度目標管理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政務信息,秘書事務,保密、機要、信訪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管理,計畫生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幹部培訓、教育工作,協助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財務,接待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財務、檔案檔案管理工作。
審批科
(一)負責規划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與辦理,核發 “一書三證”。
(二)負責受理業務的聯繫、協調、督辦及報告。
(三)負責規劃審批工作與機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工作。
(四)負責規劃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與管理。
(五)負責技術檔案的管理及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六)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選址用地管理科
負責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審核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研究,根據建設單位的申請,核定其用地位置的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做好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前期工作,負責審查建設單位的總平面圖,參與制定年度批次用地,農用地轉用計畫和審核辦理建設用地使用性質的變更,參與相關的編制,規劃監察和規劃驗收工作。
市政工程規劃管理科
負責全市重大市政項目選址工作,負責辦理市域性和城區市政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各類管線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相關的規劃編制,規劃監督和規劃驗收工作,參與城市規劃編制方案的審查工作及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包括地下管網動態管理)規劃建設的研究工作。
建設管理科
根據批准的規劃方案,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審核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規劃設計方案競選工作,負責審查建築方案,參與相關的規劃編制、規劃監察和規劃驗收工作。
村鎮規劃管理科
指導縣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村鎮規劃的近期和年度編制計畫,負責審核辦理城市規劃區內村民建房的“一書兩證”工作,負責審核辦理鄉鎮集體土地建設項目的“一書兩證”工作,審批城市規劃區內村莊的詳細規劃,指導小城鎮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法規科(監督檢查科)
研究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負責法制宣傳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和規劃驗收工作;負責規劃批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作。
規劃編制研究與地理信息中心
組織開展城市規劃的發展戰略研究;
組織市域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及重要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修訂和調整;
負責城市規劃編製成果的評審、批准、上報、備案和公示工作;
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跟蹤和技術研究,對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前期研究提出規劃審查意見;
負責城市規劃信息管理系統和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開發、管理及套用、收集、整理城市規劃相關基礎資料和動態信息工作;
負責提供城市重要報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並提出規劃設計方案的指標審查意見;
負責城市規劃綜合供圖的管理和測繪成果的動態更新

主要職責

市城市規劃局是主管城市規劃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市規劃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城市規劃的編制、審查、申報和實施;負責城市規劃設計、科研、勘測、檔案管理和城市規劃監察工作。
(三)負責對城市規劃範圍區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管理;負責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四)負責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參與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規劃任務、規劃方案的設計要點及要求,組織評審論證和審查規劃建築單體方案。
(五)負責劃定建設改造範圍,確定用地性質;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的驗線及竣工驗收。
(七)參與論證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等不同層次、涉及不同地域範圍的發展規劃。
(八)負責城市規劃區域範圍內村鎮建設的規劃管理,實施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
(九)指導縣、區的規劃管理工作;受理城市規划行政複議案件。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阿克斌:局長。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
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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