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花山區民政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民政局

馬鞍山市花山區民政局是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花山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馬鞍山市
  • 所屬部門:馬鞍山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祝雲龍(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有關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照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相關政策,管理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現應保盡保。
(三)管理轄區內困難人群救助救濟工作。負責社會困難戶臨時救助、社會特殊困難群體的救濟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等。
(四)負責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依法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依法辦理成立、撤銷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委會手續;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社區建設健康發展。承擔區社區工作者職級管理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五)指導全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等工作。
(六)指導兒童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承擔孤棄兒童、困境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殘疾兒童的關愛和救助保障工作。負責全區國內公民的收養登記和解除收養登記工作。
(七)貫徹落實《慈善法》,促進慈善事業持續發展。協助市慈善總會或獨立開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動。指導做好志願服務記錄製度。推進全區社區工作者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八)主管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
(九)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宣傳殯葬改革方針、政策,倡導骨灰處理多樣化。
(十)負責轄區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劃勘界調整工作。承擔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
(十一)負責社團登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及年審工作。組織協調社會組織評估,承擔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監督管理社會組織活動。
(十二)負責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做好農村敬老院等級申報、完善硬體設施,協助做好內部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民政事務財務工作,編制匯總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負責處理全區有關民政工作的來信來訪,做好信訪登記、調查、回復、協調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祝雲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