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馬鞍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0號)和《中共馬鞍山市委、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馬發〔2019〕3號),成立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2019年3月8日上午,馬鞍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揭牌成立。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等,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營造公平放心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縣(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指導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馬鞍山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組織指導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協助開展反壟斷調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配合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並指導食品行政許可。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負責查處食品安全相關違法行為。
(十)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監督實施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和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的執業藥師註冊工作,並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備案許可,嚴格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零售、藥品使用、化妝品經營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
(十一)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檢檢驗工作。負責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相關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統一審批、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據法定職責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有關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六)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擬訂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相關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縣(區)、開發園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工作。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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