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是市國土資源局管理的事業單位,具體承擔馬鞍山市不動產登記工作,是市國土資源局面向社會的視窗單位。
編制機構,主要職能,
編制機構
根據市編辦《關於調整登記不動產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馬機編辦【2016】9號)精神,中心下設8個科室,分別為綜合科、受理科、審核科、檔案科(信息科)、權調科、集體產權科和博望、鄭蒲港新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
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實施《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省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2、承辦市本級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
3、負責擬定市本級不動產登記業務規範和工作流程。
4、負責市本級不動產登記統計、分析,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
5、負責市本級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的整理、保管和備份,以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6、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