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制定全縣種植業技術推廣計畫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種植業技術的專業培訓;提供種植業技術、信息服務; 主要職責對確定推廣的種植業技術進行試驗示範及推廣;指導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村民眾性科技組織和農民技術人員的種植業技術推廣活動等。內設辦公室、糧油技術推廣室、特色作物技術推廣室、技術資詢服務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