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參與研究制定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運行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關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馬關縣
- 內設機構:秘書股等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財政
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 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在職責內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代會批准的財 政預算,依法管理財政收支;編制全縣年度財政決算;受縣政府 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和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決算;管理中央、省、州撥款和全縣財政收支;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罰沒收入票據和需納入財政管理的票據;管理縣、鄉兩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監督執行中央、省、州頒布的彩票管理制度,參與管理募集資金;管理政府性基金和專項資金。
(四)對全縣財政收入影響較大的地方稅收臨時和特案減免 事項提出建議;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制定全縣財政稅收收入 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擬定全縣非稅收入的規章制度,負責全縣非稅收入的征管。
(五)擬定縣與鄉鎮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合理劃分財力;指導和監督鄉鎮財政工作,合理調度資金,監督預算執行。
(六)管理和監督全縣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 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搞好政府採購 工作;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七)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
(八)參與全縣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制定 全縣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社會保 障支出;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實施財政監督;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基金專戶;參與制定住房、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九)擬定和執行財政與企業分配政策;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辦法。
(十)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和 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產權轉讓、國有股權管理、清產核資、產權糾紛調處和仲裁工作;制定國有資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監繳縣管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資產統計、評價和資料匯總工作。
(十一)管理政府性債務,執行國家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 擬定我縣政府債務管理的實施辦法;參與外國政府和經濟組織貸 款的對外談判和磋商工作;統一管理縣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定防範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
(十二)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法規制 度、《企業會計準則》、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以及分行業 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委派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責;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 督全縣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 題,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十四)制定全縣財政教育規劃;組織指導全縣財政幹部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股室職能
二、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人事教育工作;
三、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
四、統一管理財政稅收宣傳工作;
五、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機要通訊、信息調研、信訪、保密、檔案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六、負責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機關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二、擬定我縣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和調整方案,研究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措施;
三、負責編制地方財政收支預決算;
四、負責對鄉鎮預算的審查,監督檢查鄉鎮預算收支執仔情況;彙編鄉鎮財政決算;
五、指導鄉(鎮)財政總會計工作;
六、負責全縣基本建設投資及基建財務管理;
七、協調地方金庫、地方稅務局組織預算資金調度;
八、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
九、負責管理罰沒收入;
十、負責統一管理財政專戶的收支業務;
十一、擬定全縣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二、負責政府內債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
十三、負責研究和推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工作。
二、編制縣級行政經費、政法和社會文化、教育、科技等事業費的預算,並監督實施;
三、審核分管單位決算;
四、監督執行國家有關社會文教事業和行政單位的政策法規、規章及財務管理規定,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會議費等綜合性開支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六、研究提出財政扶持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及上報工作;
七、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加強項目資金監督管理;
八、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財務管理辦法;
二、擬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縣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經費、專項資金的預算和執行,管理社會保障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全縣社會撫恤、救災、救濟、社會優撫、離退休人員及醫療衛生等方面的資金及實施財務監督;
三、編制社會保障基金的年度預、決算;
四、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和財政監督 ;
五、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管理及核算;
六、參與分管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七、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編制社會保障部門和單位決算及年度預算;
八、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和管理社會保障部門的財務,制定相應的費用開支標準,編制全縣社會保障收支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
二、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和評價制度;
三、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並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年度報表的匯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企業效績評價工作;
四、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財務管理,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五、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
六、負責收繳國有資產收益;
負責辦理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
七、參與全縣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和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縣清產核資工作;
九、負責政府統借統還外債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編制和執行統借統還外債的還本付息年度決算;
二、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 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法律、法規、制度和準則,制定全縣會計 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註冊會 計師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四、負責全縣會計人員後續教育的組 織工作;負責函授站教學工作;
二、調查研究財稅法 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三、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
四、對本單位制定規範和行政處罰決定進行審核;
五、組織行政處罰和聽證工作;
六、承辦組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代理工作;
七、擬定財政監督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
八、檢查、反映財務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組織和協調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地圖信息
地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馬關縣園中西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