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瑞華(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

馬瑞華(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河南省人大原副主任)

馬瑞華(1917.07~2008.12),男,河南省清豐縣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河南省第五屆、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瑞華
  • 別名:曾用名馬志遠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南省清豐縣
  • 出生日期:1917年7月
  • 逝世日期:2008年12月29日
  • 職業: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建立長垣縣抗日民主政府、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簡介,簡歷,逝世,人物生平,人物評價,

簡介

馬瑞華,1917年7月出生,河南清豐縣人。中學文化程度,1937年參加革命工作,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簡歷

1940年任中共長垣縣委書汜。1938年入黨後至1939年底先後任中共豫北地委組織幹事、中共考城縣委書記。1940年元月任中共長垣縣委書記兼縣武裝獨立團政委。此間,他積極貫徹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動員社會各階層民眾開展轟轟烈烈的抗日救亡運動。他注重抗日武裝的建設,在他的領導下,長垣縣武裝獨立團不斷壯大,為抗日根據地的建立和發展發揮了作用。同年4月,縣委在蘇集籌備建立了長垣縣抗日民主政府。麥收後在黨組織力量較強,民眾基礎較好的區,實行減租減息。8月,由於日偽頑軍的進攻,縣獨立團嚴重受挫,形勢急劇惡化,中共冀魯豫二地委決定撤銷長垣縣建制。此後離開長垣,至19.1\下先後任中共滑縣縣委書記,中共延津縣委書記。1946年至1949年先後任中共封邱、曲河、延津縣縣委書記,冀魯豫四地委社會部部長,天津市六區區委書記、天津市產業工會副主任。1950年任中共天津市六區區委書記,1956年至1966年先後任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迫害,1873年恢復工作任天津市知青辦公室主任。1978年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組織部長。1982年調到河南省,任河南省第五、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90年退居二線,後離休。

逝世

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瑞華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08年12月29日12時58分在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逝世,享年92歲。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中共天津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河南省第五屆、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瑞華同志遺體於2009年1月2日火化。天津市黨政領導同志和幹部民眾沉痛送別。
馬瑞華同志逝世後,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向其家屬表示慰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李瑞環李嵐清,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全國政協副主席鄭萬通倪志福胡啟立等同志對馬瑞華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並向家屬表示慰問。馬瑞華同志患病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到醫院親切看望慰問。
下午,市第一殯儀館仙苑廳莊嚴肅穆。大廳正上方懸掛著“沉痛悼念馬瑞華同志”的橫幅,橫幅下懸掛著馬瑞華同志遺像。馬瑞華同志的遺體安臥在鮮花翠柏叢中,遺體上覆蓋著中國共產黨黨旗。遺體前擺放著馬瑞華同志子女敬獻的花籃。大廳兩側擺放著中共中央組織部、天津市和河南省黨政機關以及馬瑞華同志家鄉及各方面領導同志、各界人士敬獻的花圈。
下午三時,在哀樂聲中,邢元敏、史蓮喜、段春華、左明、只升華、王文華等市領導同志,以及河南省有關負責同志緩步來到送別大廳肅立默哀,向馬瑞華同志的遺體三鞠躬,隨後,與其子女和親屬一一握手,表示深切慰問。

人物生平

馬瑞華同志,曾用名馬志遠,1917年7月出生於河南省清豐縣古城集。193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8月參加革命工作。早在少年求學時期,他便開始接受進步思想影響,積極加入學生會,參加黨組織發起的有關活動。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進行革命活動,1934年因當地黨組織被破壞而同黨失去聯繫。“七·七事變”後,馬瑞華同志在本村積極參加抗日救亡活動。1939年12月起,先後任冀魯豫四地委委員兼長垣縣縣委書記、滑縣縣委書記,為建立和鞏固冀魯豫抗日根據地做出了貢獻。1945年5月後,馬瑞華同志任延津縣縣委書記。在國民黨軍隊占領延津地區後,根據地委的決定,組織幹部民眾進行游擊戰,帶領縣大隊深入敵後,奪回了原有的根據地。1946年春,任冀魯豫四地委社會部部長,積極參與領導了當地的土地改革和支前工作,為解放戰爭的勝利做出了積極貢獻。
1949年1月,馬瑞華同志調天津工作,歷任六區區委書記、市產業工會副主任、河西區委書記。1956年6月任天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1962年7月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為我市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文化大革命”中,馬瑞華同志受到嚴重迫害,但他始終對黨忠貞不渝,表現了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1978年5月任天津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他堅決擁護、積極貫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撥亂反正和黨的幹部路線,為平反冤假錯案,落實黨的幹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加強黨的組織建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1982年10月,馬瑞華同志調河南省工作,擔任河南省第五屆、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他不顧年事已高,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不斷加強和改進立法和監督工作,密切聯繫人大代表,為充分發揮省人大作用、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了大量工作。
經中央組織部批准,1990年10月,馬瑞華同志回天津安置後離職休養。他十分關心新形勢下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關心天津的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體現了一名老共產黨員的堅強黨性。

人物評價

馬瑞華同志在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終忠於黨,忠於人民,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具有很強的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工作積極負責,公道正派,掌握政策穩妥,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密切聯繫民眾,廉潔奉公,嚴於律己,寬厚待人,嚴格要求家屬子女。馬瑞華同志始終保持人民公僕本色,把畢生精力都獻給了黨和人民的偉大事業,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情操永遠值得我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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