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瑛,男,回族,1951年生,寧夏吳忠市人,中共黨員,二級律師,寧夏馬瑛律師事務所主任,他是中國恢復律師制度後寧夏最早從事律師工作的回族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瑛
- 國籍:中國
- 職業:吳忠市馬瑛律師事務所主任
- 籍貫:寧夏吳忠市人
簡介
事跡
他積極參與政府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信訪接待,為上訪民眾提供法律諮詢、代書和開展法律論證等服務,幫助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近3年來,馬瑛律師參與政府部門接待涉法涉訴上訪、諮詢達110人次之多。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在吳忠”等公益活動,帶頭免費承擔法制宣講、處理爭訟等多方面的法律事務,在各類公益活動中捐款捐物價值2萬餘元。積極為貧困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從業以來,受馬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既有病殘人、老年人、孤寡人,又有下崗職工,也有討要不到工資的農民工。2005年4月,寧夏某建築公司組織了124名同心回族農民工,前往烏海某啤酒公司進行建築施工。後因該啤酒公司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等多種原因,導致建築公司拖欠民工工資達數月之久。數九寒天,辛苦了大半年的回族民工因討薪無望便集體罷工上訪,甚至將原本正義的討薪事件險些演繹為衝擊政府部門的違法案件。迫於無奈,這些樸實的民工兄弟找到馬瑛並請求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載負著124名回族農民工的重託,馬瑛不顧天寒地凍,不顧遠途奔波,更不顧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壓力,歷經數月,輾轉寧夏與內蒙20多趟,行程13000餘公里,多方協調建築公司和勞動仲裁等部門,終於為124名回族農民工兄弟討回了血汗錢,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書寫了律師依法維護農民工權益,仗義提供法律援助的經典案例,並被《工人日報》維權周刊整版刊發。
馬瑛制度建所理念的提出和嚴格、科學實施,使得事務所律師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理論水平顯著提高,律師事務所在同行業的競爭力和社會上的公信力進一步提升。事務所先後6次被授予市級“政法系統先進集體”,區級“文明律師事務所”,部級“從業清廉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並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