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瑛(吳忠市馬瑛律師事務所主任)

馬瑛,男,回族,1951年生,寧夏吳忠市人,中共黨員,二級律師,寧夏馬瑛律師事務所主任,他是中國恢復律師制度後寧夏最早從事律師工作的回族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瑛
  • 國籍:中國
  • 職業:吳忠市馬瑛律師事務所主任
  • 籍貫:寧夏吳忠市人
簡介,事跡,

簡介

從業近30年來,馬瑛秉承忠於法律、勤勉盡責、誠信服務、維權守諾的興業和服務理念,務實創新、開拓進取,不斷提升政治理論和業務工作水平,在履行律師職責、維護公平正義、彰顯法治力量的生動實踐中,被寧夏廣大回漢民眾讚許為民族區域自治地區“老百姓的貼心律師”。馬瑛先後獲得全區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先進工作者”,全區政法系統“先進個人”,“三五”、“四五”普法“先進個人”,“寧夏第二屆十大法治人物”,“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全國民營企業最受歡迎的十佳律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等十多個榮譽稱號,並被評為區級“優秀共產黨員”、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

事跡

有人說,在寧夏吳忠市,只要經歷過訴訟活動的回漢民眾,都應該聽說過“打官司,找馬瑛”這句話。這句話所折射的,正是家鄉的父老鄉親對“馬瑛是咱老百姓的貼心律師”的充分認可,更是對一個“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社會信譽好”的回族老律師的樸實詮釋。從業近30年來,馬瑛逐漸成長為擅長刑事、民商、公司、金融、賠償、房地產、勞動行政等多領域法律服務工作的多面手律師,共辦結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訴訟業務近1380件,為當事人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近2億元。近年來,馬瑛年均接案70餘件,且以10%的速度逐年遞增,這在經濟條件相對不發達的寧夏是難能可貴的。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律師職責的從業理念,不但使馬瑛在當事人中樹立了極高的維權威望,而且使他在公安、法院、檢察和政府等相關部門樹立了良好的個人信譽。馬瑛說:將自己的前途命運和國家的大政方針聯繫起來,和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聯繫起來,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為政府分憂,為社會和諧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是每一名執業律師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馬瑛還常年為吳忠市政府和新華百貨夏進乳業集團等10多個寧夏大型企業擔任法律顧問。
他積極參與政府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信訪接待,為上訪民眾提供法律諮詢、代書和開展法律論證等服務,幫助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近3年來,馬瑛律師參與政府部門接待涉法涉訴上訪、諮詢達110人次之多。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在吳忠”等公益活動,帶頭免費承擔法制宣講、處理爭訟等多方面的法律事務,在各類公益活動中捐款捐物價值2萬餘元。積極為貧困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從業以來,受馬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既有病殘人、老年人、孤寡人,又有下崗職工,也有討要不到工資的農民工。2005年4月,寧夏某建築公司組織了124名同心回族農民工,前往烏海某啤酒公司進行建築施工。後因該啤酒公司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等多種原因,導致建築公司拖欠民工工資達數月之久。數九寒天,辛苦了大半年的回族民工因討薪無望便集體罷工上訪,甚至將原本正義的討薪事件險些演繹為衝擊政府部門的違法案件。迫於無奈,這些樸實的民工兄弟找到馬瑛並請求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載負著124名回族農民工的重託,馬瑛不顧天寒地凍,不顧遠途奔波,更不顧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壓力,歷經數月,輾轉寧夏與內蒙20多趟,行程13000餘公里,多方協調建築公司和勞動仲裁等部門,終於為124名回族農民工兄弟討回了血汗錢,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書寫了律師依法維護農民工權益,仗義提供法律援助的經典案例,並被《工人日報》維權周刊整版刊發。
馬瑛制度建所理念的提出和嚴格、科學實施,使得事務所律師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理論水平顯著提高,律師事務所在同行業的競爭力和社會上的公信力進一步提升。事務所先後6次被授予市級“政法系統先進集體”,區級“文明律師事務所”,部級“從業清廉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並榮立集體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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