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康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為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市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爾康市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 現任領導: 蘭天龍(局長)
單位地址,行政職能,
單位地址
馬爾康市馬爾康鎮達薩街500號附1號
行政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有關工業、商務、經濟合作、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政策措施,研究擬訂促進市有關工業經濟、商務、經濟合作、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擬訂工業、商務、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工業、商務、經濟合作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和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電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市工業建設項目(含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新建、擴建項目,下同)投資管理和建設項目推進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工業投資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工業建設項目的上報、登記備案與實施;協調工業建設項目所需信貸資金、用地工作;對重點工業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根據國家鼓勵和支持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
(六)負責全市工業、商務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鹽業、醫藥、輕紡等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負責全市工業節能監察工作。
(七)負責全市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革、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八)負責全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和重點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九)負責工礦企業、民用爆破器材儲存銷售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工業、商務、信息化及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協助企業申報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積極開展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的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研究起草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對外貿易、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制定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產業的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信息技術規範與技術標準;負責本市信息化技術標準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和發展資金並監督使用;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承擔全市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指導、建立全市信息化安全保障體系;組織、協調、指導開展信息化宣傳普及教育;負責信息化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市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地區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國家和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六)負責全市工程系列技術職稱的審核上報工作。
(十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