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泮艷

馬泮艷

馬泮艷,女,1988年1月24日(戶籍登記日期)出生於巫山縣雙龍鎮。2002年10月,馬泮艷產下一女。2007年8月,產下一子。2016年6月,馬泮艷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艷與陳學生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泮艷
  • 出生地:巫山縣雙龍鎮
  • 出生日期:1988年1月24日
  • 性別:女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97年5月,馬泮艷母親方登連因精神病發作,將其父親馬正平打死,後離家出走。時年9歲的馬泮艷及其姐馬泮珍、妹馬泮輝生活無法保障,由伯父馬正松代養。四年後,因馬正松實在無力代養,在親屬的建議下將馬泮艷送往雙龍鎮烏龍村陳學生家生活。在當地村幹部的見證下雙方協定約定,陳家給馬正松3000元“代養費”,給馬泮艷1000元“戀愛金”,馬泮艷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前由陳家代養,達到結婚年齡後與陳學生結婚。2002年10月,馬泮艷產下一女。2007年8月,產下一子。2008年後,馬泮艷大多數時間在廣東等地務工,較少回家。2016年6月,馬泮艷與陳學生經法院調解離婚,馬泮艷與陳學生所生兒女由陳學生撫養。

人物事件

2017年初,巫山縣雙龍鎮金花村村民馬泮艷不斷通過網路反映自己的不幸經歷。2017年2月23日,巫山縣政府新聞發言人接受採訪表示:馬泮艷伯父馬正松的行為不屬於拐賣婦女兒童、遺棄罪。現有證據無法認定陳學生及其弟弟陳學龍強姦過馬泮艷。不能證實馬泮艷被非法拘禁。民政辦工作人員劉忠輝(已退休)在馬泮艷、陳學生沒有在場、沒有簽字、未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情況下,為陳、馬二人辦理了婚姻登記。劉忠輝在雙方沒有在場、沒有簽字的情況下辦理婚姻登記,違反了《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對此,縣紀委已於2016年8月8日給予劉忠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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