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忠勇,男,漢族,河南汝南人,1968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2020年9月18日,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宣判,馬忠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繳的賬款695487.5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忠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依法宣判,
人物履歷
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 嘉興市城區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5年5月至1998年6月 嘉興市秀城區(城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8年6月至2004年2月 嘉興市秀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2004年2月至2008年4月 嘉興市南湖區(秀城區)人民法院新豐法庭副庭長
2008年4月至2010年1月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常務副局長
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簡案庭庭長(2013年9月起負責長水巡迴法庭工作)
2014年4月至2019年12月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長水巡迴法庭庭長[2019年6月起負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工作]
2019年11月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20年4月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0年5月2日,據嘉興市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嘉興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嘉興市秀洲區紀委區監委對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長水巡迴法庭原庭長、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原負責人馬忠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馬忠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馬忠勇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嘉興市南湖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嘉興市南湖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忠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嘉興市南湖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宣判
2020年9月18日,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宣判,馬忠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退繳的賬款695487.5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