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建忠稅收思想

馬建忠稅收思想是指馬建忠重視商業,尤其是對外貿易,他說: “欲中國之富,莫若使出口貨多,進口貨少。” (《適可齋記言·富民說》)為鼓勵絲茶出口,他要求“減輕絲茶之厘稅”; 嚴格按照“值百抽五”的規定征課出口關稅。認為“稅輕厘減則價賤,價賤則出口貨增,出口貨增則稅厘更旺”。(《適可齋記言·富民說》) 他認為原則上應“出口貨概不徵稅”,以增加出口品的競爭能力。即使徵稅,其稅率亦不宜過高。但是, 如系“國內獨有之土產,不畏他人爭利者,則不妨於出口重征之” 。(《適可齋記言·復李伯相札議中外交官交涉儀式洋貨入內地免厘稟》) 對進口稅,他主張原則上應“重征進口貨”,以保護本國工商業的發展。

同時,進口關稅也要區別課徵。對“國內所產者少,必仰給於別國”者,可減征進口稅。對“外來製成之貨,本國亦有者,重其征以護商民”。對“有其貨為民生所必需者,則寬其征”。對“其貨惟富豪始能置者,則重其征” 。對“民雖不得不用,而究不能多用者,亦重征之”(《復李伯相札議中外交官交涉儀式洋貨入內地免厘稟》)。堅持關稅保護、反對關稅協定,力主關稅自主。對關稅征課,曾說: “稅制有通行與訂約之殊”、“稅則有估價與按物抽征之別”(《巴黎復友人書》)。對關稅課徵與外貿活動的關係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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