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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3日就在貴州馬嶺河風景區發生了建國以來最嚴重的一起纜車車亡事故。慘禍發生在1999年10月3日上午11時30分。在搶救現場人們看到纜車扭曲變形,許多傷員下肢粉碎性骨折和脊椎骨折,裡面的人手腳纏繞,互相重疊,一些人的膊骨、腿骨折斷後穿出肌肉,血肉模糊,很快死傷者便擺滿了整個平台,幾百米的山路被鮮血染紅,這是目前為止最嚴重的一起纜車墜落事故,14人死亡,22人受傷。
歷史報導
當時情形
貴州省馬嶺河風景區由於山石險峻,被人們譽為地球表面刻下的最後一道美麗的傷痕,1999年10月3日,這個國家級風景區迎來了幾個來自廣西南寧的旅遊團,在一個旅遊團里兩歲半的潘子浩和大多數孩子都是第一次和父母到貴州遊玩,在
馬嶺河峽谷,興高采烈的孩子們留下了這些照片,誰也沒有想到這會是他們和父母最後的合影。
上山的小路被封死,是因為纜車老闆想讓所有遊客都乘坐纜車,賺取纜車費。所以只有乘坐纜車是從峽穀穀底通向山頂的唯一捷徑,中午11時,人們爭相踴向纜車準備上山吃飯,一個人擠一個人。然而遊客們並不知道,僅僅在四天前,當地質檢部門曾對這輛纜車進行過安全檢查,並強令纜車的承載人數最多不可以超過12人,在纜車不足五平方米的空間裡,最終擠進的人數是36人,超載僅僅是他們滑向災難的第一步。11時25分,纜車緩緩向110米的山頂攀升,纜車離外面越來越高,擁擠的遊客也許不會留意,就在他們腳下牽引纜車的鋼繩幾乎與陡峭的山坡平行,垂直上下,沒有任何護欄。誰能想到纜車的設計者既無設計資格,甚至連一輛真正的纜車都沒見過。更令人吃驚的事實還在後面。
施工人員都是野外施工隊伍,一直都沒有資質證書啊。更令人氣憤的是,貴州省建設廳風景名勝管理處既沒有經過實地考察,也沒有經過任何調查,就越權把這個纜車項目批覆成了按
臨時設施建設,就這樣只能載物的
卷揚機竟成了風景區用來載人的纜車,而且一用就是四年!11時29分,這輛擠著密不透風的纜車到達山頂,工作人員走過來打開了纜車的小門,遊客們剛剛鬆了一口氣。就在這一瞬間,纜車不可思議地慢慢往下滑去。卻聽到纜車突然發出咔噠的響聲。往下慢慢地後退,有人驚叫起來:“纜車失控了!”大家眼睜睜看著纜車慢慢往下滑落了30多米,纜車操作員王建友卻毫無辦法,因為半個月前他還只是一個在風景區打掃衛生的臨時工。學開纜車只有四天左右,在這四天當中,王建友只學會了兩個程式,啟動和剎車。慌忙之中,王建友做了一個最不應該做的動作,一直踩剎車。這一腳剎車竟把厚厚的剎車鼓踩壞,纜車下滑速度陡然加快。風景區工作人員宋國斌正在平台旁吃午飯,見此情形大吃一驚,立即跑進操縱室猛按上行鍵,但已失靈。他又想使用緊急制動,仍然無效。不得已拉下電開關,以為可以讓纜車停下來,但纜車還是無可救藥地向下滑,好像還更快了。纜車滑行了30米後,便飛速向山下墜去,一聲巨響後重重地撞在90米下的水泥地面上,斷裂的纜繩在山間四處飛舞……
在纜車墜落的那一剎那間,車廂內來自南寧市的一對夫婦,不約而同地使勁將年僅兩歲半的兒子高高舉起。結果,這名孩子只是嘴唇受了點輕傷,而他的雙親卻先後死去。這個孩子就是潘子浩。
當夜11時許,興義市的天空意外地下起了雨,風,也比往日冷了許多。
在這場慘禍中,兩歲半的潘子浩是一個奇蹟,他僅僅是嘴唇受了點傷,纜車墜地的一瞬間,父親潘天奇、母親賀艷文將潘子浩舉過頭頂,雙手牢牢抓緊,在這危急的時刻,年輕的父母用高舉的雙手阻擋了襲向兒子的死神,而他們自己的身體卻沒有任何的防護,兒子得救了,父母卻永遠和上了雙眼,永遠離開了他們深愛的孩子,他們眷戀的世界。潘子浩說起父母時:我媽媽爸爸出差了。(歌曲《
天亮了》)
據說,纜車裡還有一名男遊客在車體下落的片刻,用身體緊緊護住了自己前面的兩個素不相識的孩子,試圖用自己的身體減小孩子們的受傷程度。結果,兩個孩子的性命保住了,而這個勇敢的遊客卻永遠地留在了馬嶺河邊。據獲救的9歲小男孩宋繼熊事後講:“當時大人們都說出事了,他們邊喊邊掙扎,樣子可怕極了,看到大人這個樣子,我當時也害怕極了,忽然有個叔叔把我摟在了懷裡。後來,我只是腿上受了一點兒輕傷,可我一想起纜車落地的那一刻,睡覺時都不敢閉眼。”
在馬嶺河事故中失去父母的孩子還有,11歲的熊子堯失去了母親,11歲的陳治宇失去了父親,9歲的宋繼熊父母雙亡。一場飛來的橫禍,頃刻之間讓多少幸福的家庭遭到破碎。
現場目擊
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部門立即對馬嶺河風景區進行了封閉,使現場得以保留。10月7日,記者趕到這裡,站在山腰的平台向下看去,深深的峽谷底可以看見黃色的纜車廂。纜車總共由3根鋼鐵纜繩來牽引、固定,中間起牽引作用的纜繩已經斷了,提升纜車的電機房裡的電機、門窗也被斷裂纜繩,彈簧拉扯、抽打得一片狼藉。
在纜車控制室外,用油漆很正規地噴著幾行字:
索道觀光車建設單位:馬嶺河峽谷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處
設計施工單位:水電九局
天生橋分局機電工程隊
設計者:李永芳
沿山間唯一的羊腸小道艱難地往下走,沿途依然可見被遺棄的衣物、鞋子,一些旅遊帽上染滿了血跡,但上面“廣西天馬國際旅行社”等字樣明顯可見。峽谷底的纜車廂已經變形得不成樣子,廂底還積聚著大量已經變得烏黑的血,周圍清新的空氣里瀰漫著一種難聞的血腥味,猶如進入屠宰場那種強烈的味道,儘管眼裡遠近高底都是芳草萋萋、瀑布飛流。
政府安撫調查
事發第二天,10月4日凌晨,貴州省副省長
劉長貴率領部分政府官員由貴陽趕到興義市,看望了死傷遊客及其親屬。當晚,貴州省、黔西南州、興義市領導組織召開了死傷人員親屬座談會。劉副省長表示,一定努力做好各種善後工作。而興義市一名主要領導在會上發言時特彆強調:“這是一起無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而不是人為事故。”許多死傷者家屬當即表示不滿:“這樣說話辦事是不負責任的,這絕對是一起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一些家屬當場大哭起來。
10月5日凌晨,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袁鳳嵐率廣西慰問團從桂林趕到
興義,進行了認真的安撫工作。
10月5日深夜,平安保險南寧分公司派人到現場,確認屬意外事故。由於死傷遊客出發前每人購買了最高賠額10萬元的意外傷亡保險,平安保險將儘快進行理賠。
10月7日,由貴州省政府動員、組織,省衛生廳廳長帶隊的醫療團一行16人也從貴陽趕到興義參加治療工作。受傷人員全部在
黔西南州人民醫院、
興義市人民醫院和興義市南江醫院住院治療。興義市政府方面表示,目前所有治療費用由他們負責,請醫院、傷員放心治療。
10月7日下午,
興義市公安局局長常國旗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已經刑事拘留了5名懷疑與此事故發生有關的責任人員,對於具體案情還在調查之中,目前‘一切無可奉告’。”常局長還說:“這種事件在興義市乃至貴州省都是史無前例的,目前也沒有什麼處理經驗可介紹。”
10月9日下午,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的專家小組一行6人從北京趕到
興義,對纜車事件進行了為期2天的調查。
尷尬賠償爭議
對於賠償,
興義市政府方面始終沒有直接出面,他們認為:“這是企業的事,不是政府的事。”開始,興義方面稱,對每名死者一次性賠償2萬元。遭到拒絕後,又加到了3萬元,另外再給家屬4000元的“補償”和一個800元以內的骨灰盒。但家屬們認為太低,提出要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與此同時,唯一的貴州死者家屬提出要4萬元,也遭拒絕。
死者賠償究竟以何為標準?一些旅行社人員說:“目前我國的旅遊法規里還沒有這方面的具體規定,可以說還是一個空缺,因而造成此事協商、處理十分困難。”
有旅行社提出,參照空難事件標準來賠,每人最低7萬元。還有死者家屬要求,按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辦法來計算,算出多少賠多少。而興義方面認為,應該按《勞動法》有關傷亡賠償規定來核定數目,這個數目大約就是3萬多元。
除了死者的賠償以外,將來傷者出院後的繼續治療費,以及眾多殘疾人員的補償費等等,都將是一筆天文數字。
據了解,馬嶺河風景區是1995年後才漸漸為外人所知,也才有了纜車的出現。1997年10月,這裡舉行了“首屆(97)中國國際皮划艇漂流賽” 。進入1998年才有大量遊客到來。由此可以說明一點:實際上馬嶺河風景區自開發以來並沒有掙到多少錢,而這一次事故的賠償,如果最終全部由風景區來承擔,難度可想而知。
責任承擔爭議
在記者前往馬嶺河風景區的路途中,計程車駕駛員說:“我們當地老百姓都認為這是一起人為事故。”他認為,由於平時有關部門的人不注重嚴格管理,如今小事變成大事了。
興義方面稱:當時是遊客不聽工作人員指揮擠上纜車,致使纜車嚴重超載釀成事故,所以責任主要在於遊客一方。
而廣西幾家旅行社認為,責任主要在於風景區,他們也有自己的理由:
1、纜車自1995年使用以來,一直沒有向有關部門辦理過經營手續,說白了是個“三無機器”,而且它是一名姓黃的個人向風景區主管單位市建設局承包經營的,建設局肯定有責任;
2、出事前幾天(9月28日),當地質檢部門對纜車進行過檢驗,發現了一些問題,已提醒了風景區有關人士,並決定要將其準載人數從20人減為12人;
3、纜車旁原來有一條可以上山的小道,但為了讓人們都乘坐纜車,賺取每人10元的費用,小道一直被封閉著,一塊寫有“此路不通”的木板橫在小道入口;
4、事發那天,纜車車廂里竟然乘坐了35人。有人認為是遊客自己要擠進去,但當時地面的3名工作人員沒有嚴格要求多餘的人下來,而在當時的情形下,工作人員是可以不開動纜車。
取證過程
律師團先後5次到達貴州調查取證,因為是異地調查,而且單位眾多,每一次取證都是阻力重重,但律師團群策群力,而後分別走訪了當初搶救傷者的醫院,纜車的經營單位風景區管理處以及管理處的上級單位興義市政府等多家單位。
七、責任劃定
興義市政府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其下屬單位風景區管理處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管理處作為纜車的經營者,與接團的漂流公司,以及廣西的旅行社,3被告賠償小雄和爺爺總計33萬元。整整兩年身心俱痛的期盼終於實現,九泉下的那一對亡靈也就可以安然了。
八、媒體對開庭審理責任人的報導
貴州興義馬嶺河纜車墜落事故釀成了14人死亡、21人受傷的特大慘劇,興義市人民法院近日對6名事故責任人進行公開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
根據法院的一審判決,唐喜隆(原馬嶺河峽谷風景區管理處副處長)因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原水電九局天生橋分局第五工程隊隊長邱家琪,被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6年徒刑,並處罰金6000元;原水電九局天生橋分局第五工程隊副隊長李永芳,被以同一罪名判處徒刑5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承包纜車的黃興明、胡漢英夫婦,分別被判5年和4年;原興義市城市建設局副局長吳君實,被以玩忽職守罪判處3年徒刑,緩刑4年。
興義市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查明,1994年1月,興義馬嶺河峽谷被批准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同年3月,負責風景區管理的唐喜隆向當時的主管局分管領導吳君實匯報,意欲修建景區索道觀光纜車,得到興義市城建局的意向性同意後,唐喜隆便向黔西南州、貴州省有關部門打報告請求立項,但未獲批准。同年7月初,唐喜隆找到水電九局天生橋分局第五工程隊隊長邱家琪、副隊長李永芳二人,沒有設計施工資格的邱、李卻欣然同意為唐喜隆設計、修建索道觀光纜車。1995年4月10日,索道工程竣工。
1995年7月6日,當貴州省建設廳風景園林綠化處正式在《建設選址審批書》上籤署“同意暫按臨時設施建設”的選址審批意見時,唐喜隆卻早在5月24日將“尚在選址”卻“已完工”的索道纜車承包賺鈔票了。黔西南州、興義市勞動局安檢部門曾多次對索道纜車進行檢查,並下文責令唐喜隆進行整改,同時要求增加斷繩保護措施,載客人數不得超過10人。
但是唐喜隆對整改指令置若罔聞,於1999年1月1日將索道纜車再度發包,胡漢英、黃興明夫婦以一年68000元承包費的高價進行承包。1999年10月3日,二百餘名遊客爭相乘坐纜車往峽谷底觀光,終因嚴重超載發生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