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旅遊發展局

馬山縣旅遊發展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發展旅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設計開發;指導全縣旅遊度假區、旅遊景區(點)建設;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指導鄉(鎮)旅遊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山縣旅遊發展局
  • 隸屬部門:馬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發展旅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設計開發;指導全縣旅遊度假區、旅遊景區(點)建設;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信息諮詢工作;指導鄉(鎮)旅遊業的發展。
(三)會同縣財政部門編制旅遊發展資金投資計畫;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研究旅遊投資導向和重要財經問題。
(四)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要旅遊促銷活動;負責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
(五)承擔規範全縣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審核全縣旅行社設立分社、門市部備案工作;指導旅遊保險工作;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各類國家標準,負責處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
(六)負責全縣旅遊行業教育培訓,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產業發展和加強調控管理;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旅遊發展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績效考評等工作;承擔假日旅遊的有關工作;承擔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督辦工作;組織有關地方志的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方針、政策,監督實施全縣旅遊管理的行政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開展旅遊業發展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撰寫重要旅遊工作報告、文稿;負責收集編髮全縣旅遊工作的有關信息,組織實施重大旅遊新聞信息的發布;組織全縣旅遊業的戰略研究,為縣級旅遊決策提供參謀服務。
旅遊業務股
草擬全縣旅遊產業政策及實施辦法,承擔與旅遊行業有關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負責旅遊產業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全縣旅遊行政執法監督;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旅遊安全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及突發性旅遊事件的救援與處理;協調旅遊行業與交通、公安、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部門之間的有關事宜;研究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全縣培育、完善和發展旅遊市場;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全縣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旅遊市場開發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各類國家標準;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處理旅遊服務質量投訴,維護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全縣旅行社設立分社、門市部備案審核工作;監督、檢查旅行社責任保險實施工作;指導旅遊星級飯店建設;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指導和協調旅遊系統內部的人才服務;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旅遊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的規劃;指導全縣旅遊服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規劃財務股
擬定全縣旅遊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旅遊規劃和重點旅遊項目前期工作;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會同財政部門編制旅遊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承擔資金使用的評審工作,開展並指導行業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示範點創建工作;指導和促進旅遊商品開發;承擔旅遊統計、信息諮詢、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編報部門年度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業進行行業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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