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介紹
陝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簡稱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是在鹹陽市慈善扶貧協會辦公室的指導下,在校生自願參加組建的社會非營利性公益團體。隸屬於鹹陽市慈善扶貧協會。該團體成立於2015年10月,有註冊志願者80餘人。我們團隊有嚴格的組織與紀律,有嚴明的宗旨與目標,有正確的指導思想與方針。我們時刻堅持以“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為準則。以“急社會之所急,憂弱勢之所需”為宗旨。我們團隊長期與鹹陽師範“心燭”,陝西郵電“微力量”,陝西財經“眠不知”,陝西工院“鴻鵠暖陽”,“一加春雨”陝西服裝“學生會”,“三秦公益”等數十家志願者團隊長期相互扶持,相互合作。我們團體利用每個周六周末及其假期時間通過慰問敬老院老人,看望孤兒院孩子,疏導交通,撿拾垃圾等來奉獻社會。旨在培養大學生的感恩精神,奉獻精神。並且給每個成員提供一個鍛鍊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時促進馨暖愛心內部各成員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全面提升成員的綜合素質。我們的目標是:通過每一個志願者的實際行動,並依託社會各界力量,在社會上倡導團結友愛,助人為樂,無私奉獻,力爭創建更加友愛團結的社會新風貌。
口號
口號:公益人人行,馨暖暖人心!
志願者也叫義工、義務工作者或志工。他們致力於免費、無償地為社會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 志願工作是指一種助人、具組織性及基於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其發展可追溯至二次大戰後,
福利主義抬頭導致各國政府支出崩塌,發展義務工作以解決社會上不勝負荷的需求。
志願者定義
“志願者”的定義是:不為物質報酬,基於良知、信念和責任,志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志願者精神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奉獻
“奉獻”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獻,即不求回報地付出。奉獻精神是高尚的,是志願服務精神的精髓。志願者在不計報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權的情況下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活動,這些都體現著高尚的奉獻精神。
友愛
志願服務精神提倡志願者欣賞他人、與人為善、有愛無礙、平等尊重,這便是友愛精神。志願者之愛跨越了國界、職業和貧富差距,是沒有文化差異、沒有民族之分、不論高低貴賤的平等之愛,它讓社會充滿陽光般的溫暖。
互助
志願服務包含著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志願者憑藉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願服務活動,幫助那些處於困難和危機中的人們。志願服務者以“互助”精神喚醒了許多人內心的仁愛和慈善,使他們付出所余,持之以恆地真心奉獻。“助人自助”幫助人們走出困境,自強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獲得生活的能力後,也會投入到關心他人、幫助他人、為社會做貢獻的志願活動中,這些志願活動都涵蓋著深刻的“互助”精神。
進步
進步精神是志願服務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志願者通過參與志願服務,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時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在志願活動中無處不體現著“進步”的精神,正是這一精神使人們甘心付出,追求社會和諧之境的實現。
地址:陝西省鹹陽市渭城區文匯西路12號。
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章程
馨暖愛心服務隊章程(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組織名稱: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
第二條.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以下簡稱組織)是在鹹陽市慈善扶貧協會辦公室的指導下,在陝西工院信息工程學院的幫助下,在校生自願參加組建的社會非營利性公益團體。旨在培養大學生的感恩精神,奉獻精神。並且給每個成員提供一個鍛鍊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時促進馨暖愛心內部各成員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全面提升成員的綜合素質。我們的目標是:通過志願者的實際行動,並依託社會社會各界力量,在社會上倡導團結友愛,助人為樂,無私奉獻,力爭創建更加友愛團結的社會新風貌。
第三條.團隊宗旨:急社會之所急,憂弱勢之所需。
第四條.本組織一切活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志願者精神及原則。
第五條.馨暖愛心歸鹹陽市慈善扶貧協會和陝西工院信息工程學院領導、指導、監督和管理,對鹹陽市志願者協會負責。
第六條.組織的活動範圍:
(一)通過周六周末積極組織志願者慰問敬老院,看望孤兒院,義務幫扶貧困無依老人,留守兒童撿拾景區垃圾,疏導交通等活動,培養志願者奉獻精神;
(二)開發利用鹹陽市各大高校的公益志願者資源,激發志願者無私奉獻,樂於進取精神;
(三)服務社會,奉獻社會;
(四)籌備開展“鹹陽市高校公益論壇”等大型公益活動;
(五)豐富志願者校園生活,幫助社會解決難事;
(六)攜手本校“鴻鵠暖陽”“一加春雨”等公益性社團更好的開展各項志願服務工作;
(七)組織內部活動與工作。
第七條 機構設定:
馨暖愛心由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監事部,記者部,組織部,活動部文宣部、財務部、秘書部,網路部構成。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設相關工作部門。
第八條 本組織實行幹部負責制,對辦事得力、工作成績突出、為組織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的同學予以獎勵;對辦事不力,在其位不謀其事的同學視其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本組織所有同學都應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第九條 在每學期開學制定出該學期的工作計畫,學期期末做好該學期的工作總結;每次開展活動前應有相應的活動策劃,做好各方面的充分準備,活動結束後應該做好相應的總結和宣傳,並將相關書面材料存檔及時上交會長。
第二章 正式志願者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組織的志願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 熱心公益,無私奉獻,不求回報;
(三) 每個月有充足的周末時間可供自由支配;
(四) 承認和維護組織章程及志願者精神;
(五) 熱心公益工作,愛好社會,倡導和平;
(六)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相關的技能。
第十一條.申請加入本組織的程式:
(一)累計參加三次公益活動;
(二) 填寫鹹陽市慈善扶貧協會志願者註冊申請表;
(三) 由組織執行機構發給志願者證件,持證參與有關活動。
第十二條.馨暖愛心志願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 依照本組織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參與組織內部的重大事務,行使管理參與權;
(二) 各項公益活動的參與權;
(三) 對組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 知曉本組織信息權;
(五)參與各項評優,幹部競選的自由權;
。
第十三條.志願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 執行組織的決議;
(二) 維護本組織的尊嚴和合法權益;
(三) 積極參與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開展的各項公益活動,全身心的投入公益活動之中,不求回報的奉獻自己的能力;
(四) 關心本組織的建設和發展,及時向本組織執行機構反饋運行發展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為促進馨暖愛心的發展貢獻力量,為促進世界的和諧與友愛提供力量;
(五) 準時參加本組織的各項會議;
(六) 遵守本組織章程及相關條例。
第十四條.志願者退出:
(一) 馨暖愛心志願者畢業自動退出;
(二) 累計不連續參與公益活動四次視為自動退出;
(三) 志願者主動退出前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負責人,並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五條.組織除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 被學校開除學籍的;
(二) 學校勒令退學或勸其退學的;
(三) 行為嚴重違背志願者宗旨或惡意損害志願者名譽的;
(四) 長期無故不參加活動的。
第十六條 由本組織向所有志願者頒發的志願者證是志願者身份的代表,是參加各種活動和會議等事宜的標誌,志願者須愛護和正確使用志願者證證。
第十七條 每學期末,本組織將根據各志願者表現情況,評出若干名“優秀工作志願者”,由陝西工院頒發證書。
第三章組織與職能
第十八條 會長是組織的最高領導,第一屆由負責人產生,以後均由選舉產生,對全體志願者員負責。會長具體負責領導組織發展,領導各部門部長和志願者在章程和相關條例的規定下履行大會及決策層會議的決議,在特殊情況下代表本組織決策;對外代表馨暖愛心,對內負責處理重大及突發事務,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及副部級以下(包括副部級)人事任免權和表彰授予權等。
第十九條 常務副會在會長帶領下處理協會日常事務,具體領導各部門按計畫不斷向前發展,並負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本組織規章制度,加強組織工作紀律的明確性,協調各部門的關係,提高辦事效率,促進組織日常工作的開展,特對會議做如下規定:
第二十條 會議由工作例會和部門會議組成,開會應填寫《會議記錄表》。
第二十一條 工作例會由會長召集,常務副會長與各部門部長組成召開,討論協會近期工作方向,了解各部門工作動態,安排新的工作任務;部門會議由各部部長、副部長和部門幹事組成召開,布置工作,討論如何執行例會會議決定的工作以及展開本部門的工作等。全體會議為定期會議。
第二十二條 部門會議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及各部部長出席,主要目的在於了解各方面動態,安排近期工作,對各組工作進行總結,以恰當形式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融洽成員之間的關係。做到求同存異,努力建立集體和諧氛圍。
第二十三條 嚴格會議考勤,具體細則如下:
(一)各種會議均須由秘書處記錄並由參會人員在《會議簽到表》內簽到。
(二)沒有提前請假或無正當理由而未到會者,視無故缺席,將由秘書處記錄在案,並提出警告。
(三)如因事實在不能到會者,須提前至少一天向會長及主要負責人提交請假條,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次數超過六次者,組織開會討論通過,決定將其除名。
(四)秘書處,監事處必需安排一個或多個組員參與各個部門內的會議,該工作人員必須做好會議記錄,整理後上交該部部長審批,並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會議進行時首先由各部部長匯報近期工作;匯報間期會長、常務副會長提出指導;會議後期自由交流經驗。每次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送到秘書處進行存檔。
第五章 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檔案管理的內容:
(一) 本組織的工作計畫、總結和重大活動方案;
(二) 組織的請示報告,經驗材料和上級下發的各種檔案;
(三) 組織的會議記錄,工作紀要和協會發展大事記;
(四) 組織與外界交流的資料;
(五) 組織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資料。
第二十六條 檔案的收集:
組織及各組在進行工作、開展活動時,應注意上述材料的收集、整理並及時送到協會辦公室,以便儘快存檔。
第二十七條 檔案的管理:
(一)由秘書處定期進行清理和檢查,如有遺失或殘缺應立即匯報並進行補救;
(二)借閱檔案必須向秘書處說明。借閱檔案必須進行登記,登記時應註明借閱人姓名、地址、借閱的內容和時間等。
第六章 物品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本組織的各種設施及有關檔案、資料、用品,是組織的公有財產,原則上只能是本組織內部使用,不得拿出或外借。
第二十九條 愛護本組織內部各種設施、檔案、資料、用品,借者需要按要求填寫借條才可借用。
第三十條 所有宣傳工具或物品都是本組織公有財產,任何個人不得占為己有或私自借出。有需要借用宣傳工具或物品者應填寫借條。必須嚴格按照手續辦理。其他各部需用到宣傳工具或物品,應做好登記,用完立即歸還。
第七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本組織對第一屆所有志願者收取10元建設費以後各屆均不得收取會費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本組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志願者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組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組織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組織資產管理必須執行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所有志願者和監事會的監督。
第三十六條 本組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若出現章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由相關部門、人員按例外情況執行,並做好處理記錄,以便在章程中增加相關內容。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是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一切活動的行為準則,任何部門、個人都須遵照執行。若有改動將由部長會議出相關條例補充。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馨暖愛心志願者服務隊。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即日起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