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湖街道

香蜜湖街道

香蜜湖街道,(簡稱香蜜湖街、另稱香蜜湖鎮)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轄 竹林、香安、香梅、香嶺、竹園、農園、香蜜、僑香、東海9個社區。

其中,僑香社區於2013年9月1日成立,是這九個社區中最年輕的一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香蜜湖街道
  • 外文名稱:Xiangmihu Sub-district
  • 別名:香蜜湖鎮
  • 行政區類別:鄉級行政區
  • 所屬地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
  • 下轄地區:轄香蜜、僑香、東海等9個社區。
  • 地理位置:東起香梅路,西止僑城東路
  • 人口:55788人
  • 機場:深圳寶安國際機場
  • 火車站:福田站
  • 車牌代碼:粵B
概況,沿革,簡介,地理區位,自然風光,經濟社會狀況,社區建設情況,基本職能,

概況

深圳市福田區轄街道。位於區境西部,安托山南麓。轄區東起香梅路,西止僑城東路,南臨深南路,北止北環路,面積9.9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9471人(2010年六普)。轄10個社區。

沿革

1983年10月之前,轄區屬寶安縣福田公社。1983年10月屬沙頭街道。1989年4月21日,經深圳市政府批准,香蜜湖街道辦事處成立,隸屬上步管理區,轄竹子林、竹園兩個居委會和香蜜湖實業公司;轄區為香梅路以西,車公廟甜水坑與南頭分界線以東,深南路以北,北環路以南,面積7.5平方千米。1989年10月9日,辦事處辦公地址設在香蜜湖度假村。1990年10月屬福田區。1992年11月,辦公地址從香蜜湖度假村遷至農林路2號。1996年,面積7.5平方千米,人口1.2萬人,暫住一年以上的外來人口2.5萬人,轄香嶺、竹子林、竹園、香梅4個居委會。2003年6月6日,辦公地址遷至農林路1號香蜜湖社區服務中心大樓。2005年末,管轄範圍東到香梅路,西至僑城東路,南到深南路,北至北環路,面積7.5平方千米,轄香安、香梅、香嶺、竹林、竹園、農園、香蜜7個社區。2008年末,面積9.98平方千米,戶籍總人口51887人。
香蜜湖街道
【郵編】518040【2011年代碼及城鄉分類】440304006:~009 111竹林社區 ~010 111香安社區 ~011 111香梅社區 ~012 111香嶺社區 ~015 111香蜜社區 ~017 111東海社區 ~018 111竹園社區 ~019 111建業社區 ~020 112農園社區 ~021 111翠香社區

簡介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香蜜湖街道55788人。
香蜜湖街道辦事處是福田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1989年4月21日,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深圳市香蜜湖街道

地理區位

香蜜湖街道行政區域東起香梅路,西止僑城東路,南臨深南路,北止北環路,面積9.98平方公里。轄區現有常住居民113285人,其中戶籍人口61631人,暫住人口51654人,分屬漢、回、苗、彝、壯、哈尼、朝鮮、蒙古等民族。2007年人口出生率15.19‰,人口自然增長率14.67‰。香蜜湖街道辦事處下轄香安、香梅、香嶺、竹林、竹園、農園、香蜜、東海、僑香9個社區工作站(居民委員會),辦事處辦公地址設在農林路1號。

自然風光

街道屬於以生活居住為主的社區,地域自然資源豐富,從東至西香蜜湖、農科園、園博園和擬建的安托山公園、兒童公園同在一條軸線上,形成了“一山、一水、一林、多園”的秀美景觀。

經濟社會狀況

香蜜湖街道轄區內有政府職能部門、人民團體、大型企事業單位、駐軍、駐警等單位60多個,小型私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3000多個。沃爾瑪亞洲總部、招商銀行等總部經濟不斷入駐轄區;高端商貿和高新產業迅猛發展,帶動服務、旅遊、房地產、中介等產業鏈不斷延伸,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社區建設情況

2004年制定並實施《社區建設三年規劃》。截至2007年,投入資金3,800餘萬元,建設社區基礎設施18,000多平方米,基本實現了《社區建設三年規劃》提出的社區黨建、社區資源、社區文明、社區服務、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安全、社區衛生、社區救助和社區關愛十大目標任務,使轄區面貌煥然一新,各項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安全狀況好轉,民生淨福利指標得到提高。同時,不斷開拓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2007年初實施《社區黨建質量管理體系》,通過目標同向、工作同力、考核同步、先進同創,使社區黨組織建設與黨員隊伍管理和服務社區目標相一致,推動了社區建設各項事業健康發展。2007年社區服務成效明顯,啟動關愛行動,建立“愛心超市”和“陽關媽媽”服務項目;並於10月在竹林社區成立了深圳市首家鄰里互助會。同時街道引進專職社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豐富和規範社區社會化服務項目,更好的拓展了對社區居民科學、專業化服務,做到科學助人。

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指導、搞好轄區內居委會的工作,支持、幫助居民委員會加強思想、組織、制度建設,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抓好社區文化建設,開展文明街道、文明單位,文明小區建設活動,組織居民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4、負責街道的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保護老人、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改革、殘疾人就業等工作;積極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和社區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常住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及計畫生育工作,完成區下達的各項計畫生育指標任務。
7、協助武裝部門做好轄區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負責在轄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調解,開展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搞好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負責本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發動民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綠化、美化、淨化城市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工作。
10、負責研究轄區經濟發展的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三防、搶險救災、安全生產檢查、居民遷移等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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