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 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 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落實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相關政策,組織編制全市 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組織制定部門規範性 檔案、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 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 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 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 道的規劃和布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 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 急救援,承擔市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 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 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 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 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 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安 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 力量建設。
(八)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 進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 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 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 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綜合管理全市傷亡事故統計和報告工作。負責發布 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組織並進行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提出對策;負責組織全市範圍的安全生產大 檢查和重點檢查。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 調、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 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 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監督檢查 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 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市屬企業安全生 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 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 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開展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 市政府要求部署,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香格里拉市發展和改革局(掛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 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 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 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市 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香格里拉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 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 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 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香格里拉市自然資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務局、香格里拉 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香格里拉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 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 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 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相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 承擔市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 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 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會同香格里拉市自然資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務局、香格里拉市林業和草原局、香格里拉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 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 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 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發布森 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香格里拉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 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 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 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指 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 撐工作。
(3)香格里拉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 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 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 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 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 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各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香格里拉市應急指揮 機構以及香格里拉市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香格里拉 市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香格里拉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 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 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 督促檢查等工作。
(6)必要時,香格里拉市自然資源局、香格里拉市水務局、 香格里拉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香格里拉市應急管理 局,以香格里拉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香格里拉市發展和改革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 工。 (1)香格里拉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 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 香格里拉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制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 要下達動用指令。 (2)香格里拉市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 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 日常管理,根據香格里拉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 出。 3.與香格里拉市住建局有關職責分工。市住建局(防震減災 辦)負責震情監測分析、跟蹤研判,及時向市委、政府、抗震救 災指揮部報告震情。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地震災害救援處置。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 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 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乾 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負責應急管 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 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 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 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應急救援股
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應 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火災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 林、草原消防綜合減災規劃編制並督促落實;指導協調森林和草 原火災防治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指導協調火 災綜合監測預警、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和火災突發事件的調查評 估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 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 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 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 援。 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保障股
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 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 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市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 工作,承擔市級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市 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編制全市 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相關 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建立 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 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 應對制度和機制,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 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 害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 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 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 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
承擔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 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 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協調配合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 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非煤礦山(含尾礦庫、地質勘 探、採掘施工、選礦廠)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非煤礦山相關 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程、標準、規範,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生產 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 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 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 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 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 作。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 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 危化行業相關安全生產地方性規程、標準、規範,指導監督相關 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起草相 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擔規範性 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集中辦理行政 審批事項,組織應急管理系統推進“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 能工作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
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 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全市安全生產年度目標和任務,分解下 達年度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監督檢查全市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聯繫、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 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 查、專項整治等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應 對策措施;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 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安全生產執法大隊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 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 等工礦貿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有關行業生 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查處安全生 產重大危險源,下達安全生產執法文書;負責執法計畫編制、執 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及時趕赴安全生產事故現場, 進行事故調查取證及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