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定有關政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負責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總體發展規劃及交通基礎設施、城鄉公共運輸、區域綜合運輸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統籌協調全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規劃;負責擬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建設維護、項目投資、專項資金開支計畫並監督檢查;參與制定與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相關的經濟政策和調控措施。
(三)負責運政、路政管理和交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含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客貨運場站、城鄉公交、出租汽車、汽車租賃、客貨運輸、物流服務、機動車維修檢測、機動車駕駛培訓)方面的行業管理及監督。
(四)負責全市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擬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及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管理的使用;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勘測設計的審查或審批以及工程質量監督。
(五)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和養護,組織擬定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管理實施細則,負責審核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養護年度計畫,監督養護計畫執行和養護質量,統籌安排和監管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養護資金;負責安排全市公路災害防治和搶修任務;負責全市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養護大中型改造維修工程項目的審核;指導農村公路養護工作。
(六)負責全市轄區內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負責或指定、委託路政管理機構辦理轄區內的路政案件;負責全市轄區內地方公路兩側建築紅線的控制工作,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全市地方公路命名編號管理;負責縣級公路超限運輸的審批和管理。
(七)負責全市水上交通的海事安全監督、航道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和行業管理;負責技術船員培訓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經營性道路運輸源頭安全、公路工程建設及養護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進行綜合指導與監督;組織協調交通行業和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災害事故,參與調查和救助工作。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九)負責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籌集、下撥、使用和監督工作;交通運輸國有資產的監督。
(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重點工程、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預算的審查;參與交通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測定和施工定額、養護定額的編制與修訂;參與全市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和審查,監督檢查全市公路、水路工程造價執行情況;負責全市重點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及與項目有關的契約的簽訂情況和執行情況,並負責契約的整理、歸檔工作。
(十一)負責承擔全市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責任。組織協調全市轄區內綜合運輸、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旅客運輸和國家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特種物資及軍事、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應急處置,國防交通戰備的運輸組織、協調管理和參與國防交通保障設施規劃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情況;全市道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
(十三)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市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財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督辦、接待和行業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檔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有關改革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與行業文化建設;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學習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行業幹部培訓;擬訂行業財務會計、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指導行業財會改革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基礎設施建設融資、信貸、外匯、利用外資等財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投融資政策,協調有關財稅政策;負責監督交通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國家、省重點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計程車管理中心
職責:負責監督、指導客運計程車營運情況,配合物價、稅務部門制定城市計程車、公車收費標準、方法及憑證;負責配合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安裝、調試計程、計費裝置;負責會同城建、公安、交通運政部門對計程車客運站點進行規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室
職責: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實施;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建議;組織交通建設資金的融通、統籌、調度;承擔我局預決算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固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路政管理所
職責:負責全市轄區內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宣傳、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負責實施公路巡查,依法制止,查處非法利用、侵占、污染、損壞、破壞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設施的行為;負責依法控制公路兩側的建築紅線,取締違章建築,依法對轄區公路上運行的超限運輸車輛實施監督、檢查、驗證;負責依法制止和查處在轄區公路上行駛的履帶車、鐵車;負責參與公路工程初步設計會審、交竣工驗收和路產交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地方公路管理段
職責:負責全市省、縣、鄉道路的養護和管理,協助各鄉鎮做好全市鄉村道路的養護和管理工作,擬定年度養護計畫、大中修工程計畫及費用分配並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毀的預防和搶修;負責全市縣鄉村道路橋樑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檢查督促工作;負責加強隊伍建設,按時組織學習農村公路管理與養護的方針政策、認真開展業務技能的知識培訓。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前期規劃股
職責:統籌協調全市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組織編制綜合交通發展戰略、專項規劃;承擔國家投資和國家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的綜合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行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審核和編報工作;協調國際、國內、省內航線開發,提出航線開發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按照有關調整公路建設和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開展國家、省、州和市制定的中長期交通建設規劃中項目的立項、設計、審批等前期工作;負責協調重點交通項目建設中各單位之間的關係;負責上報、爭取建設資金,協調配合建設單位開展項目資金融資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發展公路沿線經濟的對策及建議;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信息、預測工作,研究交通運輸巨觀經濟發展趨勢及經濟運行情況,提交分析報告;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專項規劃職能;承擔協調綜合運輸計畫職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策法規與地方海事處及安全辦
職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安全檢查、培訓,消除事故隱患;負責水路運輸、港口、航道服務等行業管理;負責轄區內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燃油補貼,填報燃油補貼季度、年終報表統計及其他統計工作;指導運輸行業法治建設。負責依法行政、法律顧問、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的有關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實施經營資格年度審驗,對其經營行為實施管理,組織開展水路運政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經營行為;負責行業法制建設的規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貫徹、擬訂綜合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行業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水上搜救應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質監站
職責: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審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造價及契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建股
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履行基本建設程式;負責組織參與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圖、設計圖預算、施工許可等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審核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造價及契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現任領導
香格里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和正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