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鳴鎬(1697-1751),字苞九,號鳳軒,廣東大埔縣茶陽城裡人。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癸丑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曾任廣西南寧府知府兼代理思恩、泗城兩府事。
基本介紹
- 本名:饒鳴鎬
- 字:苞九
- 號:鳳軒
- 出生地:廣東大埔縣茶陽城
- 出生日期:1697年
- 逝世日期:1751年
人物簡介,人物生平,個人作品,親屬成員,
人物簡介
饒鳴鎬,字苞九,別字鳳軒,在城,華仁長子也。廣東大埔縣茶陽城裡人。華仁故名諸生。家庭中皆以文章相切磋。至鳴鎬則異軍特起,佩玉瓊琚,人爭賞之。雍正七年(己酉,1729)選拔。十年(壬子,1732)中順天鄉試,十一年成進士,入詞垣。前以朝考在都得正黃旗官學教習,為顯親王所知。歲甲寅未散館膺保舉,特旨由庶常出守南寧。南寧古邕州地,士風不振。鳴鎬立課程,勤指授,由是士皆自奮,科甲相望。人以振興之力歸之。地多山陝江蘇商,而行肆多赤貧土棍濫充,負騙客貨,急則走匿。鳴鎬立連環保結法,設牙行印簿清查,奸無遺漏。大吏廉其能,檄委兼署思恩、泗城兩府事。後以詿誤去任,羈縻台站數年卒。著有詩文稿及評釋先正文數百篇。
人物生平
饒鳴鎬為文尤為藻麗,人爭賞之。於雍正七年(1729年)己酉選拔貢,雍正十年(1732)中壬子科以書經中順天(明朝、清朝兩代北京地區稱為順天府)鄉試第90名舉人,雍正十一年(1733)癸丑科中三甲第166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此前饒鳴鎬曾任正黃旗官學教習,為顯親王所見重。
雍正十三年(1735)正月內,有浙江金衢嚴(金華、衢州、嚴州)道(行政區域。在唐代相當於現在的省,清代和民國初年在省下設道)等官缺。雍正下令“於編檢(明、清史館中編修、檢討官的統稱,屬翰林院)、庶吉士內揀選,帶來引見。”饒鳴鎬被大學士張廷玉選上,於二月初九日,由“吏部帶領”面見雍正,得好評,補授廣西南寧府知府。雍正對其評語是:“相貌有福,似邵基,身少胖些。有出息,甚感恩,明白人。上下(按:指上等中的下等)”。
南寧屬古邕州地,士風不振。饒鳴鎬到任後,“立課程,勤指授,由是士皆自奮,科甲相望,人以振興之力歸之。”南寧是山西、陝西、江蘇等處客商聚集之地,“而行肆多赤貧土棍濫充,負騙客貨,急則走匿”。饒鳴鎬立連環保結法,設牙行印簿清查,奸無遺漏。乾隆二年(1737)楊超曾任廣西巡撫,經考察後認可饒鳴鎬能幹,於是行文委任饒鳴鎬兼代理思恩、泗城兩府事。
饒鳴鎬後受兩廣總督鄂彌達的彈劫,以“貪婪”罪擬處斬。乾隆六年升任廣西巡撫的楊錫紱曾於乾隆七年(1742)五月為其向乾隆討饒,說鳴鎬“身為知府,貪贓累累,固為法所難宥,但業於限內完贓,似與新定完贓查奏發往軍台效力之例相合。”(為此楊錫紱給乾隆批了一通,說“此奏甚屬不合。汝身為巡撫,試思此奏為獎廉乎?為教貪乎?汝心不可問矣。朕將留心看汝矣。”)後乾隆也認為鳴鎬雖屬貪官,但“與枉法婪贓者尚稍有間”。於是免鳴鎬一死,並於當年十月下旨將其“發往軍台(傳遞軍報的機構。設於西北)效力贖罪。”饒鳴鎬羈留軍台數年而卒。
個人作品
饒鳴鎬著有詩文稿數百篇(其中有不少評釋前代賢達的文章)。其《詠茶陽賓陽橋》詩“月照星橋傍古城,一灣流水載歌聲。黃梅春漲長生潮夜,漁火連江上下行。”詩中有畫,生動地描繪出古代茶陽八景之一的“月照星橋”的美景。
親屬成員
饒鳴鎬是饒相第六代裔孫。其父饒華仁,知名諸生。家庭中皆以文章相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