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陽縣財政局是饒陽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陽縣財政局
- 機構:18個股室
- 性質:國家機關
- 所在地:饒陽縣
機構設定,機構職能,
機構設定
財政局下設辦公室、預算股、編審中心、國庫股、農發股、支付中心、監督檢查股、社保股、鄉財政股、經建股、政府採購辦公室、綜合計畫股、人教股、文行股、會計事務股、評審中心、農財股、信息中心總計18個股室。
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負責重要事項的督察督辦。做到全面掌握情況,積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2、負責局機關和各鄉(鎮)財政所的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保險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3、做好各級來文、領導批示、基層報告的登記、收發、傳遞、檔案管理等事務。
4、負責機關財務、車輛管理,做好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5、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調研任務,指導財政調研工作。
6、負責機關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做到潔、齊、美。
7、負責機關幹部的考勤工作,不定期檢查,定期匯總公布。
8、制定財政幹部的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9、負責局各種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定期檢查固定資產,做到不損壞,不丟失。
預算股:
1、負責審核編制年度預算草案,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形成全縣預算安排。
2、負責縣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負責辦理縣級預算內資金總指標的分配、調整;辦理預算的調整、追加(減)預算指標的審批。
3、具體負責本級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核撥工作。
4、認真執行國家及地方預算管理體制和制度。
5、負責辦理上級對我縣的轉移支付和與財政體制結算、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及年終體制結算。
6、測算行政事業單位津貼和有關補貼項目,測算確定津貼、補貼標準並妥善安排本級財政相關預算支出指標。
7、負責研究擬訂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預算的措施。
8、配合有關股室對本級預算收入和支出進行監督檢查。
9、負責垂直部門及非預算單位的其他部門資金核撥工作。
10、負責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指標工作。
11、負責財政供養人員系統的登記錄入及上報工作。
12、負責全縣地方性債務工作。
13、負責上報每月預算執行情況工作。
國庫股:
1、負責縣級預算內、外資金支出指標的核對與資金撥付。
2、負責縣級各類財政專戶資金統一歸口管理。
3、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旬報和月報,並負責預算執行分析。
4、負責國庫賬戶的管理。
5、牽頭審核彙編全縣預算內、外資金總決算,基金決算和部門決算。
6、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
7、負責縣直行政和全額事業單位及差額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發放銀行化工作。
8、研究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綜合股:
1、組織貫徹落實非稅收入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我縣非稅收入管理辦法。
2、負責我縣非稅收入的征管工作,做好非稅收入專戶儲存管理和納入預算的行政事業收費和罰沒的徵收繳庫工作。根據有關政策,加強非稅收入專戶資金的支出管理。
3、審核、匯總、編報非稅收入資金收支計畫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負責填報非稅收入資金報表,土地統計報表和年終決算報表工作。
5、負責管理綜合口下達各項專項資金的撥付使用、監督落實工作。
6、依法監督非稅收入資金的收支活動,查處違反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各種行為。
經建股:
1、負責與縣發展計畫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
2、指導和監督交通、環保、國土資源、建設、規劃、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門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縣級交通、環保、經貿、糧食等部門及所屬事業部門和糧食企業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並對資金(基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有關國債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辦理縣級基本建設資金業務。
負責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預算建議審核、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負責辦理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以及有關國債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3、負責國家糧食補貼資金、退耕還林資金支出管理和監督。
支付中心:
1、統一發放工資,為納入縣級財政統發工資人員在銀行設立工資儲蓄卡,按月將工資撥入其個人工資儲蓄卡。
2、統一辦理政府採購和其他財政直接支付資金的結算。
3、統一財務公開。支付中心定期與有關單位、部門對帳,公開財務收支情況,為預算執行、分析提供信息。
4、對預算單位各項支出進行監督,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
5、強化服務質量,不斷提升工作效率,打造一個優質高效的服務視窗。
文行股:
1、負責行政和政法部門預算指標的撥付、審核、分析和監督;負責辦理行政、政法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國企軍轉幹部解困資金的辦理及管理與監督。
2、負責教科文衛等部門預算指標的撥付、審核、分析和監督;負責辦理歸口單位的專項資金業務,根據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3、按照有關政策積極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科學立項。
社會保障股:
1、對行政政法經費的核算管理
2、對教科文和其它事業單位事業費的核算管理
3、對社會保障單位經費的核算管理
4、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核算與管理
5、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核算與管理
6、對其它社保資金的核算與管理
7、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的核算與管理
農財股:
1、組織落實農業財政政策,制定本級農業財務管理辦法;
2、 負責農口單位預算的編制工作以及農口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和監督檢查工作;
3、 負責支農項目的篩選、編報、審核上報驗收以及項目資金的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農口企業、鄉鎮企業的財務管理;
5、負責全縣農財幹部隊伍的建設和培訓工作;
6、負責全縣衛生世行貸款項目的調研和對資金的監督管理。
農發股:
1、 負責農發資金的支出、回收和管理工作。
2、 配查合有關部門搞好農業開發項目的立項篩選審定,驗收檢查工作。
3、 監督檢查農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4、加強和指導農發涉及單位的縣級報帳制的財務工作,負責解釋農發財務制度,開支標準及監督檢查。
鄉財政股:
1、負責年度鄉鎮財政收支計畫的編制工作。
2、及時劃撥各項往來資金。
3、如實登記各項往來款項。
4、定期分析鄉鎮預算執行情況,為領導提供可靠信息。
5、負責鄉鎮財政預算報表及縣鄉兩級的財政結算工作。
6、真實反映年度鄉鎮預算執行結果。
7、負責鄉鎮政府性債務的統計上報工作。
會計股:
1、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規章制度和“會計準則”並檢查其執行情況,對有關違法單位和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的規定,制定全縣會計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表彰獎勵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會計工作者。
3、配合上級財政機關組織本縣範圍內會計職稱及會計從業資格的報考工作。
4、根據省財政廳繼續教育培訓要求,制定本縣年度繼續教育培訓計畫,並負責具體落實。
5、負責受理涉及單位或組織對會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民眾來信來訪事件。
監督股:
1、負責對財政監督檢查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履行專職財政監督檢查職責。
2、負責制定年度財政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協調綜合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活動,對舉報案件進行查處,並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處理處罰。
3、對財政部門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財政預算編制及 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內審和處查。
4、對本縣行政區域內的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5、對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撥付使用情況進行重點監控和檢查。
6、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移交稅務部門,由稅務部門對查出的偷、欠稅情況進行處理、處罰。
政府採購辦:
1、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審批工作。
2、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對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商品依法組織實施採購,依法履行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管理。按時報送信息統計報表。
信息中心:
1、制定財政系統網路建設規劃,認真執行具體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
2、制定網路運行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網路維護及安全管理工作。
3、協助各股室推廣使用財政系統套用軟體,給予必要的技術支持,打造電子財政,實現財政工作的全面信息化管理。
4、負責財政內外網建設工作。
編審中心
1、 負責建立縣級部門預算基礎信息資料庫、政策標準庫,並維護部門預算政策標準庫、審核確認預算基礎信息數據;
2、 研究、制定全縣部門預算管理的總體政策和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制定部門預算編制方案; 按照支出預算定額標準及有關政策,審核單位部門預算、調整預算中的人員經費和正常公用經費,確定資金支付方式,審定正常公用經費中包含的政府採購預算,匯總、平衡各單位的部門預算;
3、 協助預算股,做好全區年度部門預算的匯總和按單位批覆工作; 對增資等政策性調整進行資金測算,提出追加預算的具體方案;
4、 接收工資統發數據,對工資統發的財務變動數據進行覆核,並提供全縣工資統發匯總數據。
評審中心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受財政部門委託,對財政性資金擬安排的建設項目預算草案、預算調整草案編制的準確性、合規性、規範性進行評價審查;
2、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工程概(預)、工程價款結算、竣工結算及招標工程標底的審查工作;
3、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的建設項目工程效益後評價工作;
4、參與預算定額和材料預算價格的測算、評估、評審,提出預算定額建議;/5、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的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論證等技術性、服務性工作;
6、受業務科室委託審查建設單位年度或竣工財務決算;
人事教育股
1、 負責局機關和各鄉鎮財政所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資、保險、福利、人事檔案管理;
2、 辦理公務員和工勤人員的錄用、考核、獎懲、任免、交流、退休等;
3、 制定財政幹部的學習、教育規劃和組織實施,組織財政系統幹部培訓。
機構職能
饒陽縣財政局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受縣政府委託向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稅收、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編制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財政決算;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農業稅收、契稅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根據全縣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制訂全縣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六)辦理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八)執行國家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管理縣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
(九)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
(十一)制訂全縣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
(十二)制訂全縣預算外資金的收繳、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發放、審驗、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農發資金的撥付、檢查和監督管理,做好農發項目和進行農業項目有償資金的回收工作,以及年終資金決算、審核及編報工作。
(十四)制定財政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 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