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陽縣氣象局

饒陽縣氣象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陽縣氣象局
  • 領導職數:4名
  • 副局長:郭傑、馬錦菊
  • 局長:李士傑
  • 紀檢組長:冀春燕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職能

饒陽縣氣象局主要職責: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的防禦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管理本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導城鄉氣象工作,組織推進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和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工作站和氣象協理員、信息員隊伍建設。
3、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施放氣球活動。
4、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指導氣象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台站和氣象設施的組織建設和維護管理;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負責審查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所使用的氣象資料。
6、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
7、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8、管理本級氣象部門內部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業務建設;負責氣象部門雙重計畫財務體制的落實工作;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和氣象文化建設。
9、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饒陽縣氣象局設領導職數4名,局長李士傑,副局長位璞、郭傑;紀檢組長 :馬錦菊。
(一)內設機構:
饒陽縣氣象局內設計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1、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全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管理制度;負責檔案、材料的接收、督辦、歸檔、文印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人事、紀檢、黨群團、依法行政、文明創建、安全保衛、後勤工作;承辦各類會議、活動;負責離退體幹部的服務與管理;負責計畫財務、基本建設、國有資料、統計等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稅收、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車輛保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防災減災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及氣象工作的組織實施;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負責氣象探測、信息網路、技術裝備保障及氣象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氣象預報、預警及氣象信息發布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氣象服務和氣象災害防禦的業務管理工作;管理與組織實施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負責人工影響天氣、雷電災害防禦業務管理工作;負責氣象科技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氣象台和氣象協理員、氣象信息員、氣象防災減災志願者等隊伍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事業單位
饒陽縣氣象局下設2個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1、饒陽縣氣象台。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傳輸和匯交;承擔全縣範圍內的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製作和發布;負責本區域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監測聯防;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氣象服務;承擔氣象科研工作;承擔本區域綜合觀測設備以及通信設備的維護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饒陽縣氣象探測中心(國家氣象觀測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綜合觀測設備以及通信設備的運行監控、維護維修和裝備供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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