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穎門,即2004年娛樂圈饒穎訴趙忠祥案件,是2004年娛樂圈代表性的一個大事件。
基本介紹
事件始末,趙忠祥回應,饒穎回應,
事件始末
“饒趙”案已經跨越了四個年頭,成了2004年娛樂圈有代表性的一個大事件。但凡事都有結束的時候,昨日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饒穎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抗訴案,作出維持原審“駁回饒穎的起訴”的終審裁定,這就意味著饒趙案告一段落。饒穎在接到法院判決書時大呼“不公平”,表示她還要繼續申訴。而趙忠祥方面則認為自己贏了是必然,趙忠祥也正在愉快地錄製春節節目。
2004年4月,在饒穎一紙訴狀把中央電視台名主持趙忠祥告到了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在起訴狀中她稱1996年在中央電視台當保健醫生時認識了趙忠祥,兩人在一起有曖昧關係長達兩年,其間,她曾遭受趙忠祥的性虐待並由此引發疾病的折磨,工作丟失、生活無保障,故要求法院判令趙忠祥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總計1萬元。但豐臺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饒穎不服,提起抗訴。
昨日北京二中院經審查認為,饒穎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對趙忠祥提起的民事訴訟,饒穎的抗訴主張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北京二中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裁定,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50元,均由饒穎承擔。 記者聯繫到饒穎時,她用“悲憤”兩字形容了自己的心情。她說雖然早已經預料到像她這樣的一個小人物想“扳倒” 趙忠祥這樣的大人物實在是不容易,但她還是要和這個人物較量一下。“為什麼我有趙的體毛、精斑法院都不化驗呢?”饒穎說她出了法庭後就大哭起來,“我覺得太委屈了,趙忠祥他毀了我三年,我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了,他卻照樣活得很自在,我會繼續告下去,下一步,我就要申訴!”
打通趙忠祥律師王富的電話時,王富語氣輕鬆地告訴記者官司贏了其實早在他的意料之中。王富說饒穎在法庭里大叫時他沒看見,不過他聽見了,是在法院工作人員要求饒穎在判決書上籤字的時候,“饒穎大叫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她做出什麼樣的事情都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對於饒穎要申訴的說法,王富表示並不擔心,“反正法院會作出公正的裁定,她要申訴是她的權利,我也只能應訴。”王富告訴記者他在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通知了趙忠祥。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趙忠祥,電話那頭的趙忠祥聽起來心情很好。他表示對於此事的法律問題他不願意談,全權由王富負責。他還告訴記者,最近正忙著有關過年的電視節目,根本沒有心情去理會饒穎這個無聊的人,也不屑和她鬥嘴。 自2004年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扯出著名主持人趙忠祥以來, “趙饒官司”一直是媒體的追 逐熱點。從饒穎不斷抖出猛料,到趙忠祥全盤否認證據,中間穿插對原告律師的指控,一時間,各種訊息滿天飛。近日,隨著真偽難辨的男女錄音在網路上的流傳,更引發網際網路上熱烈的討論。有人將這一事件與前美國總統柯林頓與萊溫斯基的拉鏈門事件,台灣的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相提並論。還是讓我們回顧一下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相信事實的真相終將大白於天下。
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案為由起訴至豐臺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趙忠祥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總計一萬元。饒女士說,她曾在央視做過保健醫生。她的訴狀稱:在2002年八九月間,她曾為趙忠祥治療右腳骨折後遺症,使趙忠祥的傷情得以痊癒。在治療結束後,她多次向趙忠祥催要治療費3800元,可趙忠祥一直未支付此筆費用。饒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趙忠祥立即支付3800元治療費,並承擔案件訴訟費。
豐臺法院受理後,趙忠祥提出管轄異議。趙忠祥聘請的王富律師說,他發現原告把住在海淀區的趙忠祥錯寫在豐臺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由欠款糾紛一類的官司必須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鑒於趙忠祥住在海淀區,他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提出管轄異議。
饒女士對媒體表示,除索要治療費外,她還另行起訴了趙忠祥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要求趙忠祥賠償她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總計1萬元。饒女士稱,自己有很多證據,包括錄音帶、人證等,還有一些涉及個人隱私的“有力證據”,“只要通過DNA檢驗,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她認為這些證據與欠款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有報導說,據饒女士稱,這是她第8次起訴終於成功,前7次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均未受理。新聞午報更披露饒女士與趙忠祥的相識經過 。饒女士稱,她曾在去年6月份已向公安局報案,控告趙忠祥強姦罪。但是公安局不予立案。她隨後交給記者一份文字材料,講述了兩人認識經過: 我是一個普通的醫務工作者,有家庭、孩子。1996年,我在央視做保健醫生。他給了我一張名片,但沒聯繫過。1997年,我調到玉淵潭醫院生髮保健科當醫生。下半年,為幫朋友諮詢假頭套,給趙打了一個傳呼,他很快回了電話,並說有時間幫他看病。 兩個多月後的一天下午,他忽然打電話請我去給他看病。這是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過了一個月,他又約我去看病。我們第三次見面大約在1997年9月份。那天下午,我按約定來到央視東門。他在電話里很隨意地說:“你到我家裡來吧!”我讓他坐在凳子上,開始給他治療。過了一會,他忽然站了起來,便向床邊讓了一步……完事後,他把我扶了起來。 1997年11月,我為他懷了孕。那段時間我和丈夫沒有夫妻生活。趙忠祥知道後不高興:“這是女人的事,最好自己處理。”我一個人做了人流。從此,我們開始了7年婚外關係…… 北京晨報透露,饒女士說,她和趙忠祥之間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其間,她曾因趙對其實施的行為住過兩次醫院,給她精神上帶 來了很大的痛苦。據饒女士說,趙忠祥之所以不同意給付3800元治療費,理由也是曾給過她一些錢。“但這是兩碼事。”饒女士如是說。
趙忠祥的律師王富質疑原告,趙忠祥認不認識原告界限很難劃定。王律師說:原告是不是央視的工作人員,我無法確定。但她所敘述的事件經過有疑點,央視是事業單位,趙是正式員工,有醫保,有契約醫院,怎么會去單位醫務室看病?即使說去看病拿藥沒給錢,也是欠中央電視台醫務室的錢,該醫務室管他要,也不能算欠饒某個人的錢。至於趙忠祥是否認識原告,他每天都要跟很多人打招呼,認不認識的界限很難劃定。”
趙忠祥對記者說:“既然現在法院受理了,就表示要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咱們都是記者,是同行,我很理解你,但此時此刻我真的不能說什麼。”趙忠祥說:“我肯定會有說法,也有很多要說的,但我不會用我的聲音去說,我會用事實說話。我要說就要說點有用的東西。”趙忠祥告訴記者,這件事他毫不擔心,“我已經全權委託給我的律師去辦理這事了,所謂的欠款、感情,我們會有一個明確的回答,用事實去反駁她。” 趙忠祥肯定不會去做DNA檢驗
北京青年報說, 趙忠祥告訴記者這件事由他常年的法律顧問王富律師執行,所有的事情都由他來統一說法,“因為傳言特別多,我來說可能不嚴明、不準確,這樣我委託他來代言。”趙忠祥表示這件事會在法庭上澄清,如果打筆墨官司在報紙上去說,沒有用,法律最終會給一個公正裁決,這之前他不可能有什麼說法,“在裁決之前我不可能給對方、給法院留下任何一句離開法律說的話。”
王律師說饒女士提到的錄音帶、人證,她並沒有向法院提交。證據能不能成為證據還要經過質證,這是一個法律程式,所謂的事實必須是被證據證明了的事實。錄音帶的內容是什麼、證人所說的話是什麼、證人的身份都不清楚,只是單方闡述,“我們見到她提交的證據,有的並不能稱之為證據,沒有法律效力,比如說她自己看病的單據,這能說明什麼問題?證明不了損害的存在。所以也並不會給趙帶來不利因素。”至於“只要通過DNA檢驗,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的說法,王律師說,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要求當事人去做DNA檢驗,而這是民事案件,當事人無須做DNA檢驗。而且,這是侮辱人的要求,趙忠祥肯定不會去做DNA檢驗。 趙忠祥律師王富表示,幾天來的大量新聞報導中,有的太過火,已大大超出了案件本身,“當案件明了時,我的當事人 趙忠祥不排除採取一些主動的措施,包括起訴報導失實媒體和反訴饒穎。”王律師針對那些刊登“未經核實報導”媒體的態度說,“媒體的報導也應該有個度,至少應該遵照客觀事實。媒體對案件本身報導沒問題,但是案件之外的東西又未經核實,對讀者本身就是傷害,我們應該有正式的態度。”王律師說,“這只是欠款糾紛、人身賠償,其它的東西和本案無關,有惡性炒作的嫌疑。”
4月25日,趙忠祥律師就“趙忠祥民事糾紛案件”發表聲明,聲明說,案件之內的是非曲直應由法院來裁判。媒體對訴訟雙方涉及案情的報導,不應干擾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有媒體發表了案件之外的材料,引起各地媒體不斷向我的當事人求證。律師認為,我及我的當事人沒有義務在法庭之外對與案件無關的材料進行核實。我們相信,發表該材料的媒體也是認真負責的,它們會向公眾作出解釋,同時,也會對法律負責。
聲明發表後,刊發相關新聞的媒體個個自危,並相互指責。26日,新聞午報被迫發表聲明,澄清 “趙忠祥成被告”這一新聞事件中某些同行對於該報的一些莫須有指責。堅稱該報始終保持客觀報導,並相信讀者自有公論。隨後,各報關於“趙饒事件”報導的熱度有所降溫,但均在背後磨刀霍霍,作壁上觀,等待下一輪的追逐戰。這是“趙饒事件”中的一個小插曲。 他們之間曾通過電話。
6月28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饒穎狀告趙忠祥“人身傷害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25庭正式開庭。據華西都市報報導,當事人饒穎披露了首度開庭的詳細內幕。
饒穎說:因趙忠祥沒到現場,法庭現場只有4個人,一個法官、一個書記員任利,我以及趙忠祥的代理人王富。審理一開始,法官針對我與趙忠祥“人身傷害案”管轄權異議進行審理。趙忠祥的代理人王富把抗訴狀讀了一遍,王富提出我在京沒有暫住證,意思是我是“三無人員”。法官讓我答辯,我立即將幾年前我所住的豐臺區的當地派出所、片警以及居委會所出示的實際居住情況等證據材料,送給了法官審看。
饒穎繼續介紹:30分鐘後,法官首先問:“你認識趙忠祥嗎?他給你造成了什麼傷害?”我說,認識,我不僅認識趙忠祥,而且是趙忠祥給我造成了極大傷害,認識他幾年來,他辱罵我、打我,還對我進行精神虐待,希望法律為我作主,討回公道!
接著,法官又問王富:“你的當事人趙忠祥認識饒穎嗎?”王富回答:“趙忠祥稱不認識饒穎!”法官再問王富:“你的當事人趙忠祥到底是否認識饒穎?趙忠祥和饒穎之間有沒有直接造成傷害的關係?”王富開始一直聲稱趙忠祥不認識饒穎,後來,他又說雙方曾通過電話,僅此而已。
饒穎說:“一聽到趙忠祥說不認識我,我傷心極了!為了他,我不但離了婚還丟了工作,現在居然還說不認識我,心裡忍不住痛苦萬分。當著法官的面,我放聲大哭起來。在法官勸解下,我立即將我與趙忠祥交住的一盤錄音帶,送給法官聽,法官聽了一會兒說,讓我提供原件,就休庭了。”
據饒穎介紹:對於趙忠祥傷害我一事,我是先禮後兵,無數次給他打電話,希望有一個說法,但他卻對我置之不理。我萬般無奈之下,一年多來,四處奔走,先後到中國婦聯、中央電視台等多家單位反映。走到今天鬧上法庭,從內心講,我根本不願意。如果趙忠祥再說不認識我,我將把所有錄音帶及鐵的證據公布給全國的新聞媒體。
7月2日上午,趙忠祥管轄異議抗訴案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談話。饒穎在法庭上播放了兩段用以證明“趙忠祥實施過侵害行為”的錄音。饒穎還當庭播放了兩段“自己與趙忠祥的對話錄音”:“這段談話內容尖銳的錄音能證明趙忠祥對我進行過人身侵害。”而趙忠祥代理律師王富在聽後表示,不能確定對話中的男子就是趙忠祥本人。為證明自己被侵害的事實,饒穎還向法庭提交了她曾做過人工流產和自己患上腎盂腎炎的醫院病歷。
饒穎的代理律師皇甫大衛對記者說,他在談話結束前表示,此案管轄權裁定結果如何並不重要:“無論在哪家法院審都是依據同一部法律,重要的是,原告方希望此案儘早進入實體審理階段。” 4日,趙忠祥向原告律師皇甫大衛“宣戰”令趙饒官司風雲突變,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局勢變得越來越撲朔迷 離。
趙忠祥說:“2004年5月10日,饒穎代理律師皇甫大衛給我發來一封‘秘信’,提供了一些所謂信息。因我就是當事人,覺得他講的這些東西非常不可思議,比如他竟大罵他的當事人是‘潑婦’、‘刁婦’,說‘她起訴您的目的無非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您給付她100萬元’等。看了這封信,我十分反感,因為他這封信的內容幾乎像一個沒有法律常識的人信口開河。但出於禮貌,我沒有表示自己反感的態度。”
然而,事情的發展出人意料。趙忠祥說,沒想到過了幾天后,這個皇甫律師忽然變了一副面孔,“他幾次打電話給我,以他握有不利於我的證據相要挾,要求我花錢消災。我大惑不解,一個律師怎么能在原、被告之間兩邊挑唆呢?怎么敢代人敲詐?!”他憤憤地說。7月1日,趙忠祥已以書面材料形式向一些有關部門反映皇甫律師的“不正當行為”。
對於皇甫的言行,趙忠祥說他為之“震驚”。趙忠祥認為,律師有律師的職業紀律和道德,他作為原告代理人竟主動向媒體發表不負責任的“質疑”,向被告發出要挾的聲音,嚴重違背了職業操守。他將視事態發展,逐步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2004年4月,在饒穎一紙訴狀把中央電視台名主持趙忠祥告到了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在起訴狀中她稱1996年在中央電視台當保健醫生時認識了趙忠祥,兩人在一起有曖昧關係長達兩年,其間,她曾遭受趙忠祥的性虐待並由此引發疾病的折磨,工作丟失、生活無保障,故要求法院判令趙忠祥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總計1萬元。但豐臺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饒穎不服,提起抗訴。
昨日北京二中院經審查認為,饒穎以人身損害賠償為由對趙忠祥提起的民事訴訟,饒穎的抗訴主張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北京二中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裁定,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50元,均由饒穎承擔。 記者聯繫到饒穎時,她用“悲憤”兩字形容了自己的心情。她說雖然早已經預料到像她這樣的一個小人物想“扳倒” 趙忠祥這樣的大人物實在是不容易,但她還是要和這個人物較量一下。“為什麼我有趙的體毛、精斑法院都不化驗呢?”饒穎說她出了法庭後就大哭起來,“我覺得太委屈了,趙忠祥他毀了我三年,我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了,他卻照樣活得很自在,我會繼續告下去,下一步,我就要申訴!”
打通趙忠祥律師王富的電話時,王富語氣輕鬆地告訴記者官司贏了其實早在他的意料之中。王富說饒穎在法庭里大叫時他沒看見,不過他聽見了,是在法院工作人員要求饒穎在判決書上籤字的時候,“饒穎大叫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她做出什麼樣的事情都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對於饒穎要申訴的說法,王富表示並不擔心,“反正法院會作出公正的裁定,她要申訴是她的權利,我也只能應訴。”王富告訴記者他在第一時間將判決結果通知了趙忠祥。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趙忠祥,電話那頭的趙忠祥聽起來心情很好。他表示對於此事的法律問題他不願意談,全權由王富負責。他還告訴記者,最近正忙著有關過年的電視節目,根本沒有心情去理會饒穎這個無聊的人,也不屑和她鬥嘴。 自2004年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扯出著名主持人趙忠祥以來, “趙饒官司”一直是媒體的追 逐熱點。從饒穎不斷抖出猛料,到趙忠祥全盤否認證據,中間穿插對原告律師的指控,一時間,各種訊息滿天飛。近日,隨著真偽難辨的男女錄音在網路上的流傳,更引發網際網路上熱烈的討論。有人將這一事件與前美國總統柯林頓與萊溫斯基的拉鏈門事件,台灣的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相提並論。還是讓我們回顧一下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相信事實的真相終將大白於天下。
4月15日饒穎以人身損害和欠款糾紛案為由起訴至豐臺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趙忠祥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總計一萬元。饒女士說,她曾在央視做過保健醫生。她的訴狀稱:在2002年八九月間,她曾為趙忠祥治療右腳骨折後遺症,使趙忠祥的傷情得以痊癒。在治療結束後,她多次向趙忠祥催要治療費3800元,可趙忠祥一直未支付此筆費用。饒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趙忠祥立即支付3800元治療費,並承擔案件訴訟費。
豐臺法院受理後,趙忠祥提出管轄異議。趙忠祥聘請的王富律師說,他發現原告把住在海淀區的趙忠祥錯寫在豐臺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由欠款糾紛一類的官司必須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審理。鑒於趙忠祥住在海淀區,他們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提出管轄異議。
饒女士對媒體表示,除索要治療費外,她還另行起訴了趙忠祥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要求趙忠祥賠償她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總計1萬元。饒女士稱,自己有很多證據,包括錄音帶、人證等,還有一些涉及個人隱私的“有力證據”,“只要通過DNA檢驗,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她認為這些證據與欠款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有報導說,據饒女士稱,這是她第8次起訴終於成功,前7次起訴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均未受理。新聞午報更披露饒女士與趙忠祥的相識經過 。饒女士稱,她曾在去年6月份已向公安局報案,控告趙忠祥強姦罪。但是公安局不予立案。她隨後交給記者一份文字材料,講述了兩人認識經過: 我是一個普通的醫務工作者,有家庭、孩子。1996年,我在央視做保健醫生。他給了我一張名片,但沒聯繫過。1997年,我調到玉淵潭醫院生髮保健科當醫生。下半年,為幫朋友諮詢假頭套,給趙打了一個傳呼,他很快回了電話,並說有時間幫他看病。 兩個多月後的一天下午,他忽然打電話請我去給他看病。這是我們第一次單獨見面。過了一個月,他又約我去看病。我們第三次見面大約在1997年9月份。那天下午,我按約定來到央視東門。他在電話里很隨意地說:“你到我家裡來吧!”我讓他坐在凳子上,開始給他治療。過了一會,他忽然站了起來,便向床邊讓了一步……完事後,他把我扶了起來。 1997年11月,我為他懷了孕。那段時間我和丈夫沒有夫妻生活。趙忠祥知道後不高興:“這是女人的事,最好自己處理。”我一個人做了人流。從此,我們開始了7年婚外關係…… 北京晨報透露,饒女士說,她和趙忠祥之間有過一段長達7年之久的情感糾葛。其間,她曾因趙對其實施的行為住過兩次醫院,給她精神上帶 來了很大的痛苦。據饒女士說,趙忠祥之所以不同意給付3800元治療費,理由也是曾給過她一些錢。“但這是兩碼事。”饒女士如是說。
趙忠祥的律師王富質疑原告,趙忠祥認不認識原告界限很難劃定。王律師說:原告是不是央視的工作人員,我無法確定。但她所敘述的事件經過有疑點,央視是事業單位,趙是正式員工,有醫保,有契約醫院,怎么會去單位醫務室看病?即使說去看病拿藥沒給錢,也是欠中央電視台醫務室的錢,該醫務室管他要,也不能算欠饒某個人的錢。至於趙忠祥是否認識原告,他每天都要跟很多人打招呼,認不認識的界限很難劃定。”
趙忠祥對記者說:“既然現在法院受理了,就表示要按照法律程式進行。咱們都是記者,是同行,我很理解你,但此時此刻我真的不能說什麼。”趙忠祥說:“我肯定會有說法,也有很多要說的,但我不會用我的聲音去說,我會用事實說話。我要說就要說點有用的東西。”趙忠祥告訴記者,這件事他毫不擔心,“我已經全權委託給我的律師去辦理這事了,所謂的欠款、感情,我們會有一個明確的回答,用事實去反駁她。” 趙忠祥肯定不會去做DNA檢驗
北京青年報說, 趙忠祥告訴記者這件事由他常年的法律顧問王富律師執行,所有的事情都由他來統一說法,“因為傳言特別多,我來說可能不嚴明、不準確,這樣我委託他來代言。”趙忠祥表示這件事會在法庭上澄清,如果打筆墨官司在報紙上去說,沒有用,法律最終會給一個公正裁決,這之前他不可能有什麼說法,“在裁決之前我不可能給對方、給法院留下任何一句離開法律說的話。”
王律師說饒女士提到的錄音帶、人證,她並沒有向法院提交。證據能不能成為證據還要經過質證,這是一個法律程式,所謂的事實必須是被證據證明了的事實。錄音帶的內容是什麼、證人所說的話是什麼、證人的身份都不清楚,只是單方闡述,“我們見到她提交的證據,有的並不能稱之為證據,沒有法律效力,比如說她自己看病的單據,這能說明什麼問題?證明不了損害的存在。所以也並不會給趙帶來不利因素。”至於“只要通過DNA檢驗,一切都可以真相大白”的說法,王律師說,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要求當事人去做DNA檢驗,而這是民事案件,當事人無須做DNA檢驗。而且,這是侮辱人的要求,趙忠祥肯定不會去做DNA檢驗。 趙忠祥律師王富表示,幾天來的大量新聞報導中,有的太過火,已大大超出了案件本身,“當案件明了時,我的當事人 趙忠祥不排除採取一些主動的措施,包括起訴報導失實媒體和反訴饒穎。”王律師針對那些刊登“未經核實報導”媒體的態度說,“媒體的報導也應該有個度,至少應該遵照客觀事實。媒體對案件本身報導沒問題,但是案件之外的東西又未經核實,對讀者本身就是傷害,我們應該有正式的態度。”王律師說,“這只是欠款糾紛、人身賠償,其它的東西和本案無關,有惡性炒作的嫌疑。”
4月25日,趙忠祥律師就“趙忠祥民事糾紛案件”發表聲明,聲明說,案件之內的是非曲直應由法院來裁判。媒體對訴訟雙方涉及案情的報導,不應干擾法院對案件的正常審理。有媒體發表了案件之外的材料,引起各地媒體不斷向我的當事人求證。律師認為,我及我的當事人沒有義務在法庭之外對與案件無關的材料進行核實。我們相信,發表該材料的媒體也是認真負責的,它們會向公眾作出解釋,同時,也會對法律負責。
聲明發表後,刊發相關新聞的媒體個個自危,並相互指責。26日,新聞午報被迫發表聲明,澄清 “趙忠祥成被告”這一新聞事件中某些同行對於該報的一些莫須有指責。堅稱該報始終保持客觀報導,並相信讀者自有公論。隨後,各報關於“趙饒事件”報導的熱度有所降溫,但均在背後磨刀霍霍,作壁上觀,等待下一輪的追逐戰。這是“趙饒事件”中的一個小插曲。 他們之間曾通過電話。
6月28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饒穎狀告趙忠祥“人身傷害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25庭正式開庭。據華西都市報報導,當事人饒穎披露了首度開庭的詳細內幕。
饒穎說:因趙忠祥沒到現場,法庭現場只有4個人,一個法官、一個書記員任利,我以及趙忠祥的代理人王富。審理一開始,法官針對我與趙忠祥“人身傷害案”管轄權異議進行審理。趙忠祥的代理人王富把抗訴狀讀了一遍,王富提出我在京沒有暫住證,意思是我是“三無人員”。法官讓我答辯,我立即將幾年前我所住的豐臺區的當地派出所、片警以及居委會所出示的實際居住情況等證據材料,送給了法官審看。
饒穎繼續介紹:30分鐘後,法官首先問:“你認識趙忠祥嗎?他給你造成了什麼傷害?”我說,認識,我不僅認識趙忠祥,而且是趙忠祥給我造成了極大傷害,認識他幾年來,他辱罵我、打我,還對我進行精神虐待,希望法律為我作主,討回公道!
接著,法官又問王富:“你的當事人趙忠祥認識饒穎嗎?”王富回答:“趙忠祥稱不認識饒穎!”法官再問王富:“你的當事人趙忠祥到底是否認識饒穎?趙忠祥和饒穎之間有沒有直接造成傷害的關係?”王富開始一直聲稱趙忠祥不認識饒穎,後來,他又說雙方曾通過電話,僅此而已。
饒穎說:“一聽到趙忠祥說不認識我,我傷心極了!為了他,我不但離了婚還丟了工作,現在居然還說不認識我,心裡忍不住痛苦萬分。當著法官的面,我放聲大哭起來。在法官勸解下,我立即將我與趙忠祥交住的一盤錄音帶,送給法官聽,法官聽了一會兒說,讓我提供原件,就休庭了。”
據饒穎介紹:對於趙忠祥傷害我一事,我是先禮後兵,無數次給他打電話,希望有一個說法,但他卻對我置之不理。我萬般無奈之下,一年多來,四處奔走,先後到中國婦聯、中央電視台等多家單位反映。走到今天鬧上法庭,從內心講,我根本不願意。如果趙忠祥再說不認識我,我將把所有錄音帶及鐵的證據公布給全國的新聞媒體。
7月2日上午,趙忠祥管轄異議抗訴案繼續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談話。饒穎在法庭上播放了兩段用以證明“趙忠祥實施過侵害行為”的錄音。饒穎還當庭播放了兩段“自己與趙忠祥的對話錄音”:“這段談話內容尖銳的錄音能證明趙忠祥對我進行過人身侵害。”而趙忠祥代理律師王富在聽後表示,不能確定對話中的男子就是趙忠祥本人。為證明自己被侵害的事實,饒穎還向法庭提交了她曾做過人工流產和自己患上腎盂腎炎的醫院病歷。
饒穎的代理律師皇甫大衛對記者說,他在談話結束前表示,此案管轄權裁定結果如何並不重要:“無論在哪家法院審都是依據同一部法律,重要的是,原告方希望此案儘早進入實體審理階段。” 4日,趙忠祥向原告律師皇甫大衛“宣戰”令趙饒官司風雲突變,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局勢變得越來越撲朔迷 離。
趙忠祥說:“2004年5月10日,饒穎代理律師皇甫大衛給我發來一封‘秘信’,提供了一些所謂信息。因我就是當事人,覺得他講的這些東西非常不可思議,比如他竟大罵他的當事人是‘潑婦’、‘刁婦’,說‘她起訴您的目的無非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您給付她100萬元’等。看了這封信,我十分反感,因為他這封信的內容幾乎像一個沒有法律常識的人信口開河。但出於禮貌,我沒有表示自己反感的態度。”
然而,事情的發展出人意料。趙忠祥說,沒想到過了幾天后,這個皇甫律師忽然變了一副面孔,“他幾次打電話給我,以他握有不利於我的證據相要挾,要求我花錢消災。我大惑不解,一個律師怎么能在原、被告之間兩邊挑唆呢?怎么敢代人敲詐?!”他憤憤地說。7月1日,趙忠祥已以書面材料形式向一些有關部門反映皇甫律師的“不正當行為”。
對於皇甫的言行,趙忠祥說他為之“震驚”。趙忠祥認為,律師有律師的職業紀律和道德,他作為原告代理人竟主動向媒體發表不負責任的“質疑”,向被告發出要挾的聲音,嚴重違背了職業操守。他將視事態發展,逐步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
趙忠祥回應
《湖畔絮語》共分上、中、下三篇,上篇《湖畔08記事》講述了自己在中央電視台的工作、生活及個人的心情感悟;中篇《〈歲月〉情懷》講述了1996年出版暢銷書《歲月隨想》的經歷,以及因該書引發的風波;下篇《直面以往》則記述了自己與“饒穎事件”始末。此外,趙忠祥在每一篇散文前都附上一首自己寫的詩。 在《直面以往》中,趙忠祥敘述“饒穎事件”,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到饒穎的名字,倒是把自認偽造的欠條、法院的民事裁定書、筆跡鑑定書等證據一一公布出來。趙忠祥說,他在書中所寫下的內容,都是有據可查的,別人推翻不了。“必須要說明的,我寫下這些東西並不是為了澄清什麼,只是想把真相給大家講清楚。第一,我不認為自己在道德或者法律層面做過什麼丟人現眼的事情;第二,有些人一遇到外面的風言風語,就會跳樓自殺什麼的,比如阮玲玉,但我不會,這些事情與我一生遭遇的風風雨雨相比,都是小事情。”
饒穎回應
饒穎:趙忠祥不如民工 不認識我屬說謊 著名主持人趙忠祥出了一本書,在宣傳期間,他表示在04年所爆出的“饒穎門”中,發毒誓證明自己壓根沒給饒穎寫欠條,也不認識饒穎。在採訪中,趙忠祥表示,“如果我用一個更惡毒的話來說,誰寫的欠條天打雷劈。我敢說這句話。”對於趙忠祥的說法,“饒穎門”里的女主角饒穎在15日寫的日記里表示,“你敢向全天下的人再發一次毒誓,96年你的骨折誰給你治好的,不是我饒穎嗎?你怎么不發毒誓說你不認識我呢?你……是不是想再次愚弄全天下人。” 另外,饒穎還稱趙忠祥連一個民工都不如。她是這樣在部落格中寫道:“昨天我給一個民工治病,他沒有錢,我給他治好了,他千恩萬謝,甚至要跪下磕頭。我說使不得使不得,我們是平等的。你(趙忠祥)……連個民工都不如,民工都知道回報,你說自己是娛樂人,確實,就像個寵物一樣,已經失去了基本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