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河縣環境保護局

饒河縣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

主要職責

1、
2、組織編制本轄區環境保護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
3、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審批本轄區限額內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
4、負責本轄區污染調查工作,管理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和發放許可證工作。提出本轄區污染源限期治理的建議。
5、負責本轄區環境監理工作,現場檢查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三同時”和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調查本轄區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徵收排污費
6、組織轄區內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改善和保護環境的對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
7、協調並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8、承辦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提案、議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
9、組織開展本轄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
10、承擔縣政府環境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規章制度,會議組織,檔案管理,保密、保衛、安全,政務信息,財務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縣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二)生態管理股
組織推行環保目標責任制,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執法檢查工作,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織實施大氣、水、噪聲、固廢、危險廢棄物及機動車船排污許可證、污染物總量控制,限期治理,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和設備,組織實施縣域污染防治規劃,承擔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
(三)生態辦
監督實施自然生態保護法規和規章,監督管理東北黑蜂自然保護區、大佳河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生態示範區和生態縣建設的組織、監督、指導工作。
(四)環境監察大隊
貫徹實施環境監察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建立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受理工作;負責突發性事件的有關環境應急處理工作;負責本轄區排污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信訪案件接待、立案、移交處理。
(五)環境監測站
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環境統計工作;組織對有關行業、企業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負責對本地區進行環境監測工作;負責“三同時”項目、限期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性監測;參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及生態破壞事件監測;負責本轄區環境狀況公報;負責污染防治現場監督管理;負責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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