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陶縣財政局下設11個業務科室及兩個二級局。現有幹部職工60人,其中:班子成員8名;中共黨員40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占75%,11人獲中級以上職稱, 1人獲得註冊評估師資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館陶縣財政局
- 部門代碼:00064108-6
- 部門法人:韓培濤
- 郵政編碼:057750
基本信息,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及職能,
基本信息
部門代碼:00064108-6
部門全稱:館陶縣財政局
單位地址:縣城文衛街西段
部門法人:韓培濤
郵政編碼:057750
主要職能
館陶縣財政局是縣政府重要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組織全縣財政收入;編制全縣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縣人大批准的財政預算;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保證全縣國家政權機關的正常運轉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發放公教人員工資;監督縣級財政的各項支出,嚴肅全縣財經秩序;負責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的徵收管理;承擔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督察室)工作職能
1、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
3、管理財政信息、新聞宣傳、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
4、管理機關財務;
5、負責文電、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等項事務。審查局內有關科室制定的財政稅收政策。
6、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7、調查研究並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8、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培訓。
預算(國庫)科工作職能
1、編制年度縣級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全縣年度預算草案;
2、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制訂地方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
3、辦理中央、省、市對本縣的轉移支付,擬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4、辦理縣對鄉(鎮)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及年終結算事宜;
5、擬定全縣財政分配政策;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6、負責縣級預算內、外資金支出指標的核對及資金撥付;
7、負責縣級各類資理;
8、負責預算項目執行進度的調度;編制全縣財政收支旬報、月報,並負責預算執行分析;牽頭審核、彙編全縣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
9、負責總預算會計;
10、負責全縣財政工資發放銀行化工作。
11、負責國庫帳戶的管理;
綜合科(經濟建設科)工作職能
1、研究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
2、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
3、按《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
4、擬定住房改革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5、貫徹執行國家國債政策和管理制度;
6、負責全縣國債(國庫卷)和縣政府債務(農村基金會貸款)的管理及還本付息工作;
7、研究國債市場運行機制改革並提出有關建議;擬定全縣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
8、擬定全縣基本建設、交通、國土資源等部門的財務管理制度;
9、負責縣基本建設、交通、國土資源、經貿、糧食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和糧食企業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
10、負責辦理上述部門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基金)使用及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文行社保科工作職能
1、擬定文教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2、負責縣級教育、文化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
3、負責辦理縣級文教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
4、擬定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5、負責縣級行政和政法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
6、負責辦理縣級行政專項資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辦理國家規定統一著裝有關事項;
8、擬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9、擬定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10、負責縣級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基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
11、負責辦理縣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和基本建設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及預外資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
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農業(涉外)科工作職能
1、研究擬定財政支農政策;
2、擬定農業財務管理辦法;
3、負責縣級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建議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
4、負責辦理縣級農業、林業、水利、氣象專項資金業務,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縣級財政扶貧資金的報帳制管理監督;
6、擬定全縣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制度;
7、負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其他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上報、轉貸及資金管理。
館陶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統評科)工作職能
1、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年度報表及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工作;擬定全縣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
2、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組織國有資產管理理理論研究,擬定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3、負責縣國有資產管理方面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起草縣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有關檔案,落實縣政府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決定;
4、負責組建全縣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的具體工作,監督指導縣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運營,管理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
5、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縣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產權登記、轉讓、糾紛調處和仲裁,組織全縣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
6、負責全縣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方案的論證工作;
7、管理和指導全縣產權交易工作;
8、管理和指導全縣資產評估業務。
信息中心工作職能
1、研究制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和建設財政計算機網路系統,負責縣級聯網的總體規劃和組織實施;
2、統一管理各種信息資源,負責用計算機網路傳送各種報表和信息;
3、負責財政系統計算機套用軟體的推廣,促進財政系統實現辦公自動化;
4、負責指導財政系統計算機套用,組織本系統計算機技術培訓;
5、保證網路的安全運行,負責本系統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及計算機病毒防治;
6、負責指導本系統計算機和現代化辦公設備的選型和購置;負責機關各處室計算機耗材的供應與管理。
企業科(會計科)工作職能
1、負責全縣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幫助企業推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和新老企業會計制度的銜接,參與企業的改革改制工作;
2、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補貼,編報匯總國有、金融、糧食、外資等企業財務決算報表工作,加強企業監督等事項。
3、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
4、組織實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負責全縣會計職稱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及換證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建設和電算化管理。
5、組織指導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工作職能
1、負責非稅財政收入的徵收管理,監督非稅財政收入收支情況;
2、查處違犯非稅財政收入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3、負責組織實施本級非稅財政收入的年度收支計畫;
4、負責罰沒物資的收繳、處置和變價收入上繳國庫;
5、負責財政票據的領用、發放、審驗、核銷工作。
財政監督科(控辦)工作職能
1、研究擬訂財稅監督規劃,制定財政監督政策、法規和制度;
2、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定期實施鄉、鎮財政收支決算審查,社會中介機構財務監督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各種報告的審查,各項專款的跟蹤問效,財政業務科室大額撥付款項的檢查,直至用款單位開支項目;
3、監督稅務徵收機關入庫、退庫及財政金庫入撥情況;
4、組織對財政部門內部財經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查處違反財經法律和對執行財經紀律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重點案件,並執行追究移送制;
6、貫徹執行有關控購方面的政策和法規,做好政府調劑資金的入庫及違控事項的查處。
7、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等事項;
8、負責賠償基金的管理。
農稅科工作職能
1、宣傳貫徹國家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法規政策,大力推進農村稅費改革。
2、擬定本縣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工作政策、規劃、措施。
3、擬定農稅徵收方案,依法組織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按政策落實稅收減免。
4、依法開展稅收稽查,查處違規違紀問題,維護稅收法規嚴肅性。
5、加強農稅隊伍建設,組織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技能。
財政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職能
1、負責管理支付中心帳戶,統一辦理資金結算;
2、在資金所有權、使用權、支配權不變的情況下,對預算單位的支出進行再審核,並完整記錄預算單位資金活動情況,定期與單位核對資金結存數額,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
3、統一發放工資,對納入統一支付的單位,將其在編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遺屬人員的補助等統一發放;
4、辦理政府採購資金的支付,對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的支出項目,將資金直接支付給商品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
5、統一公開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為財政監督和單位對帳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政府採購辦工作職能
1、制定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
2、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
3、確定或調整政府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採購範圍的限額標準;
4、參與編制年度政府採購預算;
5、收集、統計和發布政府採購信息;
6、組織政府採購人員培訓;
7、審批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
8、審批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本級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
9、負責設立政府採購資金專戶、歸集、管理政府採購資金;
10、負責進入採購目錄的會議駐會和大型活動接待計畫的審定和管理;
11、受理政府採購投訴事項;
12、辦理其他政府採購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