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應急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及考核辦法(試行)

《餘慶縣應急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及考核辦法(試行)》是為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告工作,提高信息報告的時效性、準確性和主動性而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應急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及考核辦法(試行)
  • 目的1:加強突發事件和管理信息報告工作
  • 目的2:提高信息報告時效性和主動性
  • 結合:結合我縣應急管理工作實際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應急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及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遵府辦發[2010]153號)、《餘慶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信息報告工作的相關檔案規定,結合我縣應急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高度重視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告工作
信息報告是應急管理運行機制的重要環節,信息報告渠道暢通與否和傳遞效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及時、準確、全面地報告信息,有利於上級掌握突發事件的動態和發展趨勢,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事故和災害的發生及造成的損失,保護國家及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執行信息報告制度總體情況是好的,為妥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有的鄉鎮和部門還存在報告不及時、內容不詳實、渠道不暢通、職責不明晰等問題,甚至出現漏報、瞞報的現象。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信息報告工作的領導,採取有力措施,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為積極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創造條件。
二、規範信息報告內容和方式
(一)報告內容。信息報告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報告內容要簡明、準確,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起因及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及建議等。對突事件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對國家、省、市、縣領導就事件作出的批示、提出的要求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反饋;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及時全面總結評估,報送書面報告。
(二)報送方式。報告主要採用書面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再書面報告。較大級別以上或比較敏感的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現場指揮機構要指定信息聯絡員負責隨時與縣應急指揮中心(縣應急辦)保持聯絡,確保信息暢通。發生一般級別突發事件,也應有人具體負責對信息進行收集、匯報、報告,報告涉密信息要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應急委各成員單位。
根據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事件發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是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有責任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分別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二)考核內容。對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報送時限、內容、質量、數量等進行量化考核。
1、突發事件信息:指突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各類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信息,通常有洪澇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生產事故、環境污染、生態破壞、衛生事件、動物疫情、群體事件、涉外事件、恐怖攻擊、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水電氣供應等較大公共設施事故、有可能影響金融穩定和市場穩定的社會事件等方面重要信息。
2、應急管理信息:指應急管理工作動態方面的信息,通常包括應急管理的主要作法、實際成效、工作進展、通知執行、督促反饋、預案編制、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平台建設、體制變更、機制創新、物資儲備、學習培訓、演習演練、事故處置、案例分析、意見建議、理論成果、調研報告、數據匯總、任務評估、組織活動、考察交流、經驗總結、專題材料和各種形式的約稿等。
3、具體要求:凡屬報告範圍的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必須在事發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通過縣應急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凡按規定應報信息在2小時內不報告的視作遲報,24小時內不報告的視作漏報,72小時內不報告的視作瞞報,接報未經核實,報告失實的視作誤報或謊報。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須先用電話向縣政府應急辦(縣政府值班室)簡要報告情況並說明具體原因,隨即編寫書面信息報告。應急管理工作信息、調研報告,要按照省、市、縣應急辦規定時限要求上報。突發事件報告要求要素齊全、文字精練、表達準確。應急管理工作信息和調研文字要真實具體、層次清楚、要素齊全、觀點鮮明。縣民政、安監、衛生、公安四部門還要分別牽頭做好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四類突發事件的每季度分類匯總評析工作,並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將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匯總上報和通報。
(三)計分方法。綜合考慮信息報告的時效性和數量、質量等因素,對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分別進行量化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在此基礎上加分和扣分,最後得分為實際考評得分,依據得分高低分別對各鄉鎮
和縣應急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排名、通報、表彰、獎勵。
1、扣分辦法:有下列情況進行相應的扣減:
(1)謊報、瞞報、漏報信息、每條扣6分。
(2)遲報、誤報的信息,每條扣4分。
(3)報送信息要素不全、文字表達不清或應續報而沒有續報的,每條(次)扣1分。
2、加分辦法:以被《餘慶縣應急信息》和《值班快報》採用,以及獲縣以上領導批示信息數量、質量情況作計分依據。
(1)《餘慶縣應急信息》採用1條信息計2分,《值班快報》採用1條信息計1分。同一條信息只計一次,不重複計分。
(2)專報和快報採用信息獲縣以上領導批示的,每批示一次計1-3分。
(3)高質量完成省、市、縣應急辦約稿計5分。
(4)各類階段性工作總結、評估、調研、論述、報表,根據完成質量情況每件計3-5分。
四、通報、評獎辦法
縣應急辦每季度在《餘慶應急信息》上將上一季度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各鄉鎮和縣有關部門,同時報送縣委、縣政府領導。年度對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信息報告情況進行綜合考核,每年1月份通報各鄉鎮、各部門上年度考核情況。對信息報送工作做得好的單位、部門及其優秀人員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對上報信息工作中存在問題較多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並取消該單位當年信息工作參評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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