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餘慶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外文名:無
  • 實施地點:餘慶縣
  • 實施時間:2009
領導小組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各部門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人員組成

組 長:宋曉路 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王仲勇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白天人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楊成星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黃 旭 縣人武部部長
成 員:黃國有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韓自能 縣衛生局局長
任遠平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肖 永 縣公安局局長
田洪明 縣財政局局長
劉世昌 縣教育局局長
孫躍強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左朝富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林世棟 縣發改局局長
胡永恆 縣經貿局局長
陳忠祥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蔣國強 縣交通局局長
朱朝亮 縣建設局局長
徐 速 縣農辦主任
楊光輝 縣城管局局長
張緒方 縣環保局局長
邱仕元 縣民政局局長
余 忠 縣計畫生育局局長
歐陽志宏 縣農業局局長
林 松 縣物價局局長
毛廷江 縣畜牧局局長
吳有海 縣藥監局局長
周忠武 縣文廣局局長
潘紅霞 縣旅遊局局長
李 軍 縣體育中心主任
曾維安 縣工商局局長
梁中倫 縣質監局局長
楊玉忠 縣司法局局長
蔣賽全 縣機關事務局局長
吳有倫 縣衛生局副局長
李黔疆 縣疾控中心主任
吳亞江 縣衛生監督所所長
吳宗選 縣總工會主席
覃 菲 團縣委書記
王 旭 縣婦聯主席
蔣大成 縣人民醫院院長
吳本鄂 縣中醫院院長
羅顯榮 縣汽車站站長
楊 傑 餘慶電信公司副總經理
陳瑞祥 白泥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韓自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縣衛生局
負責完善防控預案,制定預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項技術方案;完善疫情報告和監測網路,及時掌握疫情動態;組建縣級衛生部門甲型H1N1流感綜合防治領導小組、專家技術指導小組及醫療救治專家小組(含醫療及疾控人員);加強培訓各類衛生人員;組織做好流調工作,對疫情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疫情控制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督促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各種準備工作的落實與完成,竭盡全力做好醫療救治工作;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加強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指導及監督各個行業衛生檢疫及消毒工作;準確分析疫情,及時為縣甲型H1N1流感防治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二)縣財政局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劃撥專款,保障疫情預防控制所需藥物、醫療器械、消毒藥械、應急物資,一線醫療、衛生、防疫等專業人員工作勞務及專家出診補貼,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及醫學觀察病人相關診療費用。
(三)縣交通局
督促運輸單位和個體車輛(船舶)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車站(碼頭)及交通運輸工具消毒;根據需要適時設立交通檢疫站及留驗站,認真作好交通衛生檢疫及健康登記,發現有可疑症狀的病人應及時報告衛生部門,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妥善處置可疑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應急狀態時服從調遣,及時疏散人員、運送物資;對執行防控任務的衛生部門車輛發放免費通行證,保證無障礙通行。
(四)縣教育局
加強對各類學校、幼稚園(所)的衛生管理,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搞好健康教育;根據需要做好晨檢工作,發現可疑病人立即隔離,並通知衛生部門處置,同時作好密切接觸者的隨訪觀察;進入應急狀態時,採取停課、停學、局部學生宿舍封鎖等措施。
(五)縣公安局
應急狀態時,主動協助衛生及有關部門及時封鎖可疑區域,做好疫點、疫區現場封鎖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交通管理,保障疫情處理車輛暢通無阻;對需隔離治療的甲型H1N1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以及醫學觀察者不予配合的,依法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六)宣傳部門
負責新聞媒體準確、及時轉發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公布的疫情信息,發布本縣預防控制動態及相關政策、法規,提高防控工作透明度;督促媒體免費提供時段或版面,設立健康教育專題欄目,做好民眾防病知識宣傳,提高民眾自我防範能力。
(七)縣衛生監督所
負責餐飲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工作,監督各級疾控和醫療機構傳染病監測、報告、醫院感染控制等各項防控工作措施的落實;對消毒效果進行監測和評價。
(八)縣疾控中心
負責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分析疫情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疫情的建議;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積極開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宣傳、健康諮詢和工作報導,消除人群恐慌,保障防控穩定秩序。
(九)縣文廣局
加大對網咖、歌舞廳、娛樂室等公共場所的監督力度,保證公共場所通風良好、空氣清新,定時消毒,防止呼吸道疾病的傳播;凡監督不合格又不進行整改的,要堅決停業;應急狀態下,根據情況,可採取暫停營業等措施。
(十)縣經貿局
嚴格把握各種經營商品的進貨渠道,特別是從疫區進來的貨物,要嚴加監控;加強對商場的監督管理,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及時組織貨源,確保救援物資、防護用品儲備和供應。
(十一)縣工商局
加強對各類市場管理,督促超市、商店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的營業場所。
(十二)縣旅遊局
負責做好外出旅遊人員的健康教育,必要時勸阻或限制縣內居民到疫區旅遊,停止從疫區進來的旅遊業務接待工作;督促賓館、飯店做好日常消毒工作,以及應急狀態時的健康檢疫和登記工作;必要時臨時徵用賓館、飯店、招待所作為群體醫學觀察或醫療、防疫人員隔離休整場所。
(十三)縣藥監局
加強對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嚴防假冒偽劣藥品充斥市場,及時為各相關單位提供藥品、器械、設備、消毒藥械、防護用品等物資供貨信息;負責搶救藥品、設備試劑及消毒藥械的貯備和緊急調運。
(十四)縣物價局
加強對各種商品和藥品的物價監督管理,在應急狀態時,嚴防哄抬物價,嚴厲打擊虛高定價。
(十五)縣城管局
加強對城鎮環境衛生管理,改善環境衛生,做好垃圾清運及污水處理,以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垃圾的集中處置工作。
(十六)縣環保局
加大對環境大氣的監測力度,特別是旅遊景點及人群集中的公共環境地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污水管理與醫療垃圾集中處置的監督管理,加強飲用水源的監督和監測。
(十七)縣民政局
加強城鎮社區的綜合性預防措施,作好健康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組織落實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家庭醫學觀察、隔離工作,並協助安排密切接觸者在家庭隔離觀察期間的日常生活及必需用品的供給;組織領導社區居民落實甲型H1N1流感的各項防控措施;作好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中特困民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十八)縣體育中心
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動,增強全民健身意識、提高全民身體素質和抗病能力。
(十九)縣畜牧局
負責生豬養殖、交易、屠宰場所的疫情監測和防疫。
(二十)縣建設局
加強對建築工地的衛生管理,改善民工居住衛生條件,加強健康教育,為民工看病就醫提供各種便利;在應急狀態時,對民工居住密集的工地,加強寢室消毒,實行晨檢制度,發現可疑病人時,立即通知衛生部門處置,嚴禁將可疑病人解聘回鄉或推向社會。
(二十一)縣質監局
加強對預防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各種物資的質量監督,嚴厲打擊假冒偽劣商品銷售行為。
(二十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醫學觀察期間的各項工資待遇;做好到外地特別是到疫區打工民工的宣傳教育工作,堅持“三就地”(就地預防、就地隔離、就地治療)原則,勸阻民工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和暴發期間不要隨意流動。
(二十三)縣農辦、農業局、計生局、共青團、婦聯、工會、人武部等部門
負責做好社會各界特別是農村居民的相關預防知識宣傳工作,必要時組織人力提供對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家屬中的貧困人口特別是農民的生活幫助或生產自救幫助。
(二十四)餘慶縣電信公司
加強公用電話和自動電話亭的管理,定期進行消毒,開通疾控、醫療機構的熱線諮詢電話;應急狀態時,對衛生局、醫院、疾控機構、教育、交通等重點防控單位執行任務的固定電話免費開通,加強疫情信息報告。
(二十五)縣監察局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認真檢查和監督各級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的預防控制工作,對防治措施不力、出現明顯疏漏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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