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抓好我縣“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培育創建工作,根據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三類工作標準和我縣實施方案,請嚴格按規定時間上報有關檔案資料圖片到縣殘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報送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相關檔案資料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一○年四月五日
- 發布部門: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目標: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
- 年份:2010
一、構建康復組織管理體系
1、各鄉鎮一要成立“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培育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殘聯理事長、婦聯主席、團委書記、衛生院院長、各村委會主任為成員,明確分管領導親自抓;二要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和工作保障經費檔案,以及將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及政府年度工作計畫的檔案。(2010年4月20日前上交材料)
2、各行政村、社區一要成立殘疾人協會並掛牌,選聘殘疾人專職委員並行文;二要成立殘疾人康復服務小組,由村、社區主任任組長,社區專乾、康復協調員、殘疾人專職委員、鄉村醫生為成員,並明確康復指導員(每個鄉鎮2名,在衛生院醫生中選任)及其工作職責。(2010年4月20日前上交材料)
3、縣人民醫院成立殘疾人康復服務工作小組,由業務副院長任組長,辦公室主任、殘疾評定醫生為成員。(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4、各社區、村一要建立殘疾人康復服務指導站並掛牌,製作服務殘疾人聯繫卡;二要明確社區、村康復工作職責、制度、社區康復服務小組成員職責並上牆。(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構建康復技術指導體系
1、各級各類衛生醫療機構一要成立殘疾人康復服務技術指導的相應機構,縣人民醫院成立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智力殘疾康復技術指導中心;縣精神病院成立精神殘疾康復技術指導中心;縣殘聯建立殘疾人輔助器具供應服務站,並分別掛牌;二要製作各類殘疾康復技術指導中心情況一覽表(包括機構名稱、工作制度、專業人員數、康復項目、年康復服務人數),完善開展康復服務的工作計畫、總結、日常工作記錄和康復台帳;三要切實發揮上述中心在技術示範、人員培訓、殘疾鑑定、指導基層、知識普及、諮詢轉介等方面的職能。(2010年4月30日前建立到位,完成掛牌和職責制度、康復項目等相關資料及圖片)。
2、開展對康復管理人員和康復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採取輸送培訓、分級培訓、分期培訓等多種方法進行。(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培訓通知、簽到冊、培訓記錄、講義、試卷和培訓效果評估等相關資料圖片收集)。
三、構建康復保障措施體系
1、縣政府辦:一要將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寫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年度工作計畫;二要把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範縣培育活動納入對各鄉鎮和相關職能部門年度目標考核。(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檔案材料)
2、縣衛生局:一要把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納入區域衛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將基層衛生人員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的情況作為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的內容;二要制定出台貧困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及醫療救助優惠辦法措施檔案;三要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設定康復室。(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檔案,完成康復室的建立)
3、民政局:要把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列入社區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出台貧困殘疾人參加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臨時救助、康復醫療救助的優惠政策措施檔案。(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檔案材料)
4、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要制定出台殘疾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城鎮殘疾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保障政策檔案;二要出台殘疾人就業和再就業優惠辦法措施檔案。(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檔案材料)
5、財政局:一要加大對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經費投入,足額安排農村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經費。二要按轄區覆蓋人口每人每年不少於0.15元安排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經費,縣級財政經費年度安排計畫中有此筆專項經費列支,並有相應的年度社區康復工作經費劃撥憑證。(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材料)
6、殘聯:成立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制定年度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計畫,建立培訓制度,探索制定出台開展此次培育活動的創新性檔案。(2010年5月30日前報送相關材料)
7、計生局:建立和實行殘疾兒童發生報告制度,宣傳和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干預出生缺陷,減少殘疾發生的相關檔案材料(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材料及圖片)
8、教育局:一要制定落實鞏固殘疾兒童少年正常入學的辦法措施,對在校殘疾學生開展康復訓練並作好記錄,舉辦講座普及康復知識;二要製作全縣殘疾少年兒童入學名冊和“三類”殘疾兒童入學率情況工作報表。(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相關材料及圖片)
二○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