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體育管理服務中心

餘姚市體育管理服務中心的前身是餘姚市體育運動委員,成立於1956年5月。

;2001年12月17日根據《中共餘姚市委、餘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餘姚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餘黨[2001]34號)決定:“不再保留文化局,組建文化體育局,將體育管理中心的行政和行業管理職能劃入文化體育局。”同日頒布的《餘姚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部分機構設定與調整問題的通知》(余編髮[2001]9號)檔案決定:“市體育管理中心更名為市體育管理服務中心,不再保留市體育運動委員會牌子。同時,市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併入該中心,並保留牌子。該中心由市文化體育局管理。”內設綜合科、訓練競賽科、民眾體育科,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副科長4名,辦公地址設在新西門路29號四樓。
餘姚市體育管理服務中心在市文化體育局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寧波市的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市體育事業的發展目標、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務院頒布的《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服務各鄉鎮(街道)、社會體育指導站和體育社團積極開展體育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身體素質,鞏固和發展“全國體育先進縣(市)”的創建成果。貫徹執行國家《奧運爭光計畫綱要》,組織實施市級以上重大的民眾性、綜合性體育競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各中國小開展青少年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選拔和業餘訓練工作。組織開展各單項等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以及體育骨幹的業務培訓工作。管理有關體育設施,做好各級各類體育比賽的保障工作,實施全民健身工程的布點、設施安裝及善後服務工作。根據市文化體育局總體安排,做好電腦型體育彩票的銷售點的設定及指導服務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各體育活動項目的推廣、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以及國際間、地區間的體育交流與合作。承辦市文化體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餘姚體育總會成立於1993年12月15日。體育總會是民眾性的社團組織,下轄20個單項、部門(系統)體育協會、13個鄉鎮體育分會。體育總會是根據國家辦體育與社會辦體育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起來,它的性質是聯繫團結運動員和體育工作者的民眾性體育組織,也是我市體育社團的聯合組織。其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負責管理市級各項目運動協會、行業體育協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社團廣泛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舉辦、承辦或協辦體育競賽;發展體育產業,積極引導和支持體育社團興辦經濟實體,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調查研究,做好所屬體育社團的聯絡、協調,開展體育學術研究等事項。現與體育管理服務中心合署辦公。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民眾性的體育活動,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體育工作堅持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各類體育協調發展”。這是賦予我們體育工作者的歷史使命,展望未來,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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