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市環境保護局第四環境保護所是餘姚市政府部門,負責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核定工作,並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排污費催繳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轄區鄉鎮(街道)貫徹執行情況;
2、受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對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轄區內工業污染治理等情況進行現場執法、監督、檢查;
3、負責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初步核定工作,並做好轄區內企業的排污費催繳工作;
4、牽頭組織轄區鄉鎮(街道)環境應急預警體系,及時向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或環境安全隱患,參與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調解處理;
5、參與鄉鎮(街道)制定轄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規劃;
6、負責轄區鄉鎮(街道)環境信訪的處理、調查、聯絡和協調工作;
7、指導村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眾性環境監督工作,協助制訂環境保護的鄉規民約;
8、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工作;
9、承辦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