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

《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是為吸納更多人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緩解人才短缺困境,順應居家和社區養老需要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9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頒布《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
  • 發布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 發布時間:2019年9月25日
  • 實施日期:2019年9月25日
標準發布,內容解讀,解讀一,解讀二,

標準發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頒布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民政廳(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5日。
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目錄
序號職業編碼職業名稱
1 4-10-01-05養老護理員(余略)

內容解讀

解讀一

《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較2011年版《標準》,在放寬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拓寬養老護理員職業發展空間、縮短職業技能等級晉升時間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2年年底前培養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
為吸納更多人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緩解人才短缺困境,2019年版《標準》將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國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將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由“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調整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明確未取得國小畢業證書的考生,理論知識考試可採用口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
2019年版《標準》將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技能等級由4個增至5個,新增“一級/高級技師”等級;對申報條件進行了較大調整,增加了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的申報條件,規定中職中專畢業生可直接申報四級/中級工。職業技能等級的晉升時間也相應縮短。
同時,為順應居家和社區養老需要,2019年版《標準》在各職業等級中新增養老護理員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應具備的技能要求,在“基礎知識”中新增“消防安全”內容,將“失智照護”分層次納入各職業等級的工作內容和技能要求,根據地方積極探索“養老顧問”服務等實踐,新增“能力評估”和“質量管理”兩項職業技能。

解讀二

養老護理員是從事老年人生活照料、護理服務的人員,是養老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是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支撐保障,是解決家庭難題、緩解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根據養老護理員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圍繞增加職業技能要求、放寬入職條件、拓寬職業空間、縮短晉級時間等方面,2019年版《標準》較2011年版《標準》,做了重大修改:
一是增加了對養老護理員的技能要求。為適應養老服務發展的新形勢、新特點及其對養老護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務,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順應居家和社區養老需要,在各職業等級中新增養老護理員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應具備的技能要求;強化消防知識在養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基礎知識”中新增“消防安全”內容;關註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將“失智照護”分層次納入各職業等級的工作內容和技能要求;根據地方積極探索“養老顧問”服務等實踐,新增“能力評估”和“質量管理”等兩項職業技能。
二是放寬了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為吸納更多人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緩解人才短缺困境,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將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國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將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由“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調整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明確未取得國小畢業證書的考生,理論知識考試可採用口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
三是拓寬了養老護理員職業發展空間。為打通養老護理員職業晉升通道,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將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技能等級由四個增至五個,新增“一級/高級技師”等級,明確了康復服務、照護評估、質量管理、培訓指導等職業技能;對申報條件進行了較大調整,增加了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的申報條件,規定中職中專畢業生可直接申報四級/中級工。
四是縮短了職業技能等級的晉升時間。為加快提升養老護理人才層次,2019年版《標準》調整了各職業技能等級的“申報條件”,縮短了從業年限要求。申報五級/初級工的從業時間由原來的2年縮短為1年;取得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後,申報四級/中級的,由5年調整為4年;取得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後,申報三級/高級工的,由4年縮減為2年;取得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後,申報二級/技師的,由5年減少為4年。
該次修訂對指導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提升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緩解養老護理人才短缺矛盾、規範和發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和護理服務、擴大養老服務供給、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等具有重要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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