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21-2003《食用鹽衛生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輕工業部製鹽所、天津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主要起草人:丁秀英、胡克強、劉志達、周長英。 GB 2721-2003《食用鹽衛生標準》由衛生部委託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用鹽衛生標準
- 外文名: Hygienic standard for food grade salt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鹽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食用鹽,不適用於低鈉鹽。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86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5009.42—1996 食鹽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4880—94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
衛生要求
感官指標
理化指標
表1
項 目 | 指 標 |
氯化鈉(以乾基計),% ≥ | 97 |
水不溶物,% | |
普通鹽 ≤ | 0.4 |
精製鹽 ≤ | 0.1 |
硫酸鹽(以SO4計),% ≤ | 2 |
氟(以F計),mg/kg ≤ | 2.5 |
鎂,% ≤ | 0.5 |
鋇(以Ba計),mg/kg ≤ | 15 |
砷(以As計),mg/kg ≤ | 0.5 |
鉛(以Pb計),mg/kg ≤ | 1 |
食品添加劑 | 按GB 2760規定 |
碘化鉀,碘酸鉀(以碘計),mg/kg | 按GB 14880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