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
基礎油
基礎油一般採用加氫
裂解的精製礦物油,其特點是組分比較純淨,含硫和芳香族成分少,含水量少,不易被氧化和乳化。另外常用的基礎油還有聚α烯烴(PAO),它是一種人工合成的基礎油,組分純淨單一,不含硫和芳香族成分,具有天然的疏水性能,耐溫抗氧化性。近年來歐美等國家生物基礎油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達到了合成油的性能,加上天然的無毒、高
粘度指數和環保的優點,在食品業也開始大規模套用。總的來說,食品級潤滑油的基礎油必須具有非常好的抗氧化、耐高低溫和抗乳化性能,使用壽命長,能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並降低維護頻率;同時,還不含有毒物質,不會對產品造成污損。
添加劑
添加劑可以顯著改善潤滑油的某些特殊性能,或者賦予起某些不具備的性能。在高性能的潤滑油中,添加劑的品種和數量反而比普通潤滑油少,甚至不加添加劑,特別是很多人工合成的超高性能潤滑油。
對於很多普通潤滑油而言,其基礎油一般為溶劑抽提礦物油,成分比較複雜,含有芳香烴、硫化物和其他不具潤滑性能的雜質。為了提高其性能,研究人員開發了一系列添加劑,如抗氧化劑、極壓添加劑、油性劑等等。這些添加劑性能很好,但是往往有一定的毒性,不適用於食品級潤滑油。有時候配方中添加劑品種多了,會導致不利的影響。比如有些添加劑含金屬鹽成分,容易吸收水分,導致油品含水量增加。所以為提高食品級潤滑油的性能,要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採用性能出眾的基礎油;二是開發適用於
食品級潤滑劑的無毒添加劑。食品級潤滑油也是從這兩個方面著手的。首先採用優質精製基礎油,如加氫裂解的礦物油,它的鏈狀飽和碳氫化合物占99%以上,不含芳香烴類,含硫量小於10ppm。而普通溶劑抽提礦物油鏈狀碳氫化合物只占65%~75%,芳香烴占25%~35%,含硫量為13~15,000ppm。另一種是人工合成的基礎油,油分子被人工設計成一定的大小和結構,成分單一,在微觀結構上不給氧化劑和水以結合的空間。還有就是近年由植物油發展的高油酸基礎油HOBS,也具有高度的飽和性和穩定性。其次是還開發了針對這些精製基礎油的新一代無毒添加劑技術,以進一步提高食品級潤滑油性能和安全性。兩者的結合保證了食品級潤滑油在食品、飲料、製藥工業溫濕的工作環境下能保持優異的抗氧化性、耐高低溫和抗乳化性能。
特點
首先要有出色的潤滑性能,其次必須符合相關的食品安全法規要求才能稱之為食品級潤滑油。食品級潤滑油和普通潤滑油最大的區別就是其組分,包括基礎油和添加劑都是無毒無害的,偶爾和食品接觸到也不會污染食品,仍然可以確保食品的衛生安全。由於食品級潤滑油是專門針對食品機械的工作環境,如高/低溫、高濕度等設計配方的,一般要求非常好的抗氧化、耐高低溫和抗乳化性能。不少國內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業,特別是華北地區的。其中有不少人提到必要時會用豬油、花生油和色拉油來潤滑食品機械,以滿足他們認為的無污染要求。這是一種觀念上的錯誤,也許和國內目前沒有明確的法規和宣傳有關係。且不說其潤滑性能遠遠比不上專業潤滑油,這些東西在高溫高濕環境下使用,很快就會長細菌、發霉變質,產生
有毒有害物質,從而污染食品。
在食品企業冷庫工作的鏈條,如果沒有耐低溫的鏈條油,就會因為潤滑油凍住而無法正常運轉。很多食品機械特別是肉類加工廠,每天都要用大量的水來沖洗設備,濺到設備潤滑點的水很容易被普通潤滑油中的添加劑吸收,導致潤滑油乳化,進而在高溫下發生油品氧化反應,產生
結焦、油泥和膠狀物質,使潤滑油很快變質失效,潤滑失敗,造成機械損壞。
標準來源
FDA(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為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是美國政府在健康與人類服務部 (DHHS) 和公共衛生部 (PHS) 中設立的執行機構之一。
用以生產使用的食品級潤滑油的配料—包括基礎油和添加劑須符合下面這些
FDA(聯邦食品和醫藥管理局)的規定:
2 1 C F R178.3570
2 1 C F R172.878
2 1 C F R172.882
2 1 C F R182-(G.R.A.S.)
分類
多年來,
美國農業部的食品安全和調查服務部( USDA/FSIS )對包括潤滑油在內用於公用肉類製品和家禽的企業的維護規定和化學品的經營進行調查,使這類企業在美國農業部( USDA )的檢查下經營。眾所周知,這項“ 預先審批程式”是決定食品級潤滑油的工業標準。美國農業部 / 食品安全檢查服務部( USDA/FSIS )的“所有物質和非食品合成物清單”是全世界涉及食品和飲料加工廠商的食品級潤滑油的“聖經 / 權威”。清單中分類按標籤 H-1,H-2, H-3 和 P-1 列出了所有的潤滑油。
USDA H-1類潤滑油,是美國農業部審批的真正的食品級潤滑油。合成物允許用於與食品有接觸可能的設備部件的潤滑。
USDA H-2 類潤滑油,通常含有無毒成分 / 配料,可用於食品加工廠的設備潤滑。潤滑油或被潤滑的機器部件不會有接觸食品的可能。
USDA H-3 類潤滑油指的是水溶性油。機器部件在再次使用之前必須情洗和清除乳狀液。
USDA P-1 類油指的是用於美國農業部的授權書所提出的條件一致的潤滑油。這類潤滑油不能用於食品和飲料加工廠。
USDA為(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 ulture)美國農業部的縮寫,其規範管理肉類、魚類、家禽類、蛋類及兔類之加工工廠,並規範管理飲料業、啤酒業、罐頭業、穀物業、酪農業、烘培業、糖蜜餞業、食用油、脂業、製藥業、化妝業、寵物食品業。
認證機構
美國全國衛生基金會(National Sanitation Foundation,NSF)成立於1944年,是一個獨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NSF專致於公共衛生、安全、環境保護領域的標準制訂、產品測試和認證服務工作,是公共衛生與安全領域的權威機構。1999年之後,NSF自USDA之後接管潤滑油的安全認證工作,按照FDA、USDA的標準對食品級潤滑油增加了成品檢測的標準。凡是達標產品通過其官方網“白皮書”公布。
食品潤滑劑管理機構和標準―歷史和現狀
在食品行業存在著幾個相關的管理機構。首先是USDA和FDA。1998年USDA(美國農業部)依照食品和飲料行業的標準登記了非食品類的混合物。如果潤滑劑廠商需要註冊某種產品為食品行業使用,那么他潤滑劑廠商須證明該潤滑劑的所有成分都能符合美國FDA食品藥品管理局的許可物質清單。該清單是由FDA依據聯邦法律 CFR21第178.3570節的規定。FDA根據指定的原材料列表將潤滑劑等級為兩類:H1級和H2級。當USDA停止對潤滑劑進行註冊登記後,存在著一段自我規定的階段。潤滑劑製造商提供證明檔案來證明他的產品仍然符合FDA的規定。
在2001年,NSF國際機構加入到這個領域,USDA的程式被延用下來登記新的H1和H2級列表。符合這些原則的產品被做為專利物質和非食品混合物收集在NSF白皮書中。
在這個行業還有一個被廣泛談及的標準: ISO21469,這是對潤滑劑廠商的進一步規範管理。該標準涵蓋了食品 、食品加工、化妝品、製藥和動物食品行業。之前,相關規定在潤滑劑登記註冊時只涉及了潤滑劑的配方和適用範圍。而“ISO21469-設備安全——與產品存在偶然接觸——衛生要求”認證程式要比這些規定全面的多。它規定了在潤滑劑的配方設計、生產、使用及處理時,當發生潤滑劑與產品可能接觸的情況下,需要注意的衛生要求。該認證程式涉及了設計配方、命名、審核、風險評估、產品測試的各個階段,涵蓋了從潤滑劑的生產,存儲到使用的全部周期。
套用行業
在食品生產過程中,可能與食品發生接觸的部分都需要使用食品級潤滑油。已成功套用於食品飲料、釀酒、肉類和家禽加工、奶製品、烘焙食品、寵物食品、製糖、食品包裝、醫藥、糧食加工、水產、菸草、自來水廠等。
常見品牌
進口品牌
JAX(美國)
摩特Motul(法國)
路寶樂(美國)
可賽(西班牙)
歐達克(美國)
道康寧(美國)
西孚爾(美國)
潤帆(美國)
貝爾瑞(法國)
國內品牌
精潤(廣州)
卓昌(東莞)
亞杜(上海)
亞群ArChine(上海)
菲爾特(佛山)
得瑞爾(深圳)
索科 (東莞)
賽普(崑山)
優寶惠(深圳)
寶星(東莞)
成分名單
21.CFR 178.3570:所有可使用於H1潤滑劑(包含基礎油、增稠劑、潤滑添加劑等)的物質列表,食品/藥物製品中不得有>10ppm含量,但黏度>300cSt的聚二甲基矽氧烷油僅能含有1ppm以下。除定義於本項目下的物質列表外,食品級潤滑劑還可以使用“一般公認的安全物質”及“使用前取得核准的物質”
21.CFR 178.3620(a):可用於直接接觸食品的礦物白油(礦物基礎油的一種)定義,食品/藥物製品中不得有>10ppm含量
21.CFR 178.3620(b):技術級礦物白油(Technical grade white mineral oil),石油精煉或石油氣合成、40°C黏度5~150cSt,可用於潤滑食品藥物機械但不得直接與製品接觸
21.CFR 172.878:可用於直接接觸食品/藥物的USP(United States Pharmacopoia)等級礦物白油定義,可用來直接加入食物/藥品中,可製成3H等級之基礎油
178.3620(b)技術級礦物白油:可用於H2等級潤滑劑
178.3620(a)礦物白油:可用於H1等級潤滑劑
172.878 USP礦物白油:可用於H1、3H等級潤滑劑
21.CFR 172.882:合成異石蠟烴基礎油定義
21.CFR 172.880:固體石蠟,可用作防鏽與脫膜劑
21.CFR 182 & 183:一般公認的安全物質(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GRAS)列表,可使用於所有食品級與H2級潤滑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