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食品質量安全關乎國計民生,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曾不斷爆發,食品安全問題在中國越來越受到關注和重視。隨著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模式的轉變,已經由重許可逐漸向重監管方向發展,但長期以來食品生產企業普遍都不重視實驗室建設,只是在短時間內投入檢測設備,易出現實驗室布局不合理、試劑管理不規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出廠檢驗質量水平整體不高,產品出廠第一關把控不嚴的現象,部分企業的實驗室形同虛設,不利於食品安全的監管。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檔案精神,加強企業對產品質量自身的控制能力,有必要對廣西壯族自治區的食品生產企業進行規範化梳理,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要求和規定建立起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並檔案化,以滿足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對自身產品進行自我控制和安全把關的需求,保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食品安全。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分級管理規則》(DB45/T 1786-2018)。
編制進程
該標準是根據2017年4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下達2017年第一批廣西地方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檔案精神,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受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制定的。
標準編制工作組對類似的行業或地方標準進行了研究,如《白酒生產企業實驗室基本規範》(DB52/T 880-2014)及《水生動物檢疫檢驗實驗室管理規範》(DB11/T 374-2006),通過對相關資料的研究,編制組初步對實驗室布局、必備條件及標準定義描述等相關概念進行了確立,並根據“人、機、料、法、環”等五要素要求,建立了食品企業檢測實驗室狀況調查問卷。同時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之上,編制小組收集了有關技術資料,制定相應工作方案,於2017年9月至11月份分派人員對廣西區內外食品生產企業進行調研,通過走訪及問卷調查去了解廣西壯族自治區內外食品企業質量安全現狀及實驗室管理的做法及不足。編制組共調研廣西區外重慶、貴州、廣東、青海省份的食品生產企業11家,廣西區內桂林、梧州、北海、南寧、崇左等市食品生產企業40家,就調查問卷中涉及的實驗室相關問題同相關企業及監管人員進行交流,通過分析及研究調研資料,確定了《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管理規則》的起草內容,並經過多次討論、研究、徵求意見,最終形成廣西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管理規則》(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
2018年5月28日,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分級管理規則》(DB45/T 1786-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8年7月1日,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分級管理規則》(DB45/T 1786-2018)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廣西-東協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主要起草人:胡振洲、周嵩煜、林紅、陳小聰、戴向東、莫迎、劉珈伶、廖強、王海華、韋升堅、周艷英、黃文新、劉欣宜、鄭娟梅、吳毅、蔣芸。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分級管理基本原則 | |
---|
5檢測實驗室分級評定 | |
---|
6管理規則 | |
---|
7其他 | |
---|
附錄A(規範性附錄)檢測實驗室內部管理要素評分表 | |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分級管理規則》(DB45/T 1786-2018)規定了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分級管理基本原則、檢測實驗室分級評定和管理規則。該標準適用於廣西區內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的分級管理評定。
引用檔案
GB/T 601 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製備 GB 19489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7405 實驗室質量控制範圍—食品微生物檢測 | GB/T 31190 實驗室廢棄化學品收集技術規範 DB45/T 1290 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通則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檢測實驗室分級管理規則》(DB45/T 1786-2018)的制定,有利於促使企業實驗室能夠有效運行起來,保證從採樣到檢驗、報告等各個環節的科學性和嚴謹性,切實落實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職責。對促進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企業生產向著更為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