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技術(軍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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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技術,軍事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飛行技術
  • 性質:軍事術語
包括駕駛技術和戰鬥技術兩個方面。駕駛技術是戰鬥技術的基礎。通過戰鬥技術的運用,又可以進一步鞏固和提高駕駛技術。駕駛技術包括起落航線飛行、特技飛行、編隊飛行、儀表飛行等。飛機在空中飛行時,作用在飛機上的力主要有升力、重力、側力、推力(拉力)、阻力和繞重心的力矩。飛行員通過增減油門或改變飛機的俯仰狀態,改變飛行速度;通過操縱副翼、方向舵、升降舵和油門桿等,可改變作用在飛機上的力矩,達到改變飛行狀態;前後操縱駕駛桿(駕駛盤),偏轉升降舵(全動平尾)可以形成俯仰力矩,從而改變升力的大小,使飛機上仰或下俯實現改變飛行高度,油門桿須隨飛機升降來調整;左右壓駕駛桿(駕駛盤)並適當蹬舵,使副翼與方向舵相應偏轉,形成橫側滾轉力矩,可以使飛機傾斜而改變飛行方向。直升機、垂直起落飛機及常規起落的飛機在氣動布局上各有特點,駕駛技術也有很大差別。此外,在不同的天氣條件下實施飛行,駕駛飛機的方法和難易程度也不同。飛行員在可以目視地標或發光點的氣象條件下的飛行,稱簡單氣象飛行;在看不見或看不清地面或發光點的氣象條件下,按機上儀表駕駛飛機,稱複雜氣象飛行。駕駛技術的重點內容包括晝間簡單氣象條件單機駕駛技術、雙機編隊駕駛技術、暗艙儀表駕駛技術和單機領航技術。戰鬥技術包括攻擊、截擊、偵察、轟炸、投雷、布雷等。飛行員運用駕駛技術進行戰術機動飛行的同時,使用機上武器對空中和地面目標實施攻擊,按照指揮引導口令飛向目標並實施攻擊,運用搜尋發現和識別目標的方法,使用機上偵察設備對各種目標實施空中偵察,以及對地面目標實施轟炸。戰鬥技術的重點內容包括晝間簡單氣象條件單機對空中目標攻擊技術和單機、雙機攻擊與截擊技術。飛行員掌握晝間簡單氣象中空的駕駛技術和戰鬥技術,可為進一步掌握在高空、低空、複雜氣象飛行,夜間、海上和高原、山地飛行等多種條件下的技術奠定基礎。飛行技術是伴隨航空科學的發展而發展的。1903年,萊特兄弟進行了首次有動力能留空的可控飛行。1910~1914年,出現了夜間飛行、水上飛行、炮兵觀察校射、實彈轟炸及特技飛行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飛行技術成果就套用于軍事。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飛行技術廣泛用於戰爭,超聲速飛機、直升機及垂直起落飛機的駕駛技術日臻完善,飛行技術有了很大發展。隨著高超聲速飛機及其他新型飛機的出現,飛行員駕駛飛機的方式將會發生很大變化。飛行技術將隨著執行任務的需要,不斷地提高和發展。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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