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揚文學社(興文中學文學社)

飛揚文學社(興文中學文學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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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揚文學社是2005年10月創立於興文中學的一個文學團體。社團以“彰顯青春風采,傳遞文學魅力”為宗旨,匯聚了一批富有青春激情、敢於追夢的文學愛好者,為其提供了自由學習與交流的平台。在追尋文學的道路上,社員在青春飛揚的時光里,用激揚的文字書寫青春的篇章,用筆尖的詩情詮釋文學的魅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飛揚文學社
  • 外文名:Feiyang  literature club
  • 成立時間:2005年10月
  • 宗旨:彰顯青春風采  傳遞文學魅力 
  • 口號攜手  創新  團結  共進
  • 所屬學校:廣東省普寧市興文中學
關於社團,所屬學校,主要成就,歷屆社長,社團章程,特色活動,

關於社團

[ ] Feiyang literature club
飛揚文學社是2005年10月創立於興文中學的一個文學團體。社團以“彰顯青春風采,傳遞文學魅力”為宗旨,匯聚了一批富有青春激情、敢於追夢的文學愛好者,為其提供了自由學習與交流的平台。在追尋文學的道路上,社員在青春飛揚的時光里,用激揚的文字書寫青春的篇章,用筆尖的詩情詮釋文學的魅力。
飛揚文學社是一個讓文學涵養心靈的空間,她帶你去領略文學風光、喚發創作靈感;她有著“文學創新”的風格,為廣大興文學子敞開一片廣闊而自由的創作園地;她始終飛揚著自己獨特的個性,帶領著每個學員飛進心中的文學殿堂,盡情地抒寫文學夢。我們在這個溫暖的大家庭里以文為友、與詩作伴,共同揚起文學之風,讓青春飛揚,讓夢想翱翔。

所屬學校

興文中學位於普寧市占隴鎮,創辦於1934年,是普寧市副點完全中學,揭陽市一級學校,廣東省"書香校園",國家高考定點考場。
興文中學以"團結、進取、勤奮、嚴謹"為校訓,以"遵師守紀、愛國愛校"為校風,以"崇尚事業,教書育人"為職業信條,發揚優良傳統,事業卓有建樹。半個多世紀以來,英才輩出,名賢如雲,如世界五大力學專家之一的許為厚先生;中山大學教授、現受聘為長江學者的許寧生先生;美國舊金山計算機軟體研究所博士陳衛民先生。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始終把德育工作放在學校的首要位置,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想方設法提高教學質量。

主要成就

飛書傳墨韻,揚筆寫華章。---- 2012年 吳禮懷校長(贈)
藍天夢,十年樹木,成茂林。青春情,人生理想,當飛揚。---- 2014年 黃海茸校長(贈)
2015年4月社團發表於《普寧教育》第6期。
社團開展的活動多次獲得學校領導的表彰和鼓勵,多次榮獲學校“優秀社團”稱號。
社員作品多次刊登於《興文校報》、《興文人》校刊、《揭陽日報》、《普寧教育》等。

歷屆社長

屆數
社長
副社長
第11屆
蘇映君
黃曉璐、蘇小惠
第10屆
邱顯釗
楊佳璇、葉浩欽
第9屆
陳凱明
陳柔旋、陳凱彬
第8屆
梁浩欽
陳秀雯、林文賢
第7屆
陳惠敏
楊奕聰、許楚芳
第6屆
鄭楚珊
第5屆
張定渠
陳澤娜、楊培傑
第4屆
陳耿城
陳佳純、黃浩明
巫鳳娜
陳婉蘭、吳 薇

社團章程

20153月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社團創辦於2005年10月,是一個為文學愛好者自由學習與交流的文學團體,並定名為“飛揚文學社”,以“彰顯青春風采,傳遞文學魅力”作為辦社宗旨,以“攜手、創新、團結、共進”作為辦社口號。現設立於廣東省普寧市興文中學。
第二條 本社團自覺接受學校監督,並在符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下開展文學活動,目的在於提高學生的文學寫作水平,培養學生的自主服務能力、樹立自主創新的精神,更在於全面發展綜合素質,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氛圍,豐富校園文化生活。
第三條 社團的文學活動包括:社刊出版宣傳、徵文比賽、教師講座、社員文學交流、出遊聯誼等。此外,社團一年一度的校園特色活動有作文大賽和藍爭飛文娛性活動。文學活動經費將通過合法途徑獲取。
第四條 凡愛好文學、遵守紀律、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的同學均可提交申請書並通過面試後可加入本社團。
第五條 社團內所有成員一律平等,享有社團內部一切權利義務。
第六條 成員間要團結友愛,互助合作,協調好相互之間的工作關係。
第七條 社團擁有對社員作品的使用權和發表權,並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全體社員需遵守社團規則,積極宣傳並維護社團榮譽,凡一經發現詆毀本社團的社員,將作嚴肅懲罰。
第二條 凡成為正式社員者,有享用社內公共物品的權利,但決不允許外借。
第三條 社員擁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對幹部的建議權、監督權及評審權等(行使該權利應以書面或口述形式向幹部提出)。
第四條 全體社員應積極協助和參加社團開展的一切活動,也可向幹部提出申請自己組織開展活動。
第五條 全體社員必須準時參加社內的講座及會議,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向所屬部門部長或社長請假說明原因;如三次沒請假者,將按退社處理。
第六條 全體社員必須積極創作,按時上交社內布置的作業,3次沒上交作業者將作退社處理。
第七條 社員有向社團刊物投稿,擁有先發表作品的權利。
第八條 全體社員必須積極保護社內公共物品的安全,凡一經發現損壞社內公共物品者,將作嚴肅處理。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一條 飛揚文學社幹部組織機構有:1名社長,2名副社長,(秘書部、編輯部、宣傳部、記者部、書法部)各2名部長。
第二條 幹部的選舉為每年選舉一次,競選幹部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需遵守校紀校規,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於助人,並熱衷於學生團體工作;
(二)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和領導能力,要有責任心、有主見,在做好份內工作的前提下能積極開展課外活動;
(三)積極參加社團一切活動,不得無故缺席。
第三條 所有幹部都必須遵守以下基本條例,若有違反者,經幹部會議商量後,社長或副社長有權對其進行懲處。
(一)自覺遵守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乾部的領導作用;
(二)自覺維護社團的榮譽,不得損害社團的榮譽;
(三)認真履行幹部的職責,在任職期間不得無故卸職。
第四章:幹部職責
第一條 社長
(一)全面負責本社各項工作,主持並召開會議、文學講座、文學活動等;
(二)擬定社團學期計畫、總結和部署文學社一切工作並存檔;
(三)頒布實施和完善社團的制度、條例,對優秀幹部及社員進行表彰及嘉獎。
第二條 副社長
(一)內務:①管理文學社資料,策劃文學交流會,開展文學活動等;
② 監督本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和運作情況,處理好社內各部門之間的協調、聯繫和交流;
③負責社內檔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的起草並交由社長。
(二)外務:①負責聯絡學校各社團並開展活動;
②負責請老師上課,收集社員優秀作品並推薦到《興文校報》、《興文人》校刊等。
(三)負責監督、協助、指導各部門工作,協助社報的出版;
(四)協助社長開展各項工作,如“作文大賽、藍爭飛”等大型校園特色活動。
第三條 秘書部
(一)管理社團辦公室、財務,負責購買社內所需物品;
(二)負責記錄社團一切工作並留檔;
(三)安排通知各成員參加社團的會議和活動,收集各成員對本社的反饋及建議且總結匯報社長;
(四)負責社團在網路上的聯繫,如微博、QQ等管理。
第四條 編輯部
(一)負責管理作業及作文大賽的選題、檢查,篩選社員優秀作品並投稿;
(二)負責社團社報、社刊的規劃和出版等相關工作,如寫稿,收稿,審稿,社刊排版。
第五條 宣傳部
(一)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向外宣傳本社團,發宣傳檔案、社報等;
(二)負責每年招募新成員這一重要工作且撰寫宣傳稿;
(三)負責作文大賽的宣傳、校園廣播、貼海報等。
第六條 記者部
(一)負責採訪學校領導一些相關校園性問題或學校各種活動的相關人員等工作,並寫好總結報告刊登社報;
(二)負責社團每次活動的拍照並存檔,需附上文字介紹。

特色活動

翼揚藝術展是由飛揚文學社與幻翼動漫社聯合舉辦的校園活動。該活動主要匯集了全校廣大熱愛藝術同學的作品進行展覽,其中包括書法繪畫手工製作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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