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諒解周期

即一個存在違約風險,但能得到對方諒解,不追究相關責任的周期,一般用在雙方商務約定的契約當中作為應對特殊事項發生時給予一方免責的約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險諒解周期
  • 外文名:Risky Forgiven Period
多見於契約中有關違約期限的相關約定,雙方約定在特殊事項(風險)發生時,存在一個風險諒解周期,在此周期中不認定一方違約,但超出該周期,仍按契約約定,需要違約一方承擔責任的約定。
有時也可用於雙方的非正式約定,即在某種特殊事件發生時,存在一個時間段,守約一方承擔風險,但不追求另一方的違約責任,超過該周期時,守約一方仍有追求另一方違約責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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