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神廟祀制

風神廟祀制,祀禮名。地方群祀之制。清代於京師、直隸保定府等地建風神廟,祭祀風神。

按定製,每年春秋二季致祭,由守土官主祭,以教職糾儀,以生員充禮生。祭品用少牢, 鉶、簠、簋各二,籩、豆各四。雍正三年(1725) 定製, 凡行祭各官,前期齋戒二日,著朝服,祭儀如祀社稷。乾隆八年(1743)諭頒各省行祭神祇之祝文。二十二年又定,各屬境內山川, 以春秋二仲月戊日行祭。其祭品用羊一、豬一、果盤五、帛一、尊一、爵三。屆時,上香讀祝、三獻。迎神、送神,承祭官與陪祭官俱行三跪九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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