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失公平契約的概念,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在訂立契約時利用優勢或者對方缺乏經驗,致使雙方當事人的契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的契約。《民通意見》第...
所謂顯失公平,是指一方當事人利用自己的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民事行為是否顯失公平應當以行為成立時的情況...
它的構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詐、脅迫訂立契約;乘人之危訂立契約;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契約;因顯失公平而訂立的會同。“在可撤銷的契約中,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有權撤銷...
這實際上就廢除了以往的乘人之危的可撤銷情形,將之併入顯失公平這一情形內。(一)重大誤解的契約所謂重大誤解的契約,是指行為人因對契約的重要內容產生錯誤認識而...
銷權是依據《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的規定:“下列民事行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一)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的;(二)顯失公平...
消費領域存在著大量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平等條款和顯失公平的行業慣例,一些經營者利用單方面制定的格式契約、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等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己的責任,...
是指契約有效成立之後、履行之前,如果出現某種不可歸責於當事人原因的客觀變化,若仍然履行契約會給一方當事人造成顯失公平的結果,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契約而...
所謂情勢變更,是指契約有效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情勢變更,致契約之基礎動搖或喪失,若繼續維持契約原有效力顯失公平,允許變更契約內容或者解除...
從立法例看,適用除斥期間的主要有:撤銷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契約或者顯失公平的契約的期間;撤銷因欺詐或者脅迫訂立的契約的期間;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間;贈與人行使撤銷...
三、當事人違反公平原則,契約中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導致契約顯失公平的,根據《契約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
契約撤銷是指當事人對契約的內容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經利害關係當事人請求,撤銷該契約,使其已經發生的法律效力歸於消滅。...
但乘人之危也不完全等同於顯失公平。(三)受害人出於危難或急迫而訂立了契約。不法行為人乘人之危要求受害人訂立契約,受害人明知對方在利用自己的危難或急迫而...
下列契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契約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編輯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契約; (2)在訂立契約時顯失公平的; (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契約; (4)乘人之危而訂立的契約。詞條標籤: 社會, 公文 V...
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共同協商一致,所簽契約不顯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契約,何時生效由你們三方共同協商。企業:通過與員工簽訂第三方契約,可以。...
在適用情事變更原則時,契約免除是指履行契約實在困難,若履行即顯失公平,法院裁決契約消滅的現象。中文名 契約免除 性質 制度 特徵 解除的條件具備時 優點 契約...
3、契約一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的契約,受損害方可以行使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4...
在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時,契約解除是指履行契約實在困難,若履行即顯失公平,法院裁決契約消滅的現象。這種解除與一般意義上的解除相比,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法院直接...
這其中包括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契約法》第54條對此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2、契約是否撤銷必須由享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提出主張...
情事變更原則,是指契約依法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原因發生了不可預見的情事變更,致使契約的基礎喪失或動搖,若繼續維護契約原有效力則顯失公平,從而允許...
《契約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這裡講的公平,既表現在訂立契約時的公平,顯失公平的契約可以撤銷;也表現在發生契約糾紛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