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文(岳陽市公安局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岳陽市公安局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男,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

顧文與舉報人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後趙某拒絕與顧文交往。

2015年9月26日,顧文非法動用技偵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並在岳陽市巴陵壹號汽配城門口,對剛從武漢出差回岳陽的趙某進行毆打。

2015年10月14日,公安機關決定對顧文的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壹仟圓整。

2016年8月5日,被害人趙某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同時追究被告人顧文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並索賠33萬餘元。此案未當庭宣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顧文
  • 出生地:湖南省岳陽市
  • 職業:警察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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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今日,新湖南記者從岳陽市公安局獲悉,岳陽警方正在依法查處涉嫌“毆打強姦女性”涉警案。
近日,岳陽市岳陽樓區的24歲女孩趙某和家人,向華聲線上投訴直通車發帖舉報稱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顧文,涉嫌“毆打強姦女性”。
舉報貼稱,顧文系趙某的追求者,在趙某明確拒絕與顧文的追求後。顧文於9月26日,非法動用技偵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並在岳陽市巴陵壹號汽配城門口,對剛從武漢出差回岳陽的趙某進行毆打。
隨後,顧文又挾持趙某逃離毆打現場,繼續毆打並拘禁趙長達6個多小時。期間顧文企圖強將趙某,未遂。
當晚8時許,趙某趁機逃脫,並報警。
據舉報貼,趙某逃的報案,由岳陽樓區公安分局洛王派出所出警。但在28日趙家人卻被派出所告知“(顧文是)公職人員有編制有警號,不能隨便處理,必須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岳陽市公安局已成立特偵組開展調查,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行風監督員參與監督,確保案件查處公正透明。
現初步查明,顧文與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
9月24日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按程式受理並開展調查,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查證之中。
事發後,顧文已被執行禁閉,目前已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調查處理結果將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

事件內幕

是因愛生恨?還是肆意妄為?岳陽警方表示將依法偵辦,絕不包庇袒護
9月24日,一輛牌照為湘FE0508的小轎車,拐出岳陽汽配城後,以20至40碼之間的速度駛進車流。
穿著白色西裝的廖桐(應採訪者要求用化名)單手抱頭,蜷縮在副駕駛座位上。開車的男子左手抓著方向盤,右手不停地擊打廖桐的頭部。每一次擊打,都伴著一聲“救命”。廖桐喊得撕心裂肺,對方打得咬牙切齒。
開車的男子叫顧文,是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稅偵大隊警察。廖桐則是顧文的前女友,他們在今年5月底分手。
分手後,廖桐的噩夢開始。此次事發後,廖桐的母親在網上發帖稱,顧文多次挾持毆打,並試圖強姦廖桐。而顧文之所以能準確掌握廖桐的行蹤信息,是因為他“長期非法使用技偵手段定位她”。
顧文每擊打一下,嘴裡就念叨一次,“你很屌是不,以為我找不到你是不?”廖桐終究抗不過,暈過去。
大橋下的蘆葦
廖桐醒過來時,耳鳴得厲害,鼻子、嘴巴依然在流血,滴到白色西裝上,染紅了一大片。她努力想知道自己身處何地,天色已近黃昏,她迷迷糊糊中看見一條條“繩索”從車邊伸向天空。事後,她通過模糊的記憶尋找,才知道那裡是洞庭湖大橋——岳陽市唯一一座拉索大橋。
顧文把車停在橋上抽菸。見廖桐醒來,他把抽到還剩三分之二的燃煙拿給廖桐,讓她用手心握著。此前,在經過金鄂山隧道時,他強行從左邊車窗扔掉了 廖桐的手機, 廖桐看見經過的車子迅速輾過手機。顧文又強行讓廖桐摘掉隱形眼鏡,她的眼睛有400度的近視,眼前是一個迷濛的世界。

媒體報導

10月16日,舉報人趙某告訴澎湃新聞,湖南省公安機關對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顧文作出了治安處罰。當天下午,岳陽政務微博發通報證實,顧文被處以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一千元。此前,顧文被指利用職務便利,跟蹤、毆打並欲性侵趙某。
此外,岳陽政務微博10月14日發通告稱,經省、市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截至目前,沒有發現公安機關使用技術手段對趙某進行定位的行為。趙某所稱“民警用技術手段進行定位”的言論失實。
9月29日,澎湃新聞獨家報導《網曝湖南警察毆打並欲性侵女子,警方:女方曾報案但尚未立案》: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稱,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警察顧文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並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後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10月10日,澎湃新聞跟蹤報導《報案14天后警方立案調查!湖南一警察被指毆打並欲性侵女子》:岳陽市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確認,經偵支隊警員顧文事後被關禁閉7天(10月1日至7日),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已對其立案調查。
10月13日,澎湃新聞再次報導《湖南警察被指毆打並欲性侵女子遭停職,“仍在單位是來反省”》:警方在事發14天后(10月11日),對顧文停職調查、關禁閉7天;10月12日,舉報人趙某向澎湃新聞表示,經其暗訪得知顧文仍在單位,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來單位反省”。
10月16日,澎湃新聞在趙某出示該案件進度查詢的簡訊中看到,案件查詢編碼為295522的查詢結果顯示,公安機關已對違法人員作出治安(行政)處罰,落款為“湖南公安”。

官方處理

當天下午,岳陽政務微博通報:根據公安機關認定,9月24日兩人爭執過程中,顧文沒有強姦行為。但顧文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侮辱、毆打他人、故意損毀財物行為成立,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決定對顧文的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壹仟圓整。顧文已於2015年10月14日被執行拘留。
岳陽政務微博此前曾通報,經初步查明,顧文與舉報人趙某於2015年3月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站相識,後確定戀愛關係並同居生活。

開庭審理

2016年8月5日,顧文涉非法拘禁案在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岳陽樓區檢察院指控,顧文曾採取強制性手段,對其前女友非法拘禁近6小時,“在此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和侮辱的行為”。
法庭上,顧文辯稱其不構成非法拘禁罪。而被害人趙某則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同時追究被告人顧文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並索賠33萬餘元。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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